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询问此案的办案警察吗

建议请律师了解案情,会见当事人就知道了。
不可以、只有与当地的同系共同协助才可以、

可以询问此案的办案警察吗

2,什么样的律师能调取公安部门的办案资料包括监控等

执业律师受当事人委托都有权力要求调阅与案件相关的资料(包括公安、检察、法院)。
刑事案件的律师,在代理受案、侦查终结后,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调阅相关卷宗或复制、摘抄。但在国外,律师在侦查阶段就有权调阅不利于当事人的证据。
律师是没有权利调取的。需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法院才能调取。

什么样的律师能调取公安部门的办案资料包括监控等

3,律师能看警察的查案记录么

大法官 重案六组 公安局长 英雄无悔 便衣警察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侦查阶段律师只能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不能看警察的查案记录。
警察的查案记录一般分为两类:法律文书与内部报告。前者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律师可以查阅,后者任何时候都不会让律师看。

律师能看警察的查案记录么

4,刑事案件法院法官怎么找可以自己找吗

你如果是自诉案件,起诉到法院,法院就会指定承办人,你如果认为与对方有关系,可以要求他回避不是自己选择的法官。
找法官
刑事案件由公检法按诉讼程序依法办理,当事人或家属无需找,而且法律规定,在办案期间,严禁办案人员同当事人或家属私下接触。有条件可委托律师介入,进行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5,聘请律师能在第一时间看到犯罪嫌疑人吗

是的,审问一定要先问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家庭等基本情况。接下才问案件情况,且把问话内容全部记录下来,叫《询问笔录》,问完后给其本人看一次,没有出入便签名为准。这才能成为证据和办案材料,马虎不得。这种做法全国有规范的,材料不全,证据不足,会影响办案质量。有的明知的也要问,由她们自己说出与警察写下的是不同的。(我是政法机关工作哦)
可以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请参考:刑事案件结案需要多长时间http://www.055110.com/a/cycx/2441.html

6,没拘留通知怎样去会见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那你是怎么知道被拘留的呢? 复印件有吗?其实拘留通知对于会见没有任何影响,你现在处在侦查阶段,要想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律师才可以会见,所以,你现在需要做的是去律师事务所委托一名律师,然后需要知道办案警官是谁,拘留通知书上有办案警官,如果找不到拘留通知书,那就让律师去派出所查一下,找到警官后,律师会帮你联系警官,然后去看守所会见。也仅限于律师去会见,你不能跟着去。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有问题留言吧~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后24小时内应当通知被拘留人家属,如果没有通知,并不能影响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对非涉密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这时的会见要注意以下几点:1、此时只有律师才有会见权2、律师知道要用什么文书去见(律所证明,律师证书,委托书)3、要知道犯罪嫌疑人被哪个公安机关拘留的,之后去那个机关找,以得知具体关押地点。4、涉密案件就不要急着找了,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告诉你的。除非给了你《拘留通知书》。
如果犯罪嫌疑人精神病复发的,可以《看所条例》的规定,不能羁押,所以不能对其刑事拘留,可由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看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凭家属通知书,可以聘请律师或者要求会见,没有的话很难。

7,打110报案后怎么才能查到警察是否给你立案调查

可以能过以下方式得知是否立案:1、报案后,民警会带报案人到派出所进行笔询,形成一个书面文字的案情记录,这个叫受案。民警给报案人一个同样的记录备份。在这个过程中,报案人可以要办案警察的联系方式,随时向警察咨询案件进展。2、报的案是否够构成刑事案件,是需要调查的,普通的纠纷或一般的违法,可以调解或者治安行政处罚什么的。只有经过初查,案件够立案标准,才会进行立案调查。立案是一个独立的司法程序,是一个案件的开始,他不会取决于报案人“想不想”。一旦构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那么警察就会主动联系报案人了。扩展资料: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参考资料:立案-百度百科刑事诉讼-百度百科
小偷入室行盗被发现,与房主拼斗,女主人打110报警。结果主人被小偷打成重伤,以报警到警察来已过了近四个小时。问询记录后还要房主交出警费。(我兄弟亲身径历)!
现在100对们们打电话报警,以后都得十分重视,所以说只要你打电话,他们就会立马离开
打110报案后,怎么才能查到警察是否给你立案调查。直接做涉案登记表。
报警后公安机关先期是受理,需要进行侦查是否被盗事实,然后公安机关内部警员申请立案,立案后开始正式开展侦查,报警三天后可以去报警公安机关要一张受理案件回执单。  有回执单,就可以知道,警察已经立案调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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