1,律师一人取的调查笔录是否合法

一般应有两人调查,一询问一笔录;特别是刑事案件必须两人

律师一人取的调查笔录是否合法

2,律师可以查看当事者签下的所有笔录口供吗发现有问题咋么办

中国没有口供一说,只有笔录。可以看,应该需要委托书。
或许可以。

律师可以查看当事者签下的所有笔录口供吗发现有问题咋么办

3,法律文书电话查询记录是干什么用的

是法院找你催债用的
你好!就是弄死你这lzsb的啊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法律文书电话查询记录是干什么用的

4,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律师可以复制抄录案卷材料和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

你好!???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没有区别,就是原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的副本。但仅限于此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律师可以复制、抄录案卷材料?-----------这点就坚决不可以的

5,已请律师为朋友刑事辩护审查阶段如果需要取证找证据是由律师去取

就你第一个问题,由律师去调查取证比较有利、也比较方便,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提前了律师作为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如果是你自己去调查取证的话会有诸多的限制和不方便。 就你第二个问题,即便在37天后仍没找到证据指控你朋友有犯罪事实,但也不是必然会释放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比如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第三个问题就不用回答了吧。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1、律师去取证;2、理论上是;3、说明警方找到了证据。
1、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但律师取证更有利! 2、检查院在37天内如果没找到有利证据指控,需要看具体案情! 3、可以能取保候审! 事实上已经请了律师的,直接与律师联系沟通!

6,辩护律师特有权利有哪些

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阅卷等。
律师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权利不一样,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以下工作: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7,民事诉讼中律师调查笔录有什么用

属于单方证言,法院开庭质证后对方没有相反证据,促己否定,或对方有异议,可申请证人出庭。对证人发问。审理案件后,法院可以认定是否属于证据。
民事诉讼中律师调查笔录近几年来,在民事诉讼实践中,律师调查笔录(下简称调查笔录)被广泛应用,但由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均没有对调查笔录这一证据形式的性质及认定作出明确规定,使得这一类证据的适用遭到了多方质疑。笔者认为,调查笔录应当归入证人证言的范畴。1、与书证相较,虽然调查笔录和书证两者均是以书面等客观载体来记载或表述以证明案件的某一事实,但两者在性质上、形成时间以及证据地位上均有不同。书证具有客观性和稳定性,具有直接、显著的证明功能,往往形成于法律关系形成之前,在司法实践中是鉴别其它证据是否真实、可靠的重要依据;而调查笔录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容易受到被调查人感知能力、个人喜好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等影响,往往形成于法律关系形成之后,在司法实践中也仅能作为辅助证据予以适用。2、调查笔录是被调查人就对案件事实所感知和记忆的情况向有关人员或机构进行主观的陈述,容易受被调查人本身主观因素、主体条件的影响,且被调查人本身符合证人的特点。与书证相比较,调查笔录具有生动、具体、形象的特点,完全符合言词证据的有关特性。故笔者认为,调查笔录应当归入证人证言的范畴。3、我国法律不完全排除证人提交书面证言的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故律师对证人所作出的调查笔录应当属于书面证人证言性质。原则上来说,被调查人应该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如果未出庭作证,仅有律师提供的调查笔录,根据法律规定,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询问笔录主要是针对案件的事实部分对于当事人进行的,而调查笔录多数是对于一些国家机关机构的一种调查取证的笔录。 通常所说的调查笔录是指司法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情况,在初查阶段向公民或有关单位依法进行调查时,记载调查情况的客观文字记录材料。而询问笔录是指为查明案件事实,在立案以后依法询问证人或被害人(包括其亲属)、犯罪嫌疑人亲属时,依法制作的记载询问情况的文字记录材料。

文章TAG:律师刑事辩护笔录有什么用律师  刑事  刑事辩护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