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加刑事辩护前提是什么,律师参加刑事辩护活动是以 名义进行的
来源:整理 编辑:律师咨询 2022-11-07 23:42:45
1,律师参加刑事辩护活动是以 名义进行的

2,律师在接案前的准备是什么
律师办案主要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且要对自己的当事人作出有利的辩护。所以一般情况下律师接案前要综合来看案件的有关事实是否对当事人有利,胜诉的可能性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等等。
3,律师的前提是什么
有一个本科文凭。
通过每年的司法考试。
实习一年。
获得律师职业资格证。
挂靠一家律师事物所。
你就是一名法定的律师了。
要当一个成功的好律师却很难。
还有, 政治和法律,和律师,是有很大差距的。
4,做辩护律师要具备什么条件
1, 学好刑法,刑事诉讼法, 这是必须的
2, 拥有良好的判断力,和预先推断力,和洞察力
3,口才要好,讲话要流畅, 建议多在 演讲上 下点工夫
4,要拥有很高的AQ, 辩护律师是很苦的差事, 赚不到多少钱不说, 还可能有危险.. 被当事人出卖的例子举不胜举
5,律师进行刑事辩护应从哪几个方面入手应具体阐明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刑事辩护可以选择的基本抗辩方法是:案件事实辩护、证据不足辩护和法律适用辩护。一般从三个方面进行辩护:事实辩护、程序辩护、适用法律辩护。
6,辩护律师出庭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一、会见被告,增进互信,奠定刑事辩护的基石。 1、全面细致的听取被告人陈述案件事实。2、认真分析犯罪原因,查清有无排除犯罪的事由。3、了解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态度,区分故意、过失或意外。4、了解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5、了解被告人个人及家庭情况二、认真阅卷,找准问题,全面掌握案情 。(1)做好阅卷笔录,详细摘录案情;⑵全面审查证据,发现疑点,找出疑点,予以突破。审查证据要注重细节,凡是涉及案件性质、情节、危害结果、悔罪表现的一切方面都得引起高度的重视,不得敷衍塞责。(3)拟好庭上向证人、被告人、被害人发问和质证的提纲,从发问当中揭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和事实。三、精心制作,把握庭审辩护提纲。1、立足全案证据。包括控方的证据和辩方的证据。司法实践中,完全忽视案件的证据、脱离案件证据的辩护方案,没有哪一个法院的法官敢支持,其辩护效果可想而知。2、辩护方案应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辩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辩护方案涉及实体法、程序法以及证据,无论是无罪辩护还罪轻辩护,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辩护方案不能脱离法律规定而自行其是。3、注重实效,确保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四、提前设想,搞好庭前预测准备。为了提高刑事辩护人在庭审时的应变能力,还要搞好庭前预测,增强庭上抗辩能力。庭前准确预测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对公诉意见做好有针对性的准备,对刑事辩护人的成功辩护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刑事辩护人的庭前预测应做到“知己知彼”,只有这样方能保证庭上的辩论的“百战不殆”。 总之,刑事辩护人的庭前准备工作是刑事辩护人的基础工作,其重要性是毋庸置疑。刑事辩护人只有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才能在庭审中做到应付自如,才能更好地体现法律的尊严,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刑事辩护人的神圣职责,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首先是充分查阅卷宗,会见当事人,对整个案件有充分的了解,有必要的话书写辩护词。
7,简述充当辩护律师的条件
一些法律上的建议,但能够认识到律师不是万能的,也会以一种比较理性的态度来对待律师。但相对而言,特别是人身
损害、离婚案件及刑事案件,委托人的素质大相径庭,有的委托人则把律师当作了上帝,把胜诉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律师
身上;有的委托人恰恰相反,他们认为律师的价值只是因为该律师跟公检法有关系,不指望律师起多大作用;有的委托
人把律师当作桥梁,尤其是当事人被羁押的刑事案件,需要律师作为沟通的渠道。如果律师不认真对待,最后受伤的一
定是律师。笔者认为,律师在处理与委托人的关系时,应把握如下原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律师不吃皇粮,律师的两只眼睛,应当一只是法律眼,另一只是商人眼,但律师是法律的仆人,而不应是金钱的奴仆。
律师接案时应坚持标准与原则,该赚的钱可以赚,不该赚的钱一定不要赚。遇到大额律师费的案件时,不要冲动,一定
要认真考虑、量力而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律师如果在接案时没有一个自己的标准与原则,最后没有给委托人带来
比较满意、合理的结果,或没有处理好与委托人的关系,就会带来无穷的烦恼,直接影响到业务的开展。不要对委托人打包票律师在委托人面前可以表现对案件有一定的把握,以增强委托人对律师的信心,但打包票的做法则是完全不可取的,也
是十分危险的。这很容易使律师在日后陷入困境,甚至轻则被委托人投诉,重则被委托人伤害。案件的胜败是由多种因
素决定的,审理过程中充满了各种意想不到的变数,最后结局不一定由承办的法官说了算,更不用说只有建议权的律师
。所以,律师千万不要对委托人打包票。不要把委托人当哥们有的律师完全不顾自己的身份,与委托人称兄道弟,打成一片,这是非常不恰当的。律师应当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要
有自己独立的思维。与委托人交往中,律师与委托人应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才能使自己置身于一个理智的状态中,正
确地作出专业的判断。即使律师自己有了纠纷,也应委托别的律师来办理,因为委托人和律师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有
很大的差异。要尊重委托人委托人找律师的时候正处于困难、矛盾与冲突之中,律师应对委托人理解、包容、安慰,应主动地征求意见,耐心解答
委托人的提问,倾听不同的意见,与委托人平等地讨论问题。律师不能凭借自己法律知识技能和诉讼地位上的优势而藐
视委托人,也不要把胜诉的功劳全部揽到自己头上,把败诉的责任全部推给委托人。要正确引导委托人律师维护的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利益;律师采取的只能是合法的手段,而不能是非法手段。律师并不仅仅
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劝解、说服委托人履行法定义务,放弃非法或过分的主张和要求。为了委托人的根本
利益,委托人不愿意听的话,律师也要讲,但可以讲的委婉一些。应以诚信为合作基础律师是独立的行业,有自己的社会地位,办案时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律师为委托人争取权益是通过对法律
的理解与运用。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以诚信贯穿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同时也要求委托人以
诚信对待诉讼对待律师,奠定自己和委托人合作的基础。律师与委托人只有在诚信的合作基础上,才能避免矛盾,才能
有愉快的结果。调查取证慎之又慎律师因办理刑事案件调查取证身陷囹圄大有人在。其中虽然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但律师的自我保护是最重要的。律师办
理刑事案件千万不要轻信委托人的话而违反规定匆忙取证,如委托人坚持要取的关键证据,最好告知委托人让证人直接
到公安、检察院或者法院出证。如一定要律师亲自调查,必须有两个律师,并最好请公证员到场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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