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申述的程序

程序:拿着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该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有错误的证据;向上级或者最高院申诉,要求再审。

刑事案件申述的程序

2,刑诉中被害人申诉的问题

这样理解又麻烦又混乱,记住两条就够了1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没有上诉权,但有权提请检察院抗诉.2其它的当事人(自诉案件当事人、公诉案件被告人)法定上诉期可以上诉,所有当事人可以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
在限期内当然可以
法律的规定是这样的

刑诉中被害人申诉的问题

3,向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的专家们解答下服刑人员的申诉怎么操作

服刑人员的申诉一般是当事人通过所在监所的管理部门向被申诉机关转交申诉书。律师港湾建议,比较稳妥的是通过家人、亲属委托律师前往监所会见当事人,在征得其本人的同意后帮其写就申诉书及授权委托书,由律师代为申诉。
你好!通过家人聘请专业的刑事案件律师,到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复制案件的全部卷宗后,写申诉材料。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向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的专家们解答下服刑人员的申诉怎么操作

4,刑事案件被害人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一、自诉。即被害人自己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方式。在此种情形下,如果被害人由于死亡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亲自提起诉讼的,可以由监护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提起诉讼。二、公诉。即被害人向当地人民检察院寻求法律救济,并经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诉讼。
可以的
你好,刑事案件一般是犯罪嫌疑人在判处死刑或者是未成年人的由法院指定援助,如果受害人要申请法律援助,则为民事代理援助,你可以到当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去问询,如果你符合援助要求和标准,则他们会派律师对你进行援助。谢谢! 纵横法律网-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李登方律师

5,怎么提出刑事申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1)申诉的提出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②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③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申诉不符合前述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2)申诉的受理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①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②原审被告人在《若干意见》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③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述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刑事案件中律师为被害人提供哪些服务

您好:一、公安侦查阶段。1,协助公安机关搜集犯罪证据,尽快破案;2、如果侦查机关不正当履行职责的,代理被害人及家属向有关机关申诉、控告或者反映情况,督促侦查机关迅速办案,为被害人申冤;3,向公安机关递交我方的民事损害赔偿法律文书,包括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严惩犯罪嫌疑人,同时提交我方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方案;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本案刑事附带民事有关证据材料。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1, 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提出代理意见,就案件性质和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多少年刑罚与检察官交换意见;2,正式向检察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要求犯罪嫌疑人不仅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将赔偿事项更加具体化,且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同时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提供有利于我方的证据,争取赔偿利益最大化;3,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谈判,关于我方出去谅解书的有关事宜,以及怎样出具才能保护我们利益,同时通过谈判使得我们利益最大化。三、法院审判阶段。1、帮助你们收集控告的证据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证据并提交法庭;2、代理你方出庭要求赔偿并指控被告人,针对公诉人和辩护人不利于被害人的意见积极进攻、合理辩护;3,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提出代理意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后工作4,通过审判程序,维护你方的合法权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料理后事的交通费、误工费、医疗费等费用)5、一审判决后,若你方对民事赔偿不服,律师代理提起上诉;若对刑事判决不服,代理被害人及其家属向检察院提请抗诉。6,配合法院积极将赔偿款执行到你方手里等执行事宜。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律师是否有权阅卷。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五十六条 经人民检察院许可,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的,参照本规则第四十七条至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办理。在审判阶段,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申请阅卷,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中,同样,也需要经过许可。被害人请的律师的其他权利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另外,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如果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以及被不起诉人的所在单位。不仅可以阅卷,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还可以提交书面的代理意见,比如在杭州保姆纵火案中,被害人家属就自己聘请了律师出庭,并发表了与被告人律师针锋相对的意见。同时其还可以同辩护人一样,向证人发问。

7,刑事案件如何申诉

当刑事案件经过二审审判,没有依法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时,当事人应该如何申诉,进入再审程序,来洗刷冤屈呢?首先,只有这几类案件可以依法进行申诉:(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三)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四)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五)认定罪名错误的;(六)量刑明显不当的;(七)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八)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九)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其次,只有这两类人可以进行申诉:第一类,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第二类,是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最后,申诉需要准备好相应的申诉状、裁判文书以及证据材料,毕竟口说无凭,凡事都要讲证据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三)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四)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五)认定罪名错误的;(六)量刑明显不当的;(七)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八)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九)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由于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没有规定申诉时效,有的当事人在法院判决或检察院作出决定多年后才到检察院提出申诉,由于原来的证据已时过境迁,很多案件虽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仍难以查清,结果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那么规定刑事申诉时效是否意味着就剥夺了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回答是否定的,理由如下:  1、规定申诉时效并非是限制当事人的申诉权利,而是对当事人的申诉权利明确化、具体化,更加有利于检察机关和其他司法机关对申诉案件的复查和调查,使真正的错案能够得到纠正,正确的判决和决定能够得到维持。  2、规定申诉时效,可以使当事人更加及时有效地行使申诉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申诉时效内不行使权利,说明当事人已放弃了这一权利。当然如果由于意志以外的其他原因使当事人不能行使申诉权利的,可视为申诉时效的中断,申诉时效从意志以外的其他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  3、规定申诉时效可以使检察机关更加有效地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彻底查清案件事实。随着时间的流失,人的记忆会淡漠,有的人还会去世,现场会改变它原有的状态,视听资料会丧失它原有的效果等等,这些会给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带来诸多困难,而且时间越长证据的客观性丧失越多,困难就越大。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基本特点:  (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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