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为什么不愿接刑事案件

因为刑事案件是对危害社会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惩处,是在惩恶。律师也是正常人,去法院当庭为大家都认定的坏人讲话,这要有多大勇气。

律师为什么不愿接刑事案件

2,律师为什么不接你的案子

我可以告诉你,律师不接受100%是因为时间短,钱少。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还好有朋友认识律师所以咨询了下。人家愿意接的是至少工作2年的案子。赔偿多,人家赚的也多。

律师为什么不接你的案子

3,请例举一个律师最不愿意接手的案件 可以举生活中发生过的也可以以

强奸案 大多数女性最不愿意上法院说出自己被犯罪分子抚摸 特别是有老公 孩子 那样会给家庭带来破碎 通常选择忍气吞声 就像安装了颗定时炸弹 随时都可能爆发家庭内战
律师最不愿意接手的案件 就是当事人没钱的案件!!!

请例举一个律师最不愿意接手的案件 可以举生活中发生过的也可以以

4,资深律师谈哪些案子不能接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对于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都是可以接案,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取决于我们如何来满足客户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但面对客户过于强调及追求自己的不合理要求,律师应当充分权衡利弊,在疏导和提醒无效的情况下,应当考虑拒绝客户。

5,律师拒绝辩护的情形有哪些刑事案件中

律师只有义务接受法院关于法律援助的指派,去担任律师,其他任何情况下,任何人都无权强迫律师去辩护。这是平等主体之间委托与接受委托的关系,必须双方自愿。当然了, 生活是复杂的, 不同的人不同对待,你可以接受委托,但是怎么辩不就是你自己掌握的了嘛。坏人,我们只维护他的合法利益就可以了。
根据《律师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是指:委托事项违法,即当事人委托律师为其所作的事情,提供的所谓“法律服务”是违法的;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委托人隐瞒事实,即委托人处于某种目的故意对律师隐瞒事实真相,使律师陷入被动、尴尬的境地。
辩护人可以拒绝为被告人辩护的情形有两个,一个是委托事项违法,一个是被告人隐瞒事实真相,
委托事项违法,和当事人隐瞒事实,当事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违法的都可以拒绝辩护的

6,资深律师谈哪些案子不能接

律师以下这样的案子不能接:一、打官司不想花钱,诉讼风险全部由律师来承担。有的案件,本身证据不足。当事人委托律师,承诺打赢后给律师高额的提成比例,自己连交给法院的案件受理费也想由律师来掏腰包。如果当事人确实没有钱,这种心态还情由有可原,律师在时间与经济能力许可的情况下,也应该为这种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这也是律师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但有的当事人,自己并不差钱,询问了好多律师,明知诉讼存在的巨大风险,想把案件风险全部转嫁到律师头上。对这样的当事人,律师要特别当心。这类当事人一般都比较善于伪装,说自己怎么怎么冤枉,案件又很简单,只是没有钱打官司,然后给律师画一个大的馅饼,设个套让律师朝里面钻。对此,律师应擦亮眼睛,果断地说不。二、伪造证据,虚构事实,利用律师的服务谋取非法利益。这样的事并不少见,当事人言之确确,提供的证据对其也十分有利。但律师如果仔细审查,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如大额的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就要考虑双方的关系,借款的用途,是否是高利贷,是否是将高额利息也写到了借条之中。有时候,虽然有资金往来凭证,但当事人将高额利益通过银行转帐打到对方帐户上,随即又抽回。还有的民间借贷纠纷,是双方当事人串通好的,目的是为了夫妻离婚时多分财产份额,或者是为了逃避公司债务,侵犯其他债权人利益,律师如果微有不慎,就上了当事人的圈套。还有的当事人,偷盖对方单位的印章,伪造担保书或者其他法律文件,然后提起恶意诉讼。还有的当事人,为了其他非法利益,提起“假”离婚诉讼,虽然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请律师,但律师一定不要给当事人出这样的馊主意。三、无委托律师诚意,骗取免费法律咨询。这类当事人,在没有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之前,在律师接待过程中,不停地向律师询问具体处理案件的方法和步骤。特别在熟人介绍的情况下,律师又不好意思拒绝。但是咨询之后,他(她)会说回去考虑考虑,或者再与家人商量商量。这种情况下,十有八九当事人听取律师的解答后,自己操作去了,或者再找一个律师,说我这案子很简单,我都懂,付很少的代理费,让其他律师去代理。须知,总有吃不饱的律师,愿意低价承接案件。所以,律师一定要珍惜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在没有接受委托之前,没有必要给当事人出尽主意,否则就是对自己的不尊重。笔者不提倡给这类当事人出损招,让其走弯路。但也没有必要过于仁慈,为其出尽主意。四、品德低劣,无情无义,想利用律师服务逃避法律责任与道德义务这类当事人并不鲜见。如在离婚诉讼中,有的当事人,自己明明有抚养小孩条件,对方不具有很好的抚养条件。但是,其就是不想要小孩,理由是影响自己再婚,或者嫌小孩麻烦,代理的一件离婚案件,在这种情形下,律师应特别注意不要把当事人提供的假证提供到法庭,即使当事人没有告诉律师这是假证,做人总得有点良心。五、高高在上,自以为是,从骨子里看不起律师。这类当事人,认为自己购买了律师的法律服务,就是律师的主人,让律师做什么,律师就得做什么。对当事人负责,是律师的天职。但律师也不能把自己降低到当事人奴仆的地们。对当事人的无理要求,律师要学会果断拒绝。律师既要学会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也要学会如果拒绝当事人频繁的骚扰。律师应该矜持,孔子说:“君子不重则不威,”律师自己也要注意与当事人的沟通方式,如果律师跟老板说:“我跟您汇报一下案件的进展情况”,这句话一出口,律师的地位就矮了半截。如果律师跟老板说:“我跟您反馈一下案件的进展情况,”则效果完全不同。与前者相比,虽然一词之差,但后者体现了律师与当事人的平等关系。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不仅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更是一种帮助与被帮助的关系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对于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都是可以接案,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取决于我们如何来满足客户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但面对客户过于强调及追求自己的不合理要求,律师应当充分权衡利弊,在疏导和提醒无效的情况下,应当考虑拒绝客户。
无证的实习律师不能单独办理案件,特别诉讼案件,但不影响你接案子,接来的案子可以邀请有证律师一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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