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州市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是多少

咨询电话:22690767

兰州市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是多少

2,兰州玉榕律师事务所电话

0931-8177627
甘肃玉榕律师事务所有很多资深律师,都是职业十几年的老律师。

兰州玉榕律师事务所电话

3,刑事律师在线咨询

按规定,案件终结有个单子要你签字的,但如果一路上都是这个办案的人员,人家认识你,那么也不会要你出示身份证和户口本,办案人员没必要做多余的事情。但如果不认识你,那么要你带好身份证和户口本,很正常

刑事律师在线咨询

4,法律咨询热线电话是多少

12351
12348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电话。
法律援助电话:12348。
你好,可以拨打免费法律热线12348

5,兰州律师联系电话

①根据《物权法》第97条,甲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同时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甲、丙间的买卖合同有效。②假设丙为恶意(知道甲属于无权处分),虽然办理了过户登记,但所有权变动为效力待定,分两种情况:(a)如果乙追认或者甲(因授权、继承、赠与)取得处分权,发生物权变动,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b)如果乙拒绝追认且甲不能取得处分权,不发生物权变动,丙就不可能取得房屋所有权。③假设丙为善意(不知道甲属于无权处分),情况就不同了,即使乙拒绝追认且甲不能取得处分权,只要符合不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丙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甲、乙对房屋的共同共有因此消灭。这样,法律在严格的条件限制下,以牺牲乙的所有权为代价,保护了善意第三人丙的交易安全。乙因此遭受的损失,只能在与甲离婚的时候找甲算帐(我国《婚姻法》暂时不允许配偶于婚内相互主张损害赔偿,见《婚姻法解释(三)》第11条)。我是律师港湾的律师,有什么不懂的可以继续追问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建议找律师港湾律师前去咨询。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文章TAG:兰州刑事律师电话多少兰州  刑事  刑事律师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