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了律师律师都为客户做些什么

一般上,你在委托律师的时候,需要律师做哪些事情,双方都会先谈好的。在刑事案件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从公安阶段,到检察院阶段,再到法院阶段,每个阶段律师都有不同的工作内容。在民事案件中,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会有差异。但是,一般上可能会有调查取证,对案件材料整理,整理代理思路,查阅相关法律规定等。总之,律师的这些服务,是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为中心,然后才是赚取一定的报酬。两者颠倒的律师,不是一位称职的律师。
呵呵,又是你的问题啊。 干什么工作的,朋友。 日本客户的要求主要是效率和诚信方面的,日本人是严格执行合同的,所以中国律师只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应该就可以了。 中国客户的要求比较特殊,这主要是中国的国情决定的。在客户和律师之间,很大程度上类似于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患者想让律师全心全意为自己服务,会采取合同之外的做法,而律师呢,也会抓住这一点,突破合同约定,另有所图。当然也有小部分客户,总对律师不放心,生怕律师跟对方当事人勾结,呵呵,这主要是这些人对律师行业不了解造成的。

请了律师律师都为客户做些什么

2,刑事案件已经提交上检察院请问请律师的话可以做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否委托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因此,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可以委托律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这么些问题归纳一个,你们聘请一个律师,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刑事案件已经提交上检察院请问请律师的话可以做什么

3,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做些什么

一、法律法规 为了和国际接鬼,我国的《刑诉法》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利聘请律师。律师到公安机关申请批准,可以会见嫌疑人,了解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二是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法律帮助:(1)提供法律咨询。(2)代理申诉、控告。(3)代为申请取保候审。(4)代为申请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二、分析: 1、会见时,只了解罪名及简要案情,这个,家属大概都知道了吧。即便不知,刑拘后24小时内,还要发出家属通知书,告知涉嫌罪名及羁押地点。如果想让律师通风报信,一是处于职业道德他干不干,二是派员在场的侦查人员随时监督着,有违禁行为并可随时中止会见 2、提供法律咨询。同号里的老油条们经验丰富,会及时传授的,并且免收费用。 3、代为申请取保候审、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如果律师代为申请有用,那么,侦查机关还刑拘他干什么,没事找抽型。侦查机关是不会听律师指挥的。所以,该条只是该条,作用是该条要写在法律条文里,供接轨用,特殊情况下也用,一般不用很少用。 真想取保,要看具体情况,让律师去找侦查机关的毛病,不如直接找关系。4、请律师是要收费滴,每一项工作都是用银子滴,结果是不管滴。 三、结论 钱多没处花,立马请。事实不太清除,嫌疑人多的,可以请,不过,到检察阶段或法院阶段也不晚,早请早算钱。事实清除,证据确实充分,不用请,申请法律援助一个还免费呢,走走过场,是个意思算了,就是大律师的师傅来了,黑的也变不成白的,浅白的也不成,该咋判咋判。 四、请对号入座。

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做些什么

4,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为犯罪嫌疑人做些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听取他对起诉意见书的意见。调查收集证据。申请取保候审。向检察官陈述法律意见。 会见嫌疑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听取他对起诉意见书的意见。调查收集证据。申请取保候审。向检察官陈述法律意见。会见嫌疑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听取他对起诉意见书的意见。调查收集证据。申请取保候审。向检察官陈述法律意见。会见嫌疑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听取他对起诉意见书的意见。调查收集证据。申请取保候审。向检察官陈述法律意见。详情可以登录南阳陈天龙律师网
在侦查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经常发生潜逃的情况。在发现后,应当及时通知做出取保决定的办案机关(通常是刑警队或反贪局)。办案机关接到报告后会尽快查明逃跑的原因,之后会没收保证金或处罚保证人,并对在逃人员进行通缉。对被害人来说,应当协助侦查机关发现在逃人员的线索,然后通知侦查机关。
1.向检察院公诉部门递交委托手续,领取起诉意见书,查阅复制案件相关程序性和鉴定材料(部分检察院可以查阅复制内卷以外的证据和材料);2.单独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向嫌疑人了解详细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听取其意见。3.和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通信;4.根据案件需要自行调查收集证据,向检察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5.为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请求变更强制措施;6.向公诉部门当面陈述或者提交书面的辩护意见和相关材料,建议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7.指导、协助或者代理犯罪嫌疑人或者亲属和被害人一方进行民事赔偿等的协商和处理,争取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量刑情节等;8.其他需要辩护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和工作。
会见嫌疑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听取他对起诉意见书的意见。调查收集证据。申请取保候审。向检察官陈述法律意见。借东风*云南辩护律师咨询*网,法律咨询好*网*站

