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跟刑事案件的律师谈判该注意些什么 好紧张

律师受《律师法》约束,让律师知道的越多,就给他提供了漫天要价的筹码。除非是你的私人律师,否则律师一般情况下,只拿钱不积极办事,甚至有可能误事。
注意保护自己。
1、签订委托合同是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签订。2、双方之间形成信任关系,毕竟一个律师业务不仅仅是一个案子,不可能24小时为一个案子服务,但是也不应当完全不予理会,这需要良好顺畅的沟通。3、建议对律所环境进行考察,毕竟好的律师事务所能够培养良好敬业精神的律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追问。
你是以何种身份去谈判的
不要说一些容易让人引起误会的话。

跟刑事案件的律师谈判该注意些什么 好紧张

2,刑事案件找律师最忌讳什么

一、不能为当事人传递任何案件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立功线索。二、不能让当事人使用律师的手机与外界通电话。三、不能用各种方式与当事人串供、毁灭、伪造、转移证据。四、不能带非律师参加会见,绝不能带当事人家属参加会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第一款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刑事案件找律师最忌讳什么

3,刑事案件律师委托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刑事诉讼法委托律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刑事案件律师委托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4,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不要抱法条去见当事人,否则体现你不专业、不自信,但你见客户前要做足功课。通过咨询,当事人可以感觉你的专业素养。不要提供违法、违规的主意或者建议,否则,可能触及法律红线,引发执业风险。不要披露、炫耀自己与办案机关的关系。代理后,我们的压力很大,当事人会要求你利用关系去办案。对于当事人这种提问,我们可以一句带过。对于案件可以做初步的分析、判断,不能承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一条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第三条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5,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

第一条 为指导、规范和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结合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律师依法在刑事诉讼中履行职责,其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不受侵犯。  第三条 律师承办刑事诉讼业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四条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或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独立进行诉讼活动,不受当事人的意志限制。  第六条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及其他秘密。  第七条 律师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也不得在同一自诉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担任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第八条 律师不得私自收案、私自收费。  第九条 律师承办刑事诉讼业务,可以委托异地律师代为调查、收集证据,也可请求异地律师协助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异地律师应予支持。

6,律师在办理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律师做民事诉讼代理,首先应做到职业常态化;2、仔细研究案情及熟悉案件材料,不轻易发表看法及仓促上阵;3、代理工作扎实,切忌不拘小节;4、积极举证、质证,民事官司以证据论成败;5、尊重基本事实,避免信口开河;6、法理清淅、正确理解法律、法条,不可固执己见;7、当事人面前无小事,接受委托后,尽职尽责;8、沉稳冷静,忌情绪波动;9、言简意赅,简单明了,不可重复_嗦。《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条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一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二条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第三十三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第三十四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第三十六条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第三十七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7,律师在刑事辩护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仔细阅读案件材料发现有价值的辩护点 公安、检查机关送至法院的起诉材料,并非都是无懈可击的。在实践中,我遇到过诸如数字计算方法不对、计算结果不对、证人证言之间矛盾等情况。认真发现并利用这些诉讼材料中的瑕疵,可以有效地影响法庭对嫌疑人的审理。 发现其中的瑕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需要耐心地阅读大量的诉讼材料,分析材料中遵循的逻辑和计算方法是否正确,特别是在贪污、受贿刑事案件中尤为重要,因为涉案数字直接决定嫌疑人被判刑期的长短。 在法庭上准确地利用公安、检查人员工作中的瑕疵,可以使辩护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及时与办案法官和检查人员沟通,发现有利证据及时申请采集或公证采集 律师在公诉中和法官及检察官的沟通十分必要,可以把自己对案件的认识传递给法官和检察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的思维方式。 当然,和法官、检察官的沟通要讲求方式和策略,能当面交流的要当面交流,不能当面交流的应用书面形式把自己的看法写给他们,但不要向他们透露自己发现的瑕疵。 通过阅读案卷、与法官及检察官交流以及沟通,可能会发现新的有利于被辩护人的证据线索。这时律师有责任请求法庭或检查人员采集。 在法官或检察官与律师在采集证据上有分歧时,而证据确对被辩护人有利,律师可以采取公证取证的方法,请求公证人员对律师采证进行公证,防范律师采证中的风险。千万注意,律师切不可冒然自行取证。 3、开庭前设计好向被辩护人及证人发问的问题及顺序,在开庭时适时调整,并在被允许发问时充分提出问题。 设计庭上发问问题十分重要,问题设计的好可以感动庭上人员,使之对被辩护人没有反感,甚至影响庭审人员的潜在立场。 设计发问问题重点应放在揭示被辩护人有无犯罪动机、犯罪动机形成的深层原因等犯罪主观方面上。 在法庭上,律师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发问的次序,并采取有感染力的方式提出问题,为法庭辩论打下基础。 我国刑事审判中实行的一条主要原则是主客观一致,因此在事实清楚的案件中,犯罪的主观方面非常重要,如果能证明被辩护人的主客方面近善非恶,必将对审判结果产生影响。 4、法庭辩论中,律师要择关键的辩护点有所突破,切不可面面具到没有重点。 法庭辩论中,律师要在一、二个关键问题上充分发挥,抓住公诉材料中的瑕疵不放,特别是利用证人证言之间的矛盾之处,否定对被辩护人不利的证据。 由于律师更为清楚法律规范,明白如何才能更有益于当事人,故而在刑事、民事乃至诉讼案件中,一般当事人都会聘请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律师若受理案件时胡乱收费,当事人若能提供相关的证据,那么也可以持该证据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8,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会见手续应当齐备。一般情况:1.会见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书和复印件。2.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法律援助公函。3.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4.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比如:户口本、结婚证、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特殊情况:1.涉黑涉恶案件的会见,在我国某些城市的看守所会要求侦查机关陪同或者持侦查机关同意会见的书面材料,比如蚌埠市五河县看守所。2.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应当提交办案机关出具的“准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3.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外籍人士或少数民族或聋哑人,会见时可能还需要翻译人员,有的看守所则要求会见律师持有办案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书面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文章TAG:刑事律师接案注意什么刑事  刑事律师  律师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