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怎样讼送及打官司

您好,刑事案件一般是在犯罪行为地或者危害后果产生地管辖,受害人一般除非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其他不存在打官司。

刑事案件怎样讼送及打官司

2,刑事诉讼中律师具体做些什么从什么时间起可以介入并为开庭准备

帮助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阅卷权,调查取证权。通信权。会面权。了解罪名权。 律师在检查起诉之时,介入。开庭以下意见供参考:1、对双方的诉辩了然于胸,抓住争议焦点草拟代理词。必要时可与所内其他律师进行模拟辩论,穷尽可能出现的争辩观点及应对措施;2、根据案件需要搜集证据,如证据不足,想办法补强;3、如当事人也出庭应对其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导;4、准备充分、精神饱满、意志坚定、气定神闲,以充足的证据,精辟的法理,善辩的口才,百倍的信心,完成一部伟大的作品!!!

刑事诉讼中律师具体做些什么从什么时间起可以介入并为开庭准备

3,请律师打官司的步骤和要点

1、咨询2、就相关问题请律师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对相关律师表示认同,可以进行下一步3、进行代理协议协商,内容为法律服务范围,服务价格等等4、全面委托代理,将相关资料交由律师具体以律师为主导办理案件。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1.刑事: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四、收费说明:   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及律师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以下简称“办案费”),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不包括在上述收费标准范围之内,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律师可以根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委托事项的难易程度和委托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在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2、律师收取律师费的多少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请律师打官司的步骤和要点

4,刑事诉讼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宣布开庭阶段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犯罪史,是否收到起诉书、收到起诉书是时间。如果被告人是少数民族不通晓汉语的,应当为其配备翻译,如果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庭,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未收到起诉书或者收到起诉书尚不满十日的,则需要延期审理。 2.宣布案件来源。告知当事人今天法院审理的是某某检察院起诉的某某人涉嫌的某某罪名。 3.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3.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权、为自己辩护权、提交证据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权、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申请重新鉴定、重新勘验权、最后陈述权。 4.讯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申请回避的理由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宣布休庭。报法院院长或者检察长决定。申请理由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审判长当庭驳回。 6.宣布本案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及其理由。 7.宣布法庭纪律。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宣读起诉书,公诉人宣读刑事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 2.分别讯问被告人,多名被告人的,法庭只留一名被告人接受讯问,其他被告人退出法庭。 先由被告人自己陈述对起诉书的意见。控辩双方交叉讯问被告人。讯问顺序是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审判人员也可以讯问被告人。 3.询问证人、鉴定人、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证人、鉴定人不得旁听审理。 4.出示证据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5.申请新证审判长问被告人:“是否有新的证据要求出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6.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这是今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中增加的一项程序。 三、法庭辩论阶段 1.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2.公诉人发表公诉词。3.被害人发表控诉意见。 4,被告人陈述和辩解。5.辩护人发表辩护词。6.互相辩论。7.辩论中发现可能影响判决的新的事实,审判长宣布停止辩论,重新进行法庭调查。8.刑事部分辩论结束后,控辩双方对民事部分进行辩论。9.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四、法庭调解阶段 审判长询问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双方都要求调解的,法庭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没有附带刑事诉讼或者一方不愿意接受调解的则不予调解。 五、评议、宣判 1.审判长宣布休庭。2.控辩双方向法庭移交证据。3.当事人核对笔录、签字。4.合议庭成员对对控辩双方的意见进行评议。评议秘密进行。5.合议庭成员有重大分歧或者不同意合议庭意见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6.制作判决书。7.继续开庭,宣读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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