5,案件执行阶段的律师业务有哪些

一、收案 收案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当事人要求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律师应当严格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收案的条件。如果案件符合收案条件,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订立委托代理协议,指派律师为该案的诉讼代理人,并明确双方在代理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二、接受委托后的工作1.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打官司重在证据。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要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收集证据的范围包括能证明起诉正确或答辩正确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起诉或答辩事实失真的证据,与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 2.审查主管与管辖、审查时效。无论是代为提起诉讼,还是代为应诉,律师都应从以下方面审查主管与管辖: (1)案件是否属法院受理范围; (2)仲裁条款、书面仲裁协议及其效力} (3)管辖条款及其效力; (4)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5)是否属于特殊地域管辖。 此外,律师还应当审查案件的诉讼时效,查明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有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情节。 3.准备诉讼资料。在全面掌握案情、充分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律师就可以撰写起诉状或答辩状了。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向法院陈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阐明起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案件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的期限内,针对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请求事项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作出的应答和辩驳的法律文书,其目的在于驳斥对方不正确的、不合法的起诉,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 此外,律师还应撰写代理词,以在法庭辩论阶段全面发表代理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 4.代理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有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两种。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之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其申请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裁定有关当事人的财产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应当选择恰当的时机,否则就无法达到目的。举例而言,如债务人系外地经营户,申请财产保全可和起诉同时进行,防止对方接到诉状后转移财产。如诉讼中发现债务人官司缠身,因而有可能转移财产以及其财产不足以支付多个债权人时,要抢先提出诉讼保全,防止将来判决书无法执行。三、参加法庭审理工作法庭审理一般包括告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评议阶段和宣判阶段等,但律师代理的重点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阶段。律师主要做以下工作: 1.代理申请回避。如果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不能进行公正审判的,律师有权代理当事人依法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阶段的代理。在法庭调查阶段,诉讼双方分别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律师既要阐明委托一方的证据的证明力,又要迅速对对方的证据进行分析、作出判断。在双方质证完毕后,律师还要代表委托人回答法庭询问。 3.法庭辩论阶段的代理。在法庭辩论阶段,律师要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和有关程序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并阐明自己的理由,同时对对方的判断和理由进行反驳,从而为法庭作出判决提供参考意见。其目的在于使审判人员接受我方观点,否定对方观点。一般先由原告律师发表代理意见,被告律师进行答辩。辩论结束后,双方作最后陈述,法庭即休庭合议。四、上诉审中的律师代理1.收案。律师应当审查上诉人委托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定的上诉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律师才能接受委托。律师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审查上诉人是否享有上诉权;上诉人的上诉是否在上诉期内;一审判决或裁定是否有错误等。 2.代理工作。二审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与一审相差不大,但律师也应当结合二审程序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代理活动。尤其是律师在办理委托手续后应到二审法院阅卷,查看一审的证据是否充足确凿,使用法律是否正确;一审的定案证据是否均已经过法庭质证;一审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完整,该事实与判决结果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等。五、再审程序中的律师代理再审程序是指认为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有错误,而由法院再次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再审程序不是必经的程序,而是一种补救程序。 申请再审的案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是错误的;(4)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足以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赃枉法行为的。六、执行程序中的律师代理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在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可以强制其履行义务。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阶段,律师在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为:接受委托,代理提出执行申请;接受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和解;接受案外人的委托,代理提出执行异议。律师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是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是否具有给付内容; 3.委托人是否为有权申请的当事人; 4.代理执行事项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

6,律师审判阶段要做哪些工作

一、律师接受委托(一)、律师介入时间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3、律师事务所给承办律师开据信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二、审查管辖律师接受委托后,应注意审查该案是否属于受案法院管辖。发现管辖不当的,应及时提出书面管辖异议。三、与法院联系(一)、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法院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信函,并出示律师执业证。(二)、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等。缺少上述材料的,律师有权要求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检察院补充。(三)、律师查阅案件材料应当了解以下事项: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2、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法定、酌定情节等;3、被告人无罪、罪轻的事实和材料;4、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的自然情况;5、被害人的自然情况;6、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的合法性、完备性;7、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的资格、鉴定过程与方式以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365653139及鉴定结论和理由等;8、同案被告人的有关情况;9、有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据本身及证据之间的矛盾与疑点;10、有关证据能否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有关情况,有无矛盾与疑点;11、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一、审判阶段能委托辩护人吗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也就是说,原来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到了人民法院的审判阶段被告人仍然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我们说的原来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在审判阶段能否委托,主要是指针对公诉案件来说的。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的公诉案件,从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的那天起,犯罪嫌疑人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自己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刑事检察部门审查起诉的那天起犯罪嫌疑人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辩护人,而开庭审判后提出委托辩护人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于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案件,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也就是说,自诉案件直接进入审判程序,在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以后,到案件判决以前,被告人随时都可以委托辩护人。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从收到审查起诉的材料之日起3天以内,应当告诉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从受理自诉案件的之日起3天以内,告诉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告诉就是违法的。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他们的家属,通过普法学习,知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而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没有告诉的,可以依法委托辩护人。二、律师在审判阶段有哪些权利公诉案件一般来说都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判这三个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该案件,该案便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自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之日起,该案便进入审判阶段。由于审查起诉和审判是两个不同的阶段,辩护律师在这两个不同的阶段中所享有的权利也就不同。对于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前面已经讲过了,这里讲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所具有的权利。1、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对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有明确指控事实的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自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被告人犯罪的有关证据材料,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其他辩护人经法院许可,也可以行使这一权利。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如果认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收集到的某一个证据对被告人有利,可以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需要在法庭上出示,而这个证据材料没有被检察机关作为主要证据提供法庭,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2、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可以听取他们对案件情况的介绍及他们的辩护意见,同时,还可以向他们宣讲法律。其他辩护人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经人民法院许可。3、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对于律师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应当亲自收集和调取。律师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并不都是要先向证人、被害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取证,遭到拒绝时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律师如果认为某些证据材料对案件的定罪量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容易丢失,或律师调取、收集确实有困难的,可以不亲自去收集、调取,而直接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4、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同样是法律专门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不享有这个权利。但律师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要受到以下限制:一是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人民法院是否许可,主要看律师调查取证是否会给被害人造成伤害,是否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二是必须经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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