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什么时候可以接受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以辩护人的身份参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律师什么时候可以接受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以辩护人的身份参

2,刑事案件聘请律师委托手续如何办理

刑事案件聘请律师委托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呈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  3、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
必须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即可。

刑事案件聘请律师委托手续如何办理

3,谁知道刑事律师怎么承接刑事案源

如果自己的朋友或亲属被抓了,一定要有清醒的头脑,要冷静应对,建议你注意以下几点: 2、弄清楚是被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那就问题不大,15天内可以出来。如果是刑事拘留,最好尽快委托转业律师处理。 3、刑事拘留委托律师的手续是:带户口本(或结婚证)和身份证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签委托代理合同及授权委托书。 4、刑事拘留并不代表一定是真的犯罪,因为有犯罪嫌疑就可以被拘留。律师的作用是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澄清事实,让当事人解除拘留或获得从轻处理。律师可以依法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基本情况,对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等。文章来源: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深圳龙岗律师
品牌律师40-00-00-91-64为你思路,要注意自我策划和包装一些所谓的“营销大师”不过是从理论上更好地欺骗那些道行很一般的人而已。其实,营销是很简单的事,它的终极追求无非是:用非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各式手法去挠目标客户的痒处,让他(或者她)如痴如醉、欲罢不能而已。因此,律师开拓案源的自我策划就显得尤其重要。我没有别人的案源,可我有自己的本身的案源啊,“我可以起诉铁道部火车票涨价、火车上买东西不给发票;我可以起诉高速路不高速;我可以起诉某知名广告含有歧视自己的信息等等”

谁知道刑事律师怎么承接刑事案源

4,律师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应办理哪些手续

?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办案规范》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律师可以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犯罪行为的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作为委托人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具体办法参见第十二条。第十二条规定: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或主任授权的负责人同意后,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包括以下内容:(一)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二)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呈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存档;(三)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第一百三十四条 律师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的委托后,应对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分析案情,指导被害人对被告人进行指控。
?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办案规范》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律师可以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犯罪行为的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作为委托人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具体办法参见第十二条。第十二条规定: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或主任授权的负责人同意后,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包括以下内容:(一)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二)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呈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存档;(三)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第一百三十四条 律师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的委托后,应对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分析案情,指导被害人对被告人进行指控。
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辩护人具有独立诉讼地位表现在:辩护人执行的是特定的刑事诉讼基本职能。在诉讼中,辩护人与被告人同为辩护一方,依法执行辩护职能,与控诉职能、审判职能交织,共同推进刑事诉讼,而其他诉讼参与人虽有特定目的参与诉讼,但不执行刑事诉讼基本职能。辩护人享有大多数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为便于辩护人更好地执行辩护职能,法律赋予了辩护人广泛的权利。辩护人享有如下重要权利:1、证据主张、收集权;2、证据调查权;3、参加法庭审理权;4、辩论权;5、经被告人同意享有上诉权。辩护人的这些权利除作为刑事诉讼主体的控诉、审判机关及嫌疑人、被告人外很少为其他诉讼参与人享有。辩护人独立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以外,以自己的意志开展辩护活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辩护人之间是基于委托合同产生的特殊委托关系,在诉讼中,辩护人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指控事实的把握,斟酌辩护方式、理由、意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的事实,辩护人觉得有理有据的,可以不提出辩护意见。所以,辩护人只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非全部利益,而不能完全附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见,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理要求的影响,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传达人”。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求辩护人为其作悖离事实、曲解法律的辩护时,他可以拒绝接受委托。在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如实陈述案情,应说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改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坚持不改的,辩护人有权拒绝继续辩护,解除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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