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刑事辩护开庭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首先是充分查阅卷宗,会见当事人,对整个案件有充分的了解,有必要的话书写辩护词。

律师刑事辩护开庭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2,刑事案件辩护人怎么提问

刑事案件辩护人在法庭审理前要先查阅案件的全部材料,并及时会见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辩护人的提问都是有具体针对性的,对一些事实不清、表述不明确的问题通过法庭询问再次进行确定,以便于法庭辩护时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刑事案件辩护人怎么提问

3,庭审中刑事辩护律师的问话技巧有哪些

刑事辩护律师在庭审中的问话可针对以下问题展开:1、对本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特别是构成自首、坦白、从犯、不明知等情形。2、针对有异议的证据现场发表否定其证明力或者消解其证明力的问话。3、有同案犯的,注意对同案犯的问话,朝有利于本方当事人的方向确定问话思路。4、切勿故意诱导当事人翻供(除非当事人受有刑讯,且有证据证明)。
你说呢...

庭审中刑事辩护律师的问话技巧有哪些

4,在案件审理时辩护律师如何询问被告

整个审判过程由审判长主持。一般由公诉方先发问,若由辩护方首先询问更为适宜时,经辩护方提出后,也可以由辩护方首先询问。相关法律条款及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第一百八十九条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讯问被告人及询问证人应注意的问题
可以的。

5,律师在法庭辩论时有什么技巧

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你可以这么理解,法庭上的辩论是一种在特定场合中的基于常规辩论的特殊辩论。常规辩论中用到的技巧你都要学会,包括但不限于语言、气势、手势、流畅、自信、犀利和应辩等等。有理不在声高,在有的法庭,有逻辑有法律依据冷静平和的发言有时候起到的作用更佳。重要的是如果你要做诉讼律师,你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风格,而不是一味一种强势的风格。希望采纳
任何一个人在被法庭判定为犯罪分子前,都被叫做“犯罪嫌疑人”。有时我们即使明知对方是犯罪分子,但仍要按法律程序办事。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你是高官,是平民,还是犯罪嫌疑人,或是被人冤枉的清白之人,在法庭定案之前,都有请律师辩护的权利。因为通过专业律师的辩论,能够更好地把事实,证据和证人呈现出来,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而且你说的“明明”也有可能是事情的假象,用律师辩护就能尽量避免冤枉好人而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当然,有时也会发生由于证据不足或有可钻的漏洞而使犯罪分子没能被绳之以法的事情,这虽让人遗憾,但只是少数,只能等法律逐步健全了。而且,你要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公道自在人心”嘛。

6,律师刑事辩护开庭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一、做好会见工作,奠定刑事辩护的基石。会见被告人应当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细致的听取被告人陈述案件事实。   2、认真分析犯罪原因,查清有无排除犯罪的事由。   3、了解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态度,区分故意、过失或意外。   4、了解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   5、了解被告人个人及家庭情况二、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掌握案情,从中找出问题。 (1)做好阅卷笔录,详细摘录案情;⑵全面审查证据,发现疑点,找出疑点,予以突破。审查证据要注重细节,凡是涉及案件性质、情节、危害结果、悔罪表现的一切方面都得引起高度的重视,不得敷衍塞责。(3)拟好庭上向证人、被告人、被害人发问和质证的提纲,从发问当中揭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和事实。   三、精心制作庭审辩护提纲。辩护提纲制作要注意:1、立足全案证据。包括控方的证据和辩方的证据。司法实践中,完全忽视案件的证据、脱离案件证据的辩护方案,没有哪一个法院的法官敢支持,其辩护效果可想而知。2、辩护方案应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辩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辩护方案涉及实体法、程序法以及证据,无论是无罪辩护还罪轻辩护,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辩护方案不能脱离法律规定而自行其是。3、注重实效,确保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四、为了提高刑事辩护人在庭审时的应变能力,还要搞好庭前预测,增强庭上抗辩能力。庭前准确预测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对公诉意见做好有针对性的准备,对刑事辩护人的成功辩护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刑事辩护人的庭前预测应做到“知己知彼”,只有这样方能保证庭上的辩论的“百战不殆”。    总之,刑事辩护人的庭前准备工作是刑事辩护人的基础工作,其重要性是毋庸置疑。刑事辩护人只有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才能在庭审中做到应付自如,才能更好地体现法律的尊严,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刑事辩护人的神圣职责,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最基本的是对案件有系统详细的了解。那么你必须充分接触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的想法和当事人所交代的事情,同时也要对比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所掌握的情况,再就是对案件关键问题法律规定的系统性的熟悉。辩护代理词也应当非常有逻辑与道理!关键是要要影响法官的看法,就是要非常的符合法律的规定,最好是能当场呈现出案件事实!那就更有折服力了! 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学问
你现在时被羁押了,可以请律师。如果你不想请的话,法院在审理阶段会给你指定法律援助的律师,效果嘛,花钱和没花钱办事肯定不同。

