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律师谈刑事案件怎么谈,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常见的几个问题及处理方式
来源:整理 编辑:律师咨询 2023-01-28 21:04:04
本文目录一览
1,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常见的几个问题及处理方式
审查起诉阶段需要注意细节。1、以最高效的方式阅卷;2、案卷不得透露给当事人家属,避免不必麻烦。3、 重新鉴定,发现有问题的鉴定意见,及时申请重新鉴定。4、发现有利被告人的证据,请及时提交公诉人,说服其接受你的辩护意见。5、阅卷,做好阅卷笔录,发现案卷的矛盾,带着问题会见,与当事人核对客观证据材料,搞清真相。
2,律师进行刑事辩护应从哪几个方面入手应具体阐明
一般从三个方面进行辩护:事实辩护、程序辩护、适用法律辩护。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刑事辩护可以选择的基本抗辩方法是:案件事实辩护、证据不足辩护和法律适用辩护。
3,跟刑事案件的律师谈判该注意些什么 好紧张
律师受《律师法》约束,让律师知道的越多,就给他提供了漫天要价的筹码。除非是你的私人律师,否则律师一般情况下,只拿钱不积极办事,甚至有可能误事。1、签订委托合同是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签订。2、双方之间形成信任关系,毕竟一个律师业务不仅仅是一个案子,不可能24小时为一个案子服务,但是也不应当完全不予理会,这需要良好顺畅的沟通。3、建议对律所环境进行考察,毕竟好的律师事务所能够培养良好敬业精神的律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追问。
4,刑事案件被告家属能否与原告或他律师谈案情并且写有关案情经过吗
刑事案件一般属于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受害方及其代理人谈论案情,并书写有关案情经过,这在法律上并不禁止。但这样做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未必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除非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取得受害人谅解或退让,或许可以减少赔偿金的支付数额。被告家属可以与受害人及其代理人谈赔偿事宜积极取得受害人谅解。如果想要取得言辞证据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了解案情的人可能已经向侦查机关作过证,如果有矛盾的地方,要么是之前做了伪证要么是后面说了谎话。庭审中该证人很可能改变证言,并为开脱自己而谎称为被告人家属或者辩护人故意唆使。就可能涉嫌辩护人毁灭、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而变为“犯罪嫌疑人”。如果只是了解案情,看是否有可以努力的方向是可以的,但这需要受害人家属同意。作为受害人的代理律师,一般不会跟被告家属讨论案情,更不会写有关案情经过了。
5,刑事辩护律师如何进行辩护
刑事诉讼中,律师的义务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对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利的相关证据,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具体地说,律师的权利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二是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三是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四是案件开庭时,律师可以出庭为被告人提出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意见。
6,刑事案件该怎样与律师签协议
可以在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时签订,也可以和当事人委托的亲属签订代理协议。一、侦查阶段律师作用1、与侦查机关联系;2、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等;3、申请取保候审;4、代为申诉和控告。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作用1、到检察院查阅案卷材料;2、会见犯罪嫌疑人;3、调查取证或申请检察院调查取证;4、向检察院提交辩护意见;三、审判阶段律师作用1、到法院查阅案卷材料;2、会见被告人(此时犯罪嫌疑人已改称为被告人)3、调查取证或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4、选择辩护策略;5、出庭准备;6、参与法庭审理,为被告人辩护。就是刑事辩护协议一般律师所都有各式填写一下就可以看看条款,有异议可以问律师约定好辩护的阶段、收费等你们签合同的时候有闻的仔细阅读。律师就像医生一样,没有,绝对让你赢得。你要她抱你打赢官司那是不可能的。就像进医院一样,你要叫一声,承担你的所有安全系数,医生也不会同意,就是这一回事。都有固定的合同文本,是按诉讼阶段分别收费还是按案件收费,还是按小时收费,会见怎么收费,不能桌、律师事务所也不会和你签风险代理,律师违约责任,法定事由解除合同时律师费如何退还等事项。采纳谢谢听说朝阳区的于增华律师不错,好像是一位挺厉害的刑事辩护律师吧,你自己可以上网查查。
7,请论述在刑事案件中检察官与辩护律师的互动
以下回答可供参考!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就可以介入诉讼,但除了律师在侦查阶段就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案件外,很少有从该日起律师就介入审查起诉的案件,因为委托律师和律师递交委托手续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大多数案件,都是在检察官审查了大量的侦查材料后,律师才将委托手续递交给检察官。律师介入审查起诉程序之后,在查阅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并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后,才断断续续向检察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一些意见和证据材料。在此之前,检察官可能已经在大量侦查材料之上建立了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确信,这种情况下,律师的意见和证据材料被检察官认可采纳的难度很大。侦查人员与律师之间这种天然的差别使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若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不重视及时介入,延误时机,其在审查起诉阶段所能发挥的作用将更为有限。所以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应当以最快的速度介入并尽快开展所有可以进行的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自己的看法和证据材料完整地提交给检察官,尽可能消除检察官可能的先入为主带来的偏见。检察官对哪些案件事实和证据已经查清?对哪些尚有疑问?对哪些事实期待有更多的证据来印证?这些对律师提出和怎样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材料都至关重要。而加强与检察官的沟通正是了解检察官对这些问题看法的有效途径。律师将自己对案件的意见和证据材料递交给检察官后,更应当与检察官及时沟通。在沟通中,律师才能推测、判断自己的意见和证据材料是否引起了检察官的重视,是否得到了检察官的认可,才能对检察官是否对侦查人员移送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产生了疑问。在与检察官的沟通中,律师应当注意方式。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某一从轻或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这些涉及法律适用和主要事实认定的案件情况,检察官一般比较愿意与律师沟通,在这些问题上,律师不妨形成系统的思路并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设计出需要沟通的重点。而对于侦查人员提供了多少证据?每一证据有什么内容和证明作用,检察官一般都会回避,不愿与律师沟通。对于证据上检察官不愿沟通意见的地方,律师应当采取灵活的方式,推测、判断侦查人员提供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比如,律师可以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检察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向其重点讯问的内容;律师还可以以申请检察官调查取证的方式判断侦查人员是否已经对该证据进行了调查。通过灵活的方式,律师有可能取得与检察官在证据上的深入沟通。检察院是国家司法机关,在刑事案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派的出席庭审的检察官是公诉人的身份,他代表的是国家支持公诉刑事职权,维护的是国家的司法权威,并不是受害人的代理人。受害人可以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帮忙提供法律帮助,两者的身份和职权都不一样。
文章TAG:
和律师谈刑事案件怎么谈律师 刑事 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