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样的律师能调取公安部门的办案资料包括监控等

刑事案件的律师,在代理受案、侦查终结后,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调阅相关卷宗或复制、摘抄。但在国外,律师在侦查阶段就有权调阅不利于当事人的证据。
律师是没有权利调取的。需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法院才能调取。
执业律师受当事人委托都有权力要求调阅与案件相关的资料(包括公安、检察、法院)。

什么样的律师能调取公安部门的办案资料包括监控等

2,刑事案件司法鉴定都有哪些手段

呃。我不是做刑侦的,但是有上过课,告诉你我所知道的。1.指纹鉴定2.笔迹鉴定3 血液鉴定(DNA,血液匹配,指标的化验,比对)4.尸体检验5.活体检验6.鉴定实验7.痕迹鉴定想到再补充把。。。。
外科大夫开精神方面的药,不是像体育老师来给你上数学课吗?刑事案件的司法鉴定可以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来进行鉴定的。鉴定费用要看你要做哪些方面的了。你可以具体看下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都有哪些手段

3,刑事案件已经提交上检察院请问请律师的话可以做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否委托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因此,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可以委托律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这么些问题归纳一个,你们聘请一个律师,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刑事案件已经提交上检察院请问请律师的话可以做什么

4,刑事案件的证据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刑事案件证据的八个种类,分别是:(一)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二)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三)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四)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内容主要包括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已无罪、罪轻的辩解。(六)鉴定意见,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供述是案件必不可少的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我国刑事证据有以下七种: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旦埂测忌爻涣诧惟超隶听资料。

5,刑事诉讼中被告律师可不可以直接向被害人搜集证据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经受害人同意可以。。

6,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具有哪些权利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主要有下列权利:  1.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刑事案件的诉讼文书主要包括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逮捕证、搜查证、起诉意见书等为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以及提请审查起诉而制作的程序性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主要包括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等由有鉴定资格的人员对人身、物品及其他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鉴定所形成的记载和鉴定结论的文书。所以,刑事案件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反映了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性质和一些主要证据,是律师了解掌握案情的重要依据。按照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律师以外的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辩护人为了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是非常必要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羁押,辩护人就有权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者通信,以便了解案情。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辩护律师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这是新的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的一项重要权利。在过去的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律师可以为被告人去收集证据,证据只能由司法机关在侦查等活动中进行收集,使律师的辩护活动受到很大限制,不利于报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加强控、辩双方在法庭审理活动中的作用的同时,规定辩护律师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是对刑事诉讼辩护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根据法律规定,这一项权利只能由辩护律师行使,其他辩护人没有这个权利,具体有三个内容:第一,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就是说,律师收集证据材料有一个前提,即必须经过提供证据材料的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如果不经证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律师不能强制性地要求证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据,这一点与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有明显的不同。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即除了采用询问的方式外,还可以使用搜查、扣押等强制性方法,而律师是不能使用法律规定的搜查、扣押等强制性方法的。第二,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第三,当辩护律师在上述情况下仍无法取得有关的证据材料时,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去收集、调取证据,关于这一点,决定权在人民检察院,律师只有申请权,人民检察院是否去收集、调取证据,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决定,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去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去收集、调取证据,而不是由律师去收集、调取。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主要有下列权利: 1、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辩护律师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7,如何请律师

请律师主要观察以下标准:  第一.看他对案件的分析是否专业以及你是否能听懂,因为一个你听不懂他说什么的律师语言表达能力有问题,那么将直接会影响你们之间的交流,直接影响对方是否愿意和你们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看一个律师是否自律,一个夸口和自吹自己水平多么厉害的律师是有很大风险的,保证你这个案件对你如何有利,而没有任何风险,包括这个律师说自己和法院或者其他部门关系如何如何好都是不可取的,打个比方,你去医院看过病,那个医生敢给你说,这个病一定能看好,即使是一个简单的感冒,谁敢给你说一定没有问题,手到病除,那你直接走人,那么医生和律师都是一样的;  第三.观察一个律师神态和言谈举止。这样的律师说明他是否敬业和能否获得当事人的的信任,特别是像你们这样的案件,需要律师居中起草协议,那么这个律师的形象和言谈举止能否获得众人的认可,是你们这个案件能否达到共赢,家属之间关系和谐的一个重要保证;  第四.律师能力的强弱与年龄无关,不要迷信,你只需要他的专业程度,用你的眼睛看,用你的耳朵听,这才是最直接的感官获得。  第五.你可以在整个北京找律师,也可以在外地找律师,律师资格是全国通用,律师执业是不受区域限制,不含港澳台地区和国外;  第六.律师所得大小本身和律师的专业水平关系不是很大,有的律师所很大,但是律师做案件,就是看标的额大小,也就是钱多少,不是很尽心,有的律师所很小,但是里面的律师很尽心,很专业,所以律师所的大小对于一般人而言,不是很关键,主要是他的业务能力和敬业程度,才是当事人最关心的事情。  第七.至于说律师所距离法远的远近,就更不是主要标准之一了,还是需要你本人去实地的调查后才知道。至于你说的网络上的,也一样,只能作为一种了解的工具,和途径,还是需要你本人实地的考察后才可以决定。  希望你能早日找到你理想的律师。
一、找律师的途径:1、QQ群是首选,可以通过搜索关键词找到本地的律师,能够及时联系,如湖南律师,长沙律师,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2、法律网站,是比较直观的,因为有律师的简介,有律师的法律解答,有律师的案件材料,也是比较可取的办法。3、搜索引擎,如百度,好搜,搜狗等,搜索就涉及到竞价排名,涉及打广告的,剔除广告,看其他的更好些。4、贴吧、论坛等,比如百度贴吧、天涯论坛,腾讯论坛,新浪论坛等,可以找法律板块寻找合适的律师。5、微博、博客,搜索本地的律师,查看相关的律师资料,联系和咨询,委托等。律师网站、律所网站也是途径。二、合适的律师:通过以上的途径可以很快的找到律师,找到和案件复杂难度匹配的律师,才是合适的律师,合适的律师,收费和案件相匹配。案件比较复杂,涉及的内容很广,那就找执业五六年以上,甚至更久的律师,律师费也高,案件的质量也有把握。案件比较简单,关系也不复杂,事情不繁杂,可以找执业刚开始两三年的就可以了,案件能够保证质量,费用也相对较低。
一般来说,司法部门可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但是这种法律援助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申请到的,除非是你经济条件非常非常困难,即使请到了,人家也不一定会用心给你打官司(请宽恕我们诉棍的职业道德)。 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不难,只要给钱什么样的律师都能请到。一般的话是少有人以律师名义行骗的,律师执业必须有严格的注册登记,而且直接和司法部门打交道。请律师前,先查看律师事务所的注册登记和律师的执业证就可以了。签了委托代理协议,交了钱,律师就会为你鞍前马后了。
你好,鉴于以上内容作如下答复:请什么样的律师,需要根据案件情况。比较传统的普通民事案件,其实大部分的律师都可以很好的适用法律,进行处理,即使是资深律师也是一样办案且如此的案件,资深律师也不会亲自办理。仅仅是感冒挂了专家号也不见得会有什么不同,相反却得不到重视。繁琐的刑事案件,现在已有专打刑事案件的律师,鉴于经验,应当优先选择。望你自行考虑!本人以民事侵权、合同、刑事案件等诉讼业务为主。
呵呵。最好亲自和律师聊聊你的事情。感觉对了就可以放心委托的。本人为广州律师,需要QQ详聊!
网上的法律专家 一般都是现实中的律师! 都一样! 我是律师 你也可以委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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