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律师在公检法三个阶段分别做的是什么工作

刑事案件中,三个阶段当事人的身份和称呼不同:公安阶段叫嫌疑人,检察院和法院阶段才叫被告人。被告人在三个阶段中不做什么工作,只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配合办案单位陈述案件事实。
在公安机关: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并且向其告知所触发的罪名的法律规定和一些程序上的规定,转达家属的问候。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等程序性问题。

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律师在公检法三个阶段分别做的是什么工作

2,刑事诉讼有哪些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2.依靠群众原则[刑事诉讼法第6条/第43条/第63条/第84条];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刑事诉讼法第6条]; 4.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刑事诉讼法第6条]; 5.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9条]。 6.审判公开原则[审判公开制度]: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刑事诉讼法第11条]。 7.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  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这些基本法律准则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必须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那些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政治或理论原则,只要没有由刑事诉讼法作出明确规定,就不属于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规范和调整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不仅国家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而且各诉讼参与人也应当遵守。  4.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基本原则虽然较为抽象和概括,但各项具体的诉讼制度和程序都必须与之相符合。各项具体制度、程序是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具体化,如果违背了这些制度和程序,就违反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就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总之,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与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紧密相连的,是指导人们实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价值目标的重要保证。

刑事诉讼有哪些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3,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实施律师们准备好了吗

一、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建议刑事诉讼法对第34条进行修改,在审判阶段,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全部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二、将值班律师制度写入刑事诉讼法。值班律师在刑事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必要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三、建立公设辩护人制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不仅要关注律师辩护覆盖的“数量”,而且更要确保律师辩护的“质量”。当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存在法律援助律师“走过场”的现象,“刑事辩护”沦为“形式辩护”。四、逐步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流程覆盖。
根据《办法》规定,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具体包括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再审案件,以及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而这些案件每一件都要有律师辩护,确实是一项庞大的法律工程。所以,在保障《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更好地落地实行,需要多种因素进行配合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为了保障它更好地落地实行,他们将在日后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加强培养专业的刑辩律师团队,增强社会责任感
关键是各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是否准备好了,法律援助原则上是免费的,但国家需要对律师提供办案补贴,该费用应当由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协调财政部门进行筹集并按标准支付。法条链接:最高法 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1、第八条 建立多层次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协调财政部门根据律师承办刑事案件成本、基本劳务费用、服务质量、案件难易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适当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并及时足额支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2、第九条 探索实行由法律援助受援人分担部分法律援助费用。实行费用分担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分担标准等,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综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办案补贴标准等因素确定。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实施律师们准备好了吗

4,刑事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起到什么作用

一、在侦查期间请律师的作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其他人的聘请,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的,有权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1、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以下内容:(1)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2)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及时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4)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5)犯罪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他告知的权利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6)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辩护权;(7)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诉权和控告权;(8)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关规定;(9)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有关规定;(10)有关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1)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2)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3)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的婴儿;(4)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逮捕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5、代理申诉和控告律师根据向侦查机关了解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案件情况,认为确有根据的,可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其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1、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2、辩护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有权与犯罪嫌疑人通信。3、律师有权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4、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5、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人身受到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控告。6、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要求申诉的,辩护律师可以在被不起诉人收到决定书后,向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7、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代理律师可以在被害人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申诉被驳回后,可以代理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三、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将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律师可以接受被告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1、律师接受委托后,审查该案是否属于受案法院管辖。发现法院管辖不当,有权以书面方式向法院提出,请求退案或移送。2、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律师查阅案件材料时,如发现缺少检察机关依法必须移送的材料时,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检察机关补充移送。3、律师有权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核实案情和证据材料;了解被告人是否被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伤害。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4、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5、律师依法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6、一审判决后,律师有权获得判决书。在上诉期间,律师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能起什么作用?很多人觉得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起不了什么作用,那么律师到底在刑事案件中能起什么作用? 第一,律师可以到看守所单独跟当事人面对面会见,为他提供帮助。当事人被羁押到看守所后,家属不能会见,但委托律师后,律师可以到看守所单独跟当事人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下列帮助: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讲解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让当事人对自己的事情有个全面的认知,解决他的疑虑和困惑。安抚当事人的情绪。被羁押后,刚开始当事人一般头脑都比较混乱,情绪波动也大,不能接受、面对现实,有的甚至觉得难以生存下去。这时候,律师通过与其交流沟通,可以缓解释放他的压力,平复他的不安情绪,让他能够尽快面对现实、接受现实、适应现实。可以让当事人感知到家人的关心和问候,让当事人知道亲属正在支持、帮助他,以消除他的不安及恐慌心理,帮助他较快的适应环境、战胜困难。通过会见告知亲属当事人的需求,解决当事人的需求问题。 第二、律师可以和办案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当事人涉案情况,向办案机关提出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与依据,可以帮助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第三、律师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及类似案件的判例、自己的办案经验做出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策略,给出专业建议,亲属可以根据律师的建议搜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办案机关,尽早让办案机关查明有利于当事人的相关事实。 第四、在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律师可以复制、摘抄整个案卷材料,针对案件材料证明的事实向检察院、法院主张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与依据。 第五、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在法庭上帮当事人进行辩护,可以继续与法官、检察官沟通案件情况。 可见,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做许多工作帮助当事人,如果你还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起不了作用为由不为亲属委托律师,只能说明你不了解律师的工作,或者说明你并不想真正帮助被羁押的亲属!
律师不仅能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权衡利弊,“诊断”出矛盾的要害,使你明确自己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还可以按照法律的程序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在打官司过程中,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苏义飞律师的辩护尊重委托人意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不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敢辩、善辩和明辩。
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其他人的聘请,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的,有权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1、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2)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及时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4)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 (5)犯罪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他告知的权利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6) 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辩护权; (7) 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诉权和控告权; (8)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关规定; (9) 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有关规定; (10) 有关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 (2)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 (3)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的婴儿; (4)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逮捕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 5、代理申诉和控告 律师根据向侦查机关了解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案件情况,认为确有根据的,可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其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详细情况可以你去www.66xingbian.com,可以免费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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