7,刑事诉讼中讯问被告的几个问题

刑事诉讼中讯问被告人应注意的问题公诉人在法庭上如何讯问,绝非单纯的技术性问题,它涉及到公诉人的素质、法学理论修养、审讯气质和熟悉案情的程度,还涉及社会知识、临场经验、应变能力等问题。笔者认为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熟悉基本案情,全面掌握证据。公诉人对将要起诉的案件要作认真审查,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综合分析证据材料,熟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熟悉能够证实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各种证据以及证据之间的关联性、矛盾点,熟悉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可能在哪些问题上辩解。在此基础上,才能有的放矢,公诉人才能胸有成竹。当出现被告人翻供等意外情况时,公诉人才能应付自如。(二)讯问要有针对性。法庭调查的全部任务在于核实证据,查清事实,以确定被告人犯罪以及适用何种刑罚。因此公诉人讯问被告人时必须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这一重点,突出本罪的犯罪特征,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笔者通过实践认为讯问被告人一般应围绕下列问题进行讯问:(1)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是否为被告人实施,被告人是否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罪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结果。(2)共同犯罪案件中应问清楚同案被告人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3)问清被告人的主观故意,查明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4)查明有无从重、加重、从轻、减轻的情节。(5)查明作案工具的特征、去向及赃款赃物的来源、数量和去向。除此以外,为了确定讯问的内容,除在庭前拟好讯问提纲外,还必须认真听取被告人在公诉人讯问前当庭所作的陈述,并结合分析其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所作的供述是否一致,发现不一致且直接影响指控的,应着重反复讯问。如果被告人对犯罪的主要事实已陈述清楚,公诉人就没有必要再详细讯问被告人,只要求其简明扼要复述一下主要犯罪事实经过。如果被告人陈述的内容十分简单,就必须按照犯罪构成的诸要素详细对被告人进行讯问。(三)讯问要讲究策略。根据被告人的心理状态和表现,采取不同的讯问方式。对那些自感罪行严重想交代又怕受到较重处罚,存有侥幸过关心理的,采取步步紧逼的讯问方法,环环紧扣,不给被告人以喘息的机会。对于供述反复不定的被告人,发现其供述中的矛盾,抓住矛盾追问,使其难以自圆其说,迫使其不得不如实交待。(四)讯问语言要通俗易懂同时又要规范,态度要严肃。公诉人在讯问时,应考虑到被告人文化程度的高低、年龄上的差距、知识的不同,接受能力的好坏,尽量使用通俗规范的语言,发问要简洁明了,避免使用难以听懂的法律用语。所提问题要具体、明确,切忌笼统或含糊不清,以便使被告人可以就所提问题作出清楚、明确的回答。讯问语气要严肃,但不能盛气凌人,更不能使用辱骂、讽刺、威逼、引诱的语言。(五)妥善处理被告人当庭翻供和沉默的问题。公诉人讯问被告人遇到被告人翻供时,不能简单训斥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而应耐心地听取被告人是怎样翻供的以及翻供的理由。在其翻供中找漏洞,抓矛盾,适时宣读其以前的供述或出示有关证据,驳回伪证。共同犯罪中,出现了个别被告人翻供、推诿责任现象,可以采取面对面的讯问方式,让罪行较轻且认罪态度好的同案犯当庭质证予以确认。司法实践中的讯问技巧不胜枚举,针对不同的案情应运用不同的策略。作为一名公诉人,首先应热爱自己的职业,在工作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刻苦学习,多阅读,多观摩,多思考,充实各方面的知识,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基本原则是要着重对笔录中模糊之处,前后矛盾之处,及不符合事实与常理之处发表质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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