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律师可以取证吗

刑事律师可以进行取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刑事案件律师可以取证吗

2,刑事案件律师可以取证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按照法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刑事案件律师可以取证吗

3,律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取证

法律分析:律师可以在得到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统一之后,依法向他们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律师取证采取自行取证为主,申请法院取证为辅的取证模式,二者结合是目前律师取证的法定模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律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取证

4,律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取证

法律分析:律师可以在得到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统一之后,依法向他们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律师取证采取自行取证为主,申请法院取证为辅的取证模式,二者结合是目前律师取证的法定模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5,刑事案件律师可以调查取证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是可以向证人进行取证的,包括物证、书证以及证人证言等。如《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第四十四条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6,刑事案件律师可以取证吗

一、刑事案件律师可以取证吗1、刑事案件律师可以取证的,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二、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是什么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是公安机关受案、立案、侦查、公诉、审判。具体如下:1、公安机关应受理刑事案件,当有刑事案件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立案,然后组织警员对案件进行侦查;2、案件侦查阶段就是公安机关收集证据阶段。在案件侦查期,公安机关会对嫌疑人进行审讯、会勘验事发现场、会收集证据。证据收集完整后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3、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7,刑事案件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

法律分析:1、刑事案件(1)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会见并了解案情,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2)同案件承办的司法机关。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律师有权向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申请调查取证。(3)向其他证人。辩护律师有权向证人及有关单位调查取证,但是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应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准许后,持人民法院发出的准许调查书进行调查取证。2、民事(或行政)案件(1)对方当事人基本信息。调查对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自然的姓名、住址等身份信息;法人(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民间机构等)的名称、住所地、负责人等组织信息。(2)向证人及有关单位调查取证。根据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律师有权向有关案件证人或单位调查取证。(3)执行案件。在民事案件执行阶段,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律师有权调查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证券基金账户、房屋、车辆等财产信息。(4)知识产权案侵权行为调查。律师在承办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侵权案件中,有权对侵权人的侵权事实进行调查确证。(5)反不正当竞争调查。律师在承办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对诸如假冒商品、虚假广告、诽谤诋毁、商务欺诈等一切侵权行为调查取证。(6)婚姻过错情形调查。在离婚纠纷案件中,调查一方是否具有“婚外情”、私自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3、申诉案件律师在代理刑事申诉,民事再审、申诉等案件中,有权向人民法院调取、查阅、复制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档案。4、尽职调查律师在承办的非诉讼法律案件中,有权对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个人资信(包括个人自然情况、个人资产、学历调查、个人信誉、个人资质、雇员忠诚成程度等情形)、企业资信(包括商业信誉调查、企业不良记录查找、合伙背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品信息、业务信用,如商业侵权调查、合同欺诈调查、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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