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州请个律师多少钱

5000

福州请个律师多少钱

2,福州律师如何收费

根据不同案件的性质、案件大小、办理的难易程度等,综合确定律师费用。律师费也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另外,可以参考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按涉及标的收费,比例标准为3-5%;一般民事案件起价3000元每件,刑事案件相对就要高些。
民事案件涉及财产标的的,一般按比例收费,1-3%;其他案件按件收费,不低于3000元每件。所有案件不低于3000元每件。
根据具体案件,标的多少、复杂程度、律师知名度等和意向委托的当地福州律师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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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州律师怎么收费

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⑶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⑷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⑸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⑹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各地律师收费标准不同,请到当地律师事务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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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刑事案件律师怎么收费的

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难以程度分析,具体可以面谈协商。如需帮助来电免费咨询
按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禁止风险代理,只能先收费。刑事案件一般分三个阶段收费,分别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和律师事务所协商一次性支付全部代理费用,也可以按阶段支付代理费用。关于这个收费标准的问题,不同的地区标准有所不同,刑事案件收费一般是按阶段来进行的。但总之是不可以风险代理的,律师代理刑事案件实现风险代理,是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
分阶段收费,几千到几万不等。
一、计件及按标的比例收费标准 (一)武汉律师咨询事务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1、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 2000~5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 2000~5000元/件; (3)一审阶段: 2000~10000元/件。 2、武汉律师咨询事务所经济类犯罪、共同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 1000~1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 1000~10000元/件; (3)一审阶段: 1500~15000元/件。 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 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 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 (二)武汉律师咨询事务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6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 600~8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00,000元以下 免收; 100,001至1,000,000元 1~5% 1,000,001至5,000,000元 0.5~3%; 5,000,001至10,000,000元 0.3~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0.2~1.5%; 50,000,000以上部分 0.1~1%。 (三)武汉律师咨询事务所代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 收费。 (四)武汉律师咨询事务所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 收费。 (五)上述各项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 未曾代理一审,直接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参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曾经代理一审,再代 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的按一审标准50%收取。 二、可风险代理的民事案件政府指导价标准 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协议约定标的额的30%。 三、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计时收费为150—2000元/小时。 四、国务院或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地区,除风险代理按本标准规定执行,其它仍执行鄂价法规[2002]147号 文件规定标准。 国家规定的律师承办业务收费 一、武汉律师咨询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1、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总公司、三资企业聘请的,每年收费15000至100000元;如包括下属子公司 、成员公司、分支机构或境外公司的,可超过本项标准收费; 2、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公司、中小型企业聘请的,每年收费5000元至50000元; 3、公民个人、个体户聘请的,每年收费2000元至15000元。 二、武汉律师咨询事务所办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包括诉讼、仲裁、国家赔偿案等) 标的 收费标准 速算数 10万元以下部分 5% 10万元交5000元 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 3% 20万元交8000元 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 2.5% 50万元交1550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 1.5% 100万元交23000元 100万元以上部分 1% 每件收费最低不少于3000元;涉外案件加倍收费。 三、武汉律师咨询事务所办理没有财产标的的民事、行政案件或法律事务 每件按3000元至10000元收费。 四、武汉律师咨询事务所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包括代拟、审查、修订合同或章程、出具法律意见书、 委托调查、见证、参加项目谈判、调解、协商、代拟各种法律文书等) 标的 收费标准 速算数 50万元以下 1% 50万元交500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 0.5% 100万元交7500元 100万元以上部分 0.3% 每件收费最低不少于2000元;涉外案件加倍收费。 五、湖北律师咨询事务所担任刑事辩护 1、在侦查阶段受理的,收费30000元,最低不少于20000元; 2、在审查起诉阶段受理的,收费20000元,最低不少于15000元; 3、在审判阶段受理的,收费10000元,最低不少于8000元; 4、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复杂疑难案件,按以上标准的二倍收费。 六、其他 本标准没有规定的,或有特殊情况,可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在实践中,还要考虑当地物价、经 济发展水平、当地省规定地收费标准等。
一、办理一审刑事案件 收费项目基准收费标准 浮动幅度 侦查阶段 1600元/件 上浮20%,下浮不限 起诉阶段 1600元/件 上浮20%,下浮不限 审判阶段 2500元/件 上浮20%,下浮不限 律师作为刑事自诉案件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律师服务收费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二、办理一审民事(经济)案件 (一)案件受理费 1000元 (二)有争议标的的,收取案件受理费后,按照下列比例分档累计计费: 争议标的 基准收费比率 上下浮动幅度 1、1万元以下(含1万元) 免收 2、1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 3% 20% 3、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 2% 20% 4、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 1.5% 20% 5、100万元以上 0.5% 20% 三、办理仲裁案件,按一审民事(经济)案件标准收费。四、代理行政案件 一没有财产争议的 收费项目 基准收费标准 浮动幅度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2500元/件 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办理一审行政案件 2500元/件 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二有财产争议的 按民事(经济)案件规定的比例收费。

5,经济案件诉讼律师收费标准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应该根据具体的案由和诉讼金额,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经济纠纷属于财产性诉讼,以标的额为基准,按比例分段累计计算诉讼受理费。经济案件诉讼费具体交纳金额: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律师代理费: 各地区不一致。如北京10万元以办以8%计算。 违约金: 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最高数额,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但法律规定,如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可以申请法院减少或增加违约金数额。
这种案子,如果不复杂的话,收个2%算高了。哪有10%那么高的。又不是风险代理。 以下是湖北律师收费标准,你参考下: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1、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侦查阶段:1000-5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1000-5000元/件; 一审阶段:1000-10000元/件。 2、经济类犯罪、共同犯罪案件 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 一审阶段:1500-15000元/件。 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参照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 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6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00,000元以下 免收 100,001元至1,000,000元 1-5% 1,000,001元至5,000,000元 0.5-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 0.3-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0.2-1.5% 50,000,000元以上部分 0.1-1%
经济案件诉讼律师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到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1、5万元以下:免加收费用;2、5万到10万:百分之八;3、10万到50万:百分之五;4、50万到100万:百分之四;5、100万到500万:百分之三;6、500万到1000万:百分之二;7、1000万到5000万:百分之一;8、5000万元以上:百分之零点五。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百分之二十。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1、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2、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3、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涉及经济案件纠纷的推荐咨询河南程功律师事务所,河南程功律师事务拥有成熟且专业的律师团队和顾问、客服团队,大多数律师毕业于国内知名的法学院校;其中既有资源广博、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又有理论扎实、积极进取的青年精锐,具有专业的经济案件受理客服中心和专业法律部门,是不少顾客认可并且信任的合作伙伴。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律师费由委托人支付。2、律师费是否先行支付您可以与律师协商确定。
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省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发展,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律师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6号)、《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392号)规定,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定价方式分为两种:计件收费、协商收费。 1、计件收费。各类诉讼和仲裁代理、代理案件执行等法律服务实行计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协商收费。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法律顾问、办理见证、代书、审查各类法律文书、解答有关法律咨询、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协商收费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制定,并报省物价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二、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履行服务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6号)规定的服务内容、收费办法以及行为规范进行执业。 三、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各律师事务所必须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将收费标准。收费管理办法公布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律师事务所收费前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税务票据。 五、各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时,应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超标准或自立项目乱收费,违者由价格检查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查处。 六、本通知自2002年11月1日起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暂时调整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1998]251号)停止执行。 附件一:江苏省律师服务计件收费标准 附件二: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判定规则 江苏省司法厅 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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