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商业犯罪

我是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你的说的情况可能涉嫌构成销赃罪,万望不可大意。建议尽早委托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祝你们好运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偷的是销赃罪,赌输押的不构成犯罪.
首先要一口咬定不知道货物的真实来源,“不法份子说是代朋友卖的”等。

关于商业犯罪

2,刑事律师可以告委托人家属基本案情的法律依据

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有很多条款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近亲属,如第三十三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监护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第八十三条第2款规定拘留后24小时内应通知被拘留人家属(公安部规定拘留通知书中需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场所)。从此类规定可以推断,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近亲属对于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是有知情权的,侦查机关也有义务予以告知。由此推知,辩护律师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涉嫌犯罪的基本情况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不可以

刑事律师可以告委托人家属基本案情的法律依据

3,刑事案件判决书下来会通知委托的辩护律师吗

法律规定,刑事判决书应当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没通知委托律师,判决书是发给谁了啊……有通知律师出庭辩护吧,如果只是这个原因,同觉得没必要折腾。
刑事案件判决书下来,依法通知犯罪嫌疑人本并进行宣读。  如果有聘请了辩护律师,法院应通知辩护律师。  如果是一审,不服的可以上诉。?但必须犯罪嫌疑人本人决定。

刑事案件判决书下来会通知委托的辩护律师吗

4,关于检察院委托辩护告知书的问题

1、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不得定罪,所以在公安、检查阶段,你都是涉嫌故意伤害罪,等法院判决后,你就是犯了故意伤害罪了,2者是一样的; 2、《传唤通知书》是检察院通知你到检察机关谈话的法律文书,就是告诉你什么时间到某某检察院接受讯问的意思; 3、《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就是告诉你检察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将你的案件公诉至法院,因为法律规定有一定的办案期限,不是无限期的; 4、《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告知你有委托辩护人给你提供法律帮助、辩护的权利,辩护人可帮你进行无罪、罪轻的辩护,不过你要花钱的。
估计现在是处于取保候审的状态,一般后来是判缓刑之类的,当然最后也有可能是判实刑,这个最后由法院决定的。
如果你说的亲人被取保候审,也是会出现这种情况的。这是检察机关律师聘请律师的告知义务,请不请律师是你们的权利。建议委托和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辩护。

5,酒后寻衅滋事罪辩护词要怎么写

首先回答你的问题,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主体是一般的刑事行为能力人。客体是社会秩序和国家法律法规。主管方面是直接故意,可观方面是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符合以上四点的,即可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然后,你说的案情有细节问题。1、关于监外执行,刑诉法214条的规定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如果有这样的前提,再判刑也不用进去。但是能寻衅滋事的话,肯定不是这样咯。你说的是缓刑么,要是缓刑考验期没过,再犯新罪的,那就不缓刑了,原来判的刑期和新罪的刑期合并执行。2、公安局不会发传单,发传单的是街头是的小弟。公安局要是发的是行政处罚通知书,那就是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15天,要是罚款了的话更少。3、寻衅滋事罪是需要法院审理判决才能认定的,公安局没办法直接认定,所以要是公安局立案了,是要准备移交检察院起诉的话,就赶紧找律师。 最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范围是五到十年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要是还有问题,请继续追问。
搜一下:酒后寻衅滋事罪辩护词要怎么写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管东平:现在关在哪里的看守所,家属拘留通知书收到没为他委托辩护律师会见他本人,为他提供法律指导,解释法律,为他代为取保,申诉,控告,监督公安依法办案,防止 刑讯逼供,为他做罪轻减轻或者无罪的辩护

6,在押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通过哪些程序可以会见辩护律师需要准备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辩护人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会见中,辩护人是会见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被会见人,前者是主动的,后者是被动的。一般来说,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知道在案件办理的哪个时间主动去会见自己的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自己的辩护律师来会见的,一般会告知管教干警,由其通知家属,再由家属通知辩护律师。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一般需要提交委托书、会见函件、律师证等证明材料。
这个要签授权委托书的,只能是律师去接见被押的犯罪嫌疑人,如有问题你可到问法网这个专业的法律网站上咨询下那里的律师们吧,他们会免费为你解答的,你也可与他们在线即时沟通,很方便,希望他们的建议对解决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申请回避的权利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10、核对笔录的权利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12、获得赔偿的权利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安徽程韦伟律师为您答复:家属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即可。
写信让家属委托律师去会见或者说要求司法机关提供法律援助

7,律师在刑事诉讼审判阶段一审的实务

1、阅卷  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等。缺少上诉材料的,律师有权要求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检察院补充。  律师查阅案件材料应当了解以下事项: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  (2)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冬季、目的、手段、后果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法定、酌定情节等;  (3)被告人无罪、罪轻的事实和材料;  (4)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的自然情况;  (5)被害人的自然情况;  (6)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的合法性、完备性;  (7)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的资格、鉴定过程与方式以及鉴定结论和理由等;  (8)同案被告人的有关情况;  (9)有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据本身及证据之间的矛盾与疑点;  (10)有关证据能否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有关情况,有无矛盾与疑点;  (11)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2.会见和通信  律师会见被告人时,应注意了解被告人的陈诉和辩解,发现、核实、澄清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中的矛盾和疑点,并重点了解一下情况:  (1)被告人的身份及其收以起诉书的时间;  (2)被告人是否承认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  (3)指控的事实、情节、动机、目的是否清楚、准确;  (4)起诉书指控的从重情节是否存在;  (5)被告人的辩解理由;  (6)有无从轻、减轻、免于处罚的事实、情节和线索;  (7)有无立功表现;  (8)有无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  3.法律帮助  律师可以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4.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1)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涉嫌罪名不当等情形,可以代理被告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2)律师发现审判机关有侵犯被告人人身权利、诉讼全露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发现有管辖不当,非法搜查、扣押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情况的,可以代理被告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6.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案件  辩护律师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7.出庭准备  (1)开庭前律师应向法庭了解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情况。如发现有位于通知或未通知到的情况,应及时与法庭协商解决。  (2)律师应了解公诉人、法庭组成人员的情况,协助被告人确定有无申请回避的是由及是否提出回避的申请。律师发现案件审理违反公开审判规定的,应向法庭提出异议。  (3)刑诉法修正案规定,从2013年起,法院应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辩护律师。在开庭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包括律师在内的诉讼参与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8.法庭调查  (1)法庭对被告人的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核对有误,可以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  (2)辩护律师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向被告人发问后,经审判长许可,可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不承认指控犯罪的,应问明情况和理由。  (3)公诉人以威胁、引诱等方式讯问被告人或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反对意见。  (4)辩护律师对指控方的出庭证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可以从一下方面进行质证:  a、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  b、证据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  c、证言的内容及其来源;  d、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条件和精神状态;  e、证据前后是否有矛盾。  f、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证据及时发表意见。必要时,可与控诉方展开辩论。  9.法庭辩论  控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后,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辩护律师可以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10.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刑事案件中,二审、再审、复审都可以发回一审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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