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案件没有必要请律师

首先,没有必不必要!其次,除了法律规定必须要有律师的案件。可以请也可以不请。
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不存在撤诉。开庭时提供对方谅解书进行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或请律师。

哪些案件没有必要请律师

2,刑事案件到法院开庭的时候需要请律师吗

请不请律师,可以征求被告人的意见他自己清楚自己的事情,如果是盗窃、就没啥意思如果伤害案件,涉及赔偿,建议请个律师律师费可以协商收取。有困难,可以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那里指派的律师不收费
一个月内到法院,法院最快一个月内开庭审理,至于律师你根据情形而定,只要你收集好治疗的所有单据、你丈夫死亡后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赡养、扶养等费用,全部计算交由法院处理就行

刑事案件到法院开庭的时候需要请律师吗

3,判刑能当律师吗

只要不是故意犯罪,即使是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也是可以做律师的。  《律师法》第七条规定: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您好,很遗憾的告诉您,受过刑事处罚的,不能从事律师这个职业了!!
判刑后能请律师再判刑么?你糊涂到什么程度了啊!没听说谁请律师再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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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缓刑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也就是说没有收到过刑罚处罚。就像累犯的计算一样,被判缓刑的,考验期满5年内又故意犯罪的,不算累犯。照这么说,是可以的但是引用一句律协工作人员的话:“依据我国《律师法》,注册律师一旦因故意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哪怕是被判处了缓刑,那么其律师资格将被依法注销。”额……我自己从理论上说不服了自己了。等高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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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哪些事项不能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一)一般条件一般条件是对中国公民普遍适用的条件,它是指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我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二)特殊条件特殊条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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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5)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律援助的;(6)诉讼标的不足3000元的债权债务纠纷;(7)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5,哪些人可以申请刑事法律援助

  刑事法律援助  1.获得刑事法律援助的途径  获得刑事法律援助的途径主要有:申请刑事法律援助和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申请刑事法律援助是指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因为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或委托诉讼代理人,而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援助申请。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是指在一些特殊的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即使其未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院也会为其指定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以下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刑事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处于不同地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刑事法律援助的阶段不同:(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可以提出申请;(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由于人身自由受到极大限制,他们可能不能亲自前往法律援助机构申请。这时候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的24小时内转交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并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及案件材料。  指定辩护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法院应当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包括:(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2)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也就是说,如果您符合上述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法院就必须为您指定辩护人,获得辩护律师的帮助是您的基本权利。  第二类是法院可以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包括:(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6,哪些刑事案件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人;(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该解释规定了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的五个条件,对于前四个条件在实践中不会有什么问题,关键在于第五个条件:何为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于该条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读:首先,受害人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其次,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原因只能是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或财物被毁坏。 因为只能对物质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这里所讲的人身权利仅指身体权、健康权等物质性的人身权,而不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精神性的人身权;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是因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除了人身损害以外,财物被毁坏的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必须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的上述规定,如果受害人的财物不是被毁坏而是被侵占或非法处置,是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关于这一点,《规定》在第五条作了详细的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人只是非法占有、处置受害人的财产而不是毁坏其财产的话话,受害人只能要求其退赔。如果无法退赔,则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是盗窃、诈骗等案件,对于这些案件的受害人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而对于诸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放火罪等案件,受害人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你好,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3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二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7,资深律师谈哪些案子不能接

律师以下这样的案子不能接:一、打官司不想花钱,诉讼风险全部由律师来承担。有的案件,本身证据不足。当事人委托律师,承诺打赢后给律师高额的提成比例,自己连交给法院的案件受理费也想由律师来掏腰包。如果当事人确实没有钱,这种心态还情由有可原,律师在时间与经济能力许可的情况下,也应该为这种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这也是律师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但有的当事人,自己并不差钱,询问了好多律师,明知诉讼存在的巨大风险,想把案件风险全部转嫁到律师头上。对这样的当事人,律师要特别当心。这类当事人一般都比较善于伪装,说自己怎么怎么冤枉,案件又很简单,只是没有钱打官司,然后给律师画一个大的馅饼,设个套让律师朝里面钻。对此,律师应擦亮眼睛,果断地说不。二、伪造证据,虚构事实,利用律师的服务谋取非法利益。这样的事并不少见,当事人言之确确,提供的证据对其也十分有利。但律师如果仔细审查,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如大额的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就要考虑双方的关系,借款的用途,是否是高利贷,是否是将高额利息也写到了借条之中。有时候,虽然有资金往来凭证,但当事人将高额利益通过银行转帐打到对方帐户上,随即又抽回。还有的民间借贷纠纷,是双方当事人串通好的,目的是为了夫妻离婚时多分财产份额,或者是为了逃避公司债务,侵犯其他债权人利益,律师如果微有不慎,就上了当事人的圈套。还有的当事人,偷盖对方单位的印章,伪造担保书或者其他法律文件,然后提起恶意诉讼。还有的当事人,为了其他非法利益,提起“假”离婚诉讼,虽然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请律师,但律师一定不要给当事人出这样的馊主意。三、无委托律师诚意,骗取免费法律咨询。这类当事人,在没有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之前,在律师接待过程中,不停地向律师询问具体处理案件的方法和步骤。特别在熟人介绍的情况下,律师又不好意思拒绝。但是咨询之后,他(她)会说回去考虑考虑,或者再与家人商量商量。这种情况下,十有八九当事人听取律师的解答后,自己操作去了,或者再找一个律师,说我这案子很简单,我都懂,付很少的代理费,让其他律师去代理。须知,总有吃不饱的律师,愿意低价承接案件。所以,律师一定要珍惜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在没有接受委托之前,没有必要给当事人出尽主意,否则就是对自己的不尊重。笔者不提倡给这类当事人出损招,让其走弯路。但也没有必要过于仁慈,为其出尽主意。四、品德低劣,无情无义,想利用律师服务逃避法律责任与道德义务这类当事人并不鲜见。如在离婚诉讼中,有的当事人,自己明明有抚养小孩条件,对方不具有很好的抚养条件。但是,其就是不想要小孩,理由是影响自己再婚,或者嫌小孩麻烦,代理的一件离婚案件,在这种情形下,律师应特别注意不要把当事人提供的假证提供到法庭,即使当事人没有告诉律师这是假证,做人总得有点良心。五、高高在上,自以为是,从骨子里看不起律师。这类当事人,认为自己购买了律师的法律服务,就是律师的主人,让律师做什么,律师就得做什么。对当事人负责,是律师的天职。但律师也不能把自己降低到当事人奴仆的地们。对当事人的无理要求,律师要学会果断拒绝。律师既要学会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也要学会如果拒绝当事人频繁的骚扰。律师应该矜持,孔子说:“君子不重则不威,”律师自己也要注意与当事人的沟通方式,如果律师跟老板说:“我跟您汇报一下案件的进展情况”,这句话一出口,律师的地位就矮了半截。如果律师跟老板说:“我跟您反馈一下案件的进展情况,”则效果完全不同。与前者相比,虽然一词之差,但后者体现了律师与当事人的平等关系。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不仅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更是一种帮助与被帮助的关系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对于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都是可以接案,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取决于我们如何来满足客户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但面对客户过于强调及追求自己的不合理要求,律师应当充分权衡利弊,在疏导和提醒无效的情况下,应当考虑拒绝客户。
无证的实习律师不能单独办理案件,特别诉讼案件,但不影响你接案子,接来的案子可以邀请有证律师一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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