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自诉再审陈述怎么写

再审陈述应主要陈述对被告应怎么对被告进行处罚,并说清处罚的证据和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自诉再审陈述怎么写

2,庭审报告怎么写

请参见, http://wenku.baidu.com/view/b29e21d5b9f3f90f76c61b9b.html 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庭审报告怎么写

3,我是原告怎样写刑事法律陈述受到伤害轻伤二级怎样写法庭陈述

找个律师,简述被打经过,经鉴定为二级轻伤,要求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同问。。。

我是原告怎样写刑事法律陈述受到伤害轻伤二级怎样写法庭陈述

4,庭审中刑事辩护律师的问话技巧有哪些

刑事辩护律师在庭审中的问话可针对以下问题展开:1、对本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特别是构成自首、坦白、从犯、不明知等情形。2、针对有异议的证据现场发表否定其证明力或者消解其证明力的问话。3、有同案犯的,注意对同案犯的问话,朝有利于本方当事人的方向确定问话思路。4、切勿故意诱导当事人翻供(除非当事人受有刑讯,且有证据证明)。
你说呢...

5,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到法院如果请律师的话庭审时当事人自己还

你好,如果委托了 律师,当事人可以到庭也可以不到庭。但是如果到庭的话,当事人有权发表辩论意见。如果当事人出庭了,当事人与律师都是要在笔录上签字的。
可以发言参加辩论,律师和当事人都要签字
当事人当然可以发言,律师作为代理人,也要签字。
在庭审时,出庭的原告人、被告人、律师、代理人都必须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参与的各方都有权利在调查、答辩期间进行陈述和辩论。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是否出庭,都出庭应当都签字,但是如果是特别代理,一个人签字也有效。 祝福!如有疑问,请追问。

6,庭审旁听报告怎么写

参考一下下列范文: 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旁听报告 2005年 11月3日 法学院部分04,05级学生旁听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淦弟伙同他人入室抢劫致被害人死亡”案件的审判。 案情简介(公诉方) 1999年9月8日 被告人林淦弟(福建罗源籍)与其姨丈林其龙(已接受判刑目前服刑)的指示下伙同两名江西籍青年到上海其以陈文忠名义租住的房屋内抢劫,并将房东的母亲捆绑,用毛巾和胶带封住被害人的嘴致被害人窒息死亡。三人偷走房东家内两张存折及一些现金后逃离现场。被告人将存折交与林其龙后两人一起将存折中的存款取出,分赃后被告人潜逃至2005年7月于上海被捉拿归案并移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审判程序 审判长及审判员以及公诉人,被告辩护律师,法庭书记员就座后,法警将被告林淦弟带上被告席。全体听审人员保持肃静。 一 首先审判长就被告人林淦弟的身份进行确认,并就被告人何时收到起诉书的问题询问了被告人,得到确切地回答后,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 二 审判长对案件进行了简要说明,并介绍了参加审判的审判员,公诉人以及辩护人。随后,审判长向被告人申明其在庭审时所具有的权利及若被告人认为庭审人员可能影响法庭审判的公正性,可以申请庭审人员进行回避,且可以在审判过程中调取新证据或传唤新的证人。经过审判长的允许后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 三 公诉人提问阶段。公诉人就案件调查文件中的内容对被告人林淦弟提问。在此过程中被告需对公诉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陈述事实。其中被告人林淦弟对公诉人就文件所陈述的作案过程拒不承认,并提出了新的供词。提出自己并不知情,且没有收到任何不法财物。随后审判进入辩护律师提问被告人阶段。 四 辩护律师对被告之前对案件的新说法进行了一些询问。 五 公诉人补充发问,就被告人新的供词中的疑点提出异议。其中,审判员也对被告人的陈述提出了疑问。在这个过程中被告人对提问的回答有前后矛盾的地方。 六 审判长宣布进入控辩双方举证环节。 1.公诉人宣读福州市人名检察院对被告人调查所得结果的相关文件并提供了主犯林其龙及其他涉案人员的证词,并在宣读完毕以后指出被告人林淦弟认罪态度恶劣,在定罪量刑时应考虑对其量刑的程度。 2.辩护人为被告在案件中应负的刑事责任进行重申即被告人林淦弟身份应为从犯,且在案发当时认识能力较差故要求审判人员考虑其定刑。 3.被告人林淦弟进行自我辩护,并指出主犯林启龙游推脱责任之嫌.且一再重申自己对当时的案件不知情。 七 庭审进入最后阶段,仅双方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下次开庭时间待议。 庭审结束,工作人员及旁听人员按秩序退场。

7,律师在刑事诉讼审判阶段一审的实务

1、阅卷  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等。缺少上诉材料的,律师有权要求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检察院补充。  律师查阅案件材料应当了解以下事项: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  (2)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冬季、目的、手段、后果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法定、酌定情节等;  (3)被告人无罪、罪轻的事实和材料;  (4)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的自然情况;  (5)被害人的自然情况;  (6)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的合法性、完备性;  (7)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的资格、鉴定过程与方式以及鉴定结论和理由等;  (8)同案被告人的有关情况;  (9)有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据本身及证据之间的矛盾与疑点;  (10)有关证据能否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有关情况,有无矛盾与疑点;  (11)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2.会见和通信  律师会见被告人时,应注意了解被告人的陈诉和辩解,发现、核实、澄清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中的矛盾和疑点,并重点了解一下情况:  (1)被告人的身份及其收以起诉书的时间;  (2)被告人是否承认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  (3)指控的事实、情节、动机、目的是否清楚、准确;  (4)起诉书指控的从重情节是否存在;  (5)被告人的辩解理由;  (6)有无从轻、减轻、免于处罚的事实、情节和线索;  (7)有无立功表现;  (8)有无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  3.法律帮助  律师可以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4.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1)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涉嫌罪名不当等情形,可以代理被告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2)律师发现审判机关有侵犯被告人人身权利、诉讼全露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发现有管辖不当,非法搜查、扣押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情况的,可以代理被告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6.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案件  辩护律师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7.出庭准备  (1)开庭前律师应向法庭了解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情况。如发现有位于通知或未通知到的情况,应及时与法庭协商解决。  (2)律师应了解公诉人、法庭组成人员的情况,协助被告人确定有无申请回避的是由及是否提出回避的申请。律师发现案件审理违反公开审判规定的,应向法庭提出异议。  (3)刑诉法修正案规定,从2013年起,法院应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辩护律师。在开庭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包括律师在内的诉讼参与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8.法庭调查  (1)法庭对被告人的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核对有误,可以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  (2)辩护律师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向被告人发问后,经审判长许可,可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不承认指控犯罪的,应问明情况和理由。  (3)公诉人以威胁、引诱等方式讯问被告人或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反对意见。  (4)辩护律师对指控方的出庭证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可以从一下方面进行质证:  a、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  b、证据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  c、证言的内容及其来源;  d、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条件和精神状态;  e、证据前后是否有矛盾。  f、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证据及时发表意见。必要时,可与控诉方展开辩论。  9.法庭辩论  控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后,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辩护律师可以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10.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刑事案件中,二审、再审、复审都可以发回一审重审。

文章TAG:刑事律师庭审表现情况怎么写刑事  刑事律师  律师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