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刑事诉讼律师哪里找,刑事案件要找什么样的律师公司的法律顾问专业吗
来源:整理 编辑:律师咨询 2023-01-19 12:02:42
1,刑事案件要找什么样的律师公司的法律顾问专业吗
公司法律顾问是接触不到刑事案件的,如果和案件当事人没有特殊关系,是不能介入刑事案件的
2,请问在枣庄哪里有法律咨询处
你好!青檀中路路东有好几家律师事务所,具体电话查询的话打当地114可以查到,区号0632打字不易,采纳哦!
3,我有点不明白就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那民事部分是可以找刑事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部分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来维护被害人的权益了,民事部分在起诉书中也由检察机关一并主张了,即使不找律师,检察机关也会代被害人主张权益的。 但被害人及亲属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参与刑事和民事部分的审理,代被害人或其亲属主张权益负责刑事案件的律师直接办理,因为案件是一起的,所以法院审理也是一起审理,无需分开!这个要看律师主打的方向了,有的律师是全职律师,民事和刑事的都打,有的律师做专业,但是据我了解,他好像是从事刑事的律师,但是一个律师后面一般都会有一个律师团队,请采纳
4,通告我是银行委托外访律师我们一行四人已经到上海公安局对你
假的呀!第一、律师对接的应该是法院而不是公安局。第二、律师找你需要公安局协助那也是公安局找你。 这个所谓的通告有威胁你的意思。再是通告的含义是广泛告知。不是针对个人。连标题都弄不懂还诈骗?技术含量也太低了吧!!!仅供参考你需要聘请枣庄刑事律师来协助你办理,在枣庄乱抓人不行,如发生这样情况,打电话举报,不明地方咨询刑事律师,今天是法治社会,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作用很大。同时告知段有权聘请辩护律师。但段表示不请律师。法院决定于1998年7月20日公开审理本案。开庭前一天,李琳告知法院,她不愿控告段犯罪,仍只想通过法院解除与段的同居关系并让段赔偿医药费。因开庭日期已定,县法院刑庭决定如期开庭。开庭审理时,只有段锋一人到庭。法院审理时,只是对段进行了讯问。
5,打官司请的律师找不到怎么办到哪里投诉
你找的不是律师,律师是靠信誉、法律知识为人服务,有律师所统一接受委托,办理手里手续,律师所能飞啦。你找的不是律师,你可以到司法局问问,如果不是律师,你就向司法局举报,公安局报案处理。本案可以请律师,但是这个案件是刑事案件,属于公诉,也就是检察院起诉! 律师费用每个律师事务所是不一样的,伤者唯一能做的,就是给检察机关提供住院费用,和病理书,要省级以上医院出具,然后死者一方也要出具相关文件,证明男方是家里面的顶梁柱等等,然后在检查机关公诉的时候,刑事附带民事责任,你们只是民事上面得到赔偿,包括住院费、丧葬费、抚恤金、精神补偿费等等!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一方,只能要求法律上作出民事赔偿,刑事案件起诉,是有检查机关起诉的。 至于流程,就要到检查机关详细问问了! 建议你在网上搜搜,刑事诉讼法!
6,谁有关于刑事诉讼的律师咨询方式
【业务范围】
●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进行职务犯罪预防、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
● 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 ,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 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
● 审判阶段为被告人辩护 :在一审、二审过程中,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 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 代理申诉案件,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 代理刑事案件: 在自诉和公诉案件中代理举报、指控犯罪,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你问的有些怪,,
7,刑事案件在哪个阶段可以请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请律师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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