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我国律师需求量大而法学专业的人找工作又很难呢

司法考试啊,从事法律职业有它自己的特点,比如法官、检察官,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他人的生死、命运。随随便便找人来担任是不负责的,必须要严格选拔。律师在诉讼过程的作用不大,说白了,他是在跟国家作对,检察官、法官是代表国家公权力的。

为什么我国律师需求量大而法学专业的人找工作又很难呢

2,律师收费为什么有高有低没有统一的律师收费标准么

这个不可能有统一标准的,各地有一些政策指导价但只是指导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看值不值了。就像看病,一般感冒你挂个专家号,那是有钱没处花但感冒咳嗽厉害了,那挂个专家,别搞成肺炎了,那就麻烦了望采纳,共进步
离婚案律师费大概是2000-3000元。因为各律师事务所收费不一样,所以具体费用需要你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但是费用在当地一般出路不大。

律师收费为什么有高有低没有统一的律师收费标准么

3,中国律师业为什么那么多小所

这个题目,其实我是想写“中国律师事务所为什么做不大”,但是,我又想中国有很多人家自以为是大所的律师事务所,这不是否认人家大所的存在吗?但仔细一想,也是呵,你确实是大所呀!你是大所了,但是你注意到为什么这么多小所吗?可能我们的大所知道,但他们不想说或者不便说,或者是不能说.....但仔细想来,中国律师事务所为什么做不大,而存在这么多的小所,可能有以下的原因:一、律师事务所聘用人员层面,特别是聘用律师中国律师事务所对聘用律师大多采用的是,律师业务中特别是法律专业方面的知识,都是奉行的是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因为不乏有律师操作案件是通过非法手段或不正当手段。并且有经验的律师都忙于自己的案子,对新进的律师不屑一顾也无法顾及,自己的案子是自己辛苦找来的,并且收费不是很高(再高对于律师而言都是低的),不可能再分给新来的律师。这样造成律师事务所两代律师之间无法进行质的沟通和团队的融合。一旦某个聘用律师业务有了起色,自认为能独挡一面时,另起炉灶那是早晚的事。 二、合伙人层面 中国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法》的规定,有两种形式:合伙、合作制。但现实中更多是合伙制,合伙就是人合。中国人都有一个特点,一个人是龙,几个人在一起最后都是一条虫。具体到律师事务所合伙上,开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都是几个在人家律师事务所打工的有志青年,自己的业务有了起色后,就想着怎么不被人剥削,几个有志青年就出来自己搞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搞起后,前期大家还能互相谅解,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律师个人的龙的精神就出来了,凭什么我做了那么多的事,还与你一样的分享利润呢?就开始算盘自己的小九九了,打破了当初的合伙基础。 三、律师事务所制度方面 一个团队之所以能走远而成功,最重要的保证是制度。律师事务所也一样,虽然中国律师的现状决定律师个人的一些想法,但完全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的制度来完善。律师事务所的制度是律师事务所得以壮大的根本保障,但现实中的律师事务所,很多制度都是形同虚设一般,为了应付司法行政机关的检查,律师事务所的形象宣传而设立,完全是没有得到落实。有些律师事务所,虽然不是应付检查,但制度制定后,合伙人或制定者首先自己就遵守制度规定,比如,函件的管理,立案的审批,财务的管理,出差的登记,案件的收费等等。一个律师事务所制度的打破,就是一个律师事务所解体的征兆。 总之,中国现行体制下,还会有更多的小所出现,并且这个速度还不是很慢。律师法修改后,允许个人所的存在,我想还会更多;律师法上的个人所并不是叫大家成立小所,而降低成立条件,鼓励更多的人参与竞争。

中国律师业为什么那么多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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