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刑事案件二审上诉律师费用1万说要是不减判可退回一半可是律

1、向律协的律师管理处投诉2、向当地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投诉 要求全额返还律师费,以上两者要双管齐下。
你可以向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投诉啊?不经委托人同意转委托是不可以的。,不是他想转就能转的。。因为代理关系是基于特殊身份的关系,要求他旅行合同约定。。

刑事案件二审上诉律师费用1万说要是不减判可退回一半可是律

2,二审法院对刑事上诉案件该如何处理

按现行法律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在上诉期间,一审判决刑期满的话,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所以不能根据一审判决对被告人予以释放。  2、我国刑法中上诉不加刑原则规定,即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上级法院不能加重原判的刑罚,所以一审判决刑期已满就必须将被告取保候审,否则就会出现被告人被超期羁押的情况。

二审法院对刑事上诉案件该如何处理

3,刑事案件二审不开庭律师怎么办

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二审一般不开庭审理,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像在上海,民事案件二审,一般会有一个合议庭法官主持听证,当面听取两造意见。行政案件的二审,也是基本开庭审理的,而涉及到更重要的人身自由权的刑事案件,却反而不开庭审理呢? 《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可见法律规定二审开庭是原则,不开庭是例外,然而司法实践中,主次颠倒了,不开庭反而成为主流,开庭倒是例外。 二审不开庭直接侵犯了当事人举证的权利,而且给人造成暗箱操作的疑惑。最近沸沸扬扬的上海蟹妈案就遭遇了不开庭审理,辩方提供新证据,法院以与本案无关而拒绝,连个质证的机会都不给。原辩护人严义明律师因感觉无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愤而辞去委托,新辩护人要求开庭发表新见解,法院亦是不许。由此可见,法官自由裁量权之大,毫无制约,任律师东南西北风,就是咬定不开庭不放松。 全国瞩目的海南警察雷庭涉嫌非法拘禁案,一审判决有罪,免予刑事处罚,雷庭当庭上诉。辩护律师王思鲁,在网上寻求二审律师辩护,可是二审很有可能不开庭,律师究竟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对此,王思鲁表示,二审中要提供新证据,力促开庭。本律师的办案经验,鉴于二审很有可能不开庭,遂在书面材料上下功夫,厚厚的上诉分析,引经据典,往往长达十几页,详尽地分析事实与法律。其次,付诸媒体,舆论监督审判。可是,如果法官懒的看,辩方意见也就石沉大海了。 要从根本上解决二审不开庭,必须修改法律,规定二审必须开庭。其次,规定二审是法律审而不是事实审,这样就免去案件被从头到尾重复审判,以真正起到审判监督作用。而在当下,法院要改变不开庭为主的司法惯例,贯彻刑诉法的立法初衷,二审开庭为主不开庭为辅。

刑事案件二审不开庭律师怎么办

4,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如何处理

第二审法院应当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原判决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决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第二审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自诉人提出上诉时,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第二审法院发现第一审法院审理中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违反公开审判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有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1、维持原判。对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刑事案件量刑适当的原审有罪判决和正确的原审无罪判决,应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直接改判。有两种情况:(1)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通过第二审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直接改判。 3、发回重审。发回重审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二是发现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的违反诉讼程序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包括:(1)违反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限制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的。

文章TAG:刑事二审上诉律师怎么处理刑事  二审  上诉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