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进行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因诉讼主体的不同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诉,一种是公诉。自诉案件因情节较轻采取不诉不理原则,而公诉则由检察院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权利不在被害人。公诉案件的刑事诉讼有五个阶段:立案.侦察.起诉.审判.执行。建议买本《刑事诉讼法》里面具体告诉你全部。
民事诉讼要依据刑事诉讼的裁决来进行。如果刑事诉讼裁决被告并没有被指控的行为,那么被告不需要对民事部分的请求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刑事诉讼裁决被告有被指控的行为但不构成犯罪或者被告已构成犯罪,则应对民事部分的请求承担民事责任

如何进行刑事诉讼

2,律师进行刑事辩护应从哪几个方面入手应具体阐明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刑事辩护可以选择的基本抗辩方法是:案件事实辩护、证据不足辩护和法律适用辩护。
一般从三个方面进行辩护:事实辩护、程序辩护、适用法律辩护。

律师进行刑事辩护应从哪几个方面入手应具体阐明

3,在刑事诉讼三个阶段律师如何发挥作用

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遽然改变,很多人无法忍受,穷困之下,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2、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的永远也无法取到。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向好,但是刑讯逼供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5、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6、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从而很好的化解危机;7、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律师还将增加询问在场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在刑事诉讼三个阶段律师如何发挥作用

4,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有哪些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和法律义务如下:1、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2、有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能信的权利;3、有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4、有申请延期审理的权利;5、法庭调查时有发问的权利;6、有对证人、证言询问、质证和对证据提出异议的权利;7、有申请调取新证据的权利;8、有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9、有拒绝辩护的权利;10、经被告人同意,有代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权利;11、有控告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或有人身侮辱行为的,辩护律师有提出控告的权利;12、有获得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抗诉书副本、自诉人的起诉状、上诉状副本、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副本等各种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13、有在开庭前3天得到出庭辩护通知书的权利;14、在侦查阶段有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权利;15、会见犯罪嫌疑人以及向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的权利;16、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的权利;17、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义务:1、律师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恪守律师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2、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3、律师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实,毁灭证据或制造假证据,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互串通,包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逃避应得的惩罚;4、律师在担任辩护人期间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要保守秘密,不得泄漏; 5、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严格遵守监所的有关规则;6、律师要按时出庭,遵守法庭规则,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7、律师在庭审中要尊重司法工作人员,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尊严。
5.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实务常用的文书有( )。

5,刑事诉讼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宣布开庭阶段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犯罪史,是否收到起诉书、收到起诉书是时间。如果被告人是少数民族不通晓汉语的,应当为其配备翻译,如果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庭,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未收到起诉书或者收到起诉书尚不满十日的,则需要延期审理。 2.宣布案件来源。告知当事人今天法院审理的是某某检察院起诉的某某人涉嫌的某某罪名。 3.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3.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权、为自己辩护权、提交证据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权、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申请重新鉴定、重新勘验权、最后陈述权。 4.讯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申请回避的理由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宣布休庭。报法院院长或者检察长决定。申请理由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审判长当庭驳回。 6.宣布本案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及其理由。 7.宣布法庭纪律。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宣读起诉书,公诉人宣读刑事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 2.分别讯问被告人,多名被告人的,法庭只留一名被告人接受讯问,其他被告人退出法庭。 先由被告人自己陈述对起诉书的意见。控辩双方交叉讯问被告人。讯问顺序是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审判人员也可以讯问被告人。 3.询问证人、鉴定人、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审理。 4.出示证据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5.申请新证审判长问被告人:“是否有新的证据要求出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6.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这是今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中增加的一项程序。 三、法庭辩论阶段 1.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2.公诉人发表公诉词。3.被害人发表控诉意见。 4,被告人陈述和辩解。5.辩护人发表辩护词。6.互相辩论。7.辩论中发现可能影响判决的新的事实,审判长宣布停止辩论,重新进行法庭调查。8.刑事部分辩论结束后,控辩双方对民事部分进行辩论。9.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四、法庭调解阶段 审判长询问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双方都要求调解的,法庭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没有附带刑事诉讼或者一方不愿意接受调解的则不予调解。 五、评议、宣判 1.审判长宣布休庭。2.控辩双方向法庭移交证据。3.当事人核对笔录、签字。4.合议庭成员对对控辩双方的意见进行评议。评议秘密进行。5.合议庭成员有重大分歧或者不同意合议庭意见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6.制作判决书。7.继续开庭,宣读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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