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中律师应该做什么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制订辩护策略。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刑事案件中律师应该做什么

2,刑事案件律师应该做哪些工作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律师可以做以下事项: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九条 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因违法执业或者困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刑事案件律师应该做哪些工作

3,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律师要做什么

法律分析:在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第四十二条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律师要做什么

4,刑事案件已经提交上检察院请问请律师的话可以做什么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您好,律师在这个阶段可以进行阅卷,然后找出证据材料中于当事人有利的部分 律师介入后,往往能够争取对当事人最有利的审判结果,这比不请律师要好很多 提问 我爸爸因开设赌场罪被刑拘 现在检察院阶段,律师已经阅卷完毕,现在说准备写从轻处罚的建议书线上递交检院,不会面谈。这样有效吗 回答 这样没有问题的,犯罪情节应该不严重,所以您的律师办理没有问题,应该会从轻处罚的 提问 初犯,获利三四千元,现在认罪认罚,被告人身体有病,肝硬化失代偿期,估计量刑多久? 回答 可能这种情况就判缓,甚至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提问 广州番禺的情况您这边清楚吗 据说现在量刑都比较重 回答 毕竟获利太少,律师都这么操作,必然他也认为问题不大了,您父亲现在还在被羁押? 提问 是的,还在羁押。那律师还能怎么操作呢? 回答 我觉得案情显著轻微,会不会见都那么回事儿,案子很轻,律师能继续往下减责的空间有限,所以等着开庭审理,或者案情太轻微,直接作出不起诉处理了 更多10条 

5,刑事案件第二阶段律师应做什么事

刑事案件第二阶段律师可以做的事项如下: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2、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3、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规定如下: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一)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三)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四)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6,刑事上诉辩护律师要做些什么

刑事上诉的辩护,即在 二审 案件的审理中的辩护活动,与 一审 所进行的辩护在本质上一样,都是 辩护人 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与理由,但是在二审中,辩护 律师 重点需要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理由方面加以分析说明。那么辩护律师在二审阶段需要做些什么呢? 首先,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辩护人在得到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需要注意的是上诉人为被告人,接受委托的律师应当协助或是为被告人代写上诉状。写上诉状前,辩护律师应当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作仔细的研究,并对一审案卷仔细审阅,对其所认定的事实和 证据 是否清楚、充实,适用法律和审理程序适合正确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求找到上诉的理由。同时,与当事人和一审的辩护律师沟通、交流,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并可以请求对方提供一些材料,一审的辩护律师是应当给予帮助的。当然,向一审辩护律师请求协助的时候,需要出具相关证明,如当事人的委托书、律师执业资格证等,如果二审辩护律师和一审辩护律师来自同一律所,那就更方便了。二审的辩护律师需要告知被告人,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 刑罚 ,这是我国的上诉不加刑原则。 做完以上工作之后,找到上诉理由的,要写上诉状,并且提出上诉的时间不能超过法定期限。写上诉状要在一审判决人民法院所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基础上,在把案件的相关证据、找到的上诉理由加以结合,以上诉理由为重点阐述对象,并提出法律依据和证据来支持上诉理由。 第三,二审辩护律师要积极收集新的证据,提出新的辩护意见,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对的意见,争取二审法院 开庭审理 案件。因为根据司法实践来看,刑事案件的 二审程序 开庭审了的几率并不高,按照法律规定,除非有提出会影响定罪量刑的证据和意见、对于被判处 死刑 的上诉案件以及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二审法院才会开庭审理。 第四,二审法院决定开庭了的,辩护律师开庭前要会见当事人,就上诉理由和依据等与当事人沟通,给当事人说一下二审需要注意的事项、要有信心等。 最后就是出席二审的庭审了,二审辩护律师应当了解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的区别,如发言顺序、辩护所针对的对象等。

7,刑事二审律师到底还能做什么

当前,刑事案件二审不开庭,似乎已经成了常态。部分法官还肯见一见辩护律师,亲自听一听辩护意见;但,确实存在某些个别承办人,不肯见律师,只是催促律师尽快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然后……其实就没有然后了,直接维持一审判决了。 这是极不该出现的现象。对比民事、行政二审案件,大概率而言,在案情不明朗的前提下,民事、行政案件也确实很难出现二审合议庭全员开庭审理的情况;但绝大多数民事、行政案件的二审,都会由承办法官、至少是由承办法官助理组织一次调查谈话。事实上调查程序也是进行一遍庭审程序。在调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和律师的观点能够得以表达。 甚至,在山东省泰安市的民事再审审查过程中,都采取谈话、进行简易庭审程序的方式,进行审查。我是非常认同这种做法的,因为只有开庭,承办法官才有机会听到当事人和律师的声音,二审、再审的程序功能、价值,才有可能够得以实现。 但是,刑事案件,普遍来说,二审开庭的情况不多,这似乎是全国性的现象。我是非常希望刑事案件二审能够进行开庭审理的,至少要进行调查谈话,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刑事案件二审是很重要的一个程序,在此过程在律师能做的事情很多;而且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也应当得到尊重。 通常,刑事二审阶段,为了达到有效辩护的目的,我的常规动作是: 第一,梳理一审法院审理阶段的程序违法、错误类的问题。程序问题虽然一直不被重视,但是,很难绕开,所以向二审法院指出一审法院存在的程序性问题,通常都会得到二审法院的重视。 第二,提交书面的二审开庭申请书。对我来说,这份开庭申请,不是一份格式性的文书,而是要基于个案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尽可能说清楚案件存在二审开庭的必要性,通常来说是一份浓缩版的辩护意见。 第三,考虑证人出庭。基于某些事实问题,律师自然有权利提出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听与不听是法院决定的,这类申请法院多半也不会同意,但是辩护律师通过提各种申请,其实就是在告诉承办法官某些地方存在问题,尽可能引起二审承办法官的关注。 第四,起草一份详细的庭前辩护意见。 ……能做的其实很多的…… 2021.5.5 河南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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