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律师函是否可以作证据用

可以做证据用,是否采纳还得由法院经过质证后确定

请问律师函是否可以作证据用

2,刑事诉讼法中律师去看守所考当事人要带那些文件和证件

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执业证书;如果需要侦查机关许可才能会见的案件,还需要允许辩护律师回见的文书
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

刑事诉讼法中律师去看守所考当事人要带那些文件和证件

3,发律师函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属于债权债务的

需要提供产生债权债务的原因,已经履行情况,具体可以找律师详细咨询
说明现在掌握的证据材料律师函需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发送。让其知晓利害,尽快还款,其可能面临的诉讼以及赔偿的数额
提供债权债务的具体数额以及凭证和通信地址之类的即可。
律师函需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发送,说明现在掌握的证据材料,其可能面临的诉讼以及赔偿的数额。让其知晓利害,尽快还款。
你好!需要提供产生债权债务的原因,已经履行情况,具体可以找律师详细咨询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发律师函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属于债权债务的

4,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收集证据

刑事辩护是检察院举证辩护人做好质证就可以根据起诉书、当事人的陈述有证据申请法院调查、申请证人到庭。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e69da5e887aa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65656534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第五十七条 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第五十八条 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第五十九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5,刑事案件的证据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刑事案件证据的八个种类,分别是:(一)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二)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三)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四)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内容主要包括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已无罪、罪轻的辩解。(六)鉴定意见,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供述是案件必不可少的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我国刑事证据有以下七种: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旦埂测忌爻涣诧惟超隶听资料。

文章TAG:刑事案件律师函需要具备什么证据刑事  刑事案件  案件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