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没找律师会怎么样,刑事案件非要找律师吗不找会怎样
来源:整理 编辑:律师咨询 2023-01-17 23:59:46
本文目录一览
1,刑事案件非要找律师吗不找会怎样
是否找律师辩护,一般案件是属于当事人自愿行为,到有些案件是法律规定的强制行为。找律师代理,要结合自己的案情,及自己的经济境况定。但是,侦查阶段,只有律师才能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公诉案件刑事部分是没有原告的,只有公诉人,如果你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以请律师代理,更多地为你争取权益。
2,刑事案件不请人辩护会影响结果吗
证据充分、情节清楚系为主犯的话,结果偏差不会很大。认识到错误给对方造成的伤害,一定改邪归正从新做人,请法庭给个机会可以从两方面看待:一、如果嫌疑人懂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请律师没有影响;二、如果嫌疑人不懂相关法律法规,请个有水平的律师会对最后的处理结果产生积极的影响。但是,目前有水平的律师太少了,花言巧语骗钱的律师太多了。很多律师到了法庭只会说个“初犯”、“数额不大”等表面文章,甚至有的律师光拿钱不办事,当事人及家属因此吃亏的事太多了。建议或者找个有水平的律师(宁肯多花钱),或者干脆不找。祝如愿,望采纳,谢谢!您好,以下答案供你参考:有影响,一般被告人都不太懂法,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请辩护人的话,辩护人会提出被告人罪轻或者无罪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及诉讼权利。
3,刑事案件开庭没请律师法院会通知家属吗
如果是刑事案件,无论是否请律师,法院都没有义务通知被告人的家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是未成年人的法院没有通知的义务,有聘请律师的家属可以及时获知开庭时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4,取保侯审法院要起诉如果开庭没律师会重判吗
既然当事人已经被取保候审,说明当事人案件属于如下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其次,当事人没有聘请律师,不会成为法院重判的依据。但是,如果其聘请律师,能够作为当事人做轻判,或者无罪的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并不会因当事人没有律师进行辩护而加重处罚。但是,如果有辩护律师的,律师可以从有利当事人的角度来提出辩护意见,争取法院从轻处罚。这个应该是不会重判的吧,如果有重大证据,可以申请重判判。了解更多相关法律方面知识,可以至法律援助贴吧,和律师们问。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5,要开庭了没有请律师法院自己会有辩护律师吗
您好!我来回答:如果由检察院提起的公诉,属刑事案件,法院会指派律师辩护的。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这是完全毫无疑问的。但是有一些实际问题,作为被告人或者家属应该考虑。辩护律师在开庭后再介入程序,还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如果庭审程序尚未结束,尤其没有进入法庭调查环节的,辩护律师尚可以参与庭审的主要环节,应该说还能发挥很大作用,某种程度上说为时尚不晚。但是,如果整个庭审程序已经进行完毕,合议庭已经明确择日宣判,辩护律师这个时候才介入程序的,可以发挥的作用应该说是比较有限的了。从法律上讲,虽然辩护律师仍然可以会见、阅卷和提出辩护意见,有足够理由的,甚至可以针对特定问题申请补充开庭,但是补充开庭毕竟不等于重新开庭,庭审不可能再重来一次,辩护律师已经无法通过庭审程序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作用必然有限,当然,这是针对一般情况下的结论。不排除在特定案件中,辩护律师介入程序,发现了极其有利的证据,通过申请补充开庭,推翻控方指控的,但是这应该是比较罕见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有部分司法机关在庭审后不允许再被告人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程序,应该说这是完全违反法律的,被告人极其家属完全有权坚持自己的委托,维护自己的辩护权,辩护律师也应该尽最大的努力,促使司法机关纠正错误做法,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总的来讲,开庭后尤其整个庭审程序已经进行完毕的,辩护律师可以发挥的作用已经打折扣,如果被告人及其家属认为有必要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程序的,还是应该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及时委托,尽量避免在开庭甚至开完庭后再委托。
文章TAG:
刑事案件开庭没找律师会怎么样刑事 刑事案件 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