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天津做律师的话法硕不是211985大学毕业进律所好找工作吗

虽然重点大学出来的好找工作,但是你也是法学硕士。相信一定也好找工作。再说能力很重要。待遇肯定和你的业绩是成正比的。
你没律师证就只能当助理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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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津有名的刑事专业律师王朝阳谁能告诉详细资料谢谢

天津王朝阳律师在做刑事案件很有名,做过大量的刑事案件,每件案件都是精品,不会因为案件大小,区别对待的,而且人品很正直,有耐心,在刑事方面很专业。
你好!天津王朝阳律师专业做刑事辩护,很专业,很负责任,做过不少成功案例 ,荣获过天津首届最佳刑事辩护律师,是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十多年的专业刑事辩护经验,值得信任!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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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津的律所怎样啊在天津做律师如何呢工作和发展怎样

我觉得律师中最能显示出他们真本事的还是去河北区找击水律师事务所,那的律师特棒。在天津也是最大的律师团体。潘强主任多带领都是业界精英,学历也高。如果你要是做的话还就得向他们那样的走,不然的话光靠打小官司是赚不到钱的也没有出头之日,现在刑事案件和民事也较多见,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
本科以上就行,不一定是硕士,有经验更好。天津的律师行业日益发展,滨海新区的开发带动更是吸引律师从业,当然,一开始还是要脚踏实地地起步。(天津日月同辉法律服务网,意见供参考)
做这个不好挣钱,1000-2000,估计你进的都是小所,大所也不好进,还不如去别的地方管行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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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律师待遇怎么样

这要看具体情况,有的所允许实习生接案子,按比例收取挂名费。有的则管理严格,实习生一律有老师带着实习,做一些档案归档,律师文书工作。待遇上也是各有高低.
一般来说未拿到律师执业证或实习律师实行工资待遇,各地和工资待遇不同,相差也较大,比如说北京地区好的国内所(金杜、君合、竞天、海问、中伦金通...) 月薪:本科和硕士应届毕业生的待遇不会有太大区别(相差几百至一千元),一般在3000至5000,金杜4000,君合4000、竞天4000,海问3500...一般实习期再少1000。 年底奖金:双薪制:金杜;奖金制:君合、竞天、海问...刚进去的一般奖金比双薪也多不到哪去。 涨幅:正常情况下月薪每年应有500-1500的涨幅,但随着年头的增多和表现的好坏,年底奖金部分会有较高增幅。 边远地区的律师所,工资也就几百元,奖金就更没有。 如果是拿到正式律师执业证从事几年业务后,都采取提成制。一般比例为百分之五十至八十。
律师待遇嘛!这很难说因为这是由自己的业绩而定。想做律师首先要看你有没有具备做律师的条件,比如你表达,交际等能力。
律师本身就是一个职业,对于一个职业的待遇如何是根据每个做律师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所以,请自行通过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律师:不同于古代的讼师、状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律师职业的基本特征是:具备必须的法律专业知识;以提供法律服务为职能;受国家保护和管理。
决定你待遇主要有这些,第一,你接案件的数量,第二,你结案件的类型,第三,你接案件的标的额。不同的案件不同的收费,你要生活过的好,除开和公检法机关都熟悉之外,还要在外面认识一些大老板,这样你接案件的的数量就自然而然的增加多了,尤其是和公检法的关系,一定要搞好。另外,你接案件的类型也有不同的收费,刑事案子是5000-8000,民事案件就更兼涉案标的额来计算了,你要是一年能接几个上千万标的额的案子,你就可以很潇洒的过一年了,当然,这些案子都不是那么好打的,往往需要几个人一起搞。最后就是,你要发财,就得打民事官司,因为这样来钱快,但同时你也很辛苦。我们的话给你提供参考,希望可以小小的帮助你一下,但是路怎么走,你自己看吧。
差距很大

5,询问天津刑事律师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罪与非罪的区别: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区别:(1)合同诈骗的行为人是以签订或履行合同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具有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而合同纠纷当事人均有履行合同的意愿,但因客观原因或其他情况而未能履行或完全履行,因而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区分二者的关键是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实践中,确有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中有欺骗手段,在履行合同中有欺诈行为,但其目的并非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是为解决其生产经营中诸如资金短缺、周转困难等,不宜以合同诈骗论处。(2)合同诈骗的行为人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待合同履行的态度是不同的。前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往往并无履行能力且不实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仅履行少量约定义务,目的是骗取更多的财物;而合同纠纷当事人一般均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履行的诚意和积极行为。(3)合同诈骗行为人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财物的处置是不同的。前者经常将骗取的财物用于个人生活中而非生产经营中,甚至进行挥霍,致使财物无法返回,后者则一般将财物用于合同约定事项或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虽然也存在改变用途的情况,但也不宜一概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总之,应该针对具体案件,从上述三个方面区分行为性质,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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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诈骗犯罪往往与合同纠纷交织一起,罪与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要划清它们的界限,大体有三种情形:   一是内容真实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的签订,表明了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进行经济往来的真实意思,并非旨在诈骗他人钱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即使合同签订后没有得到完全的履行,也不属于诈骗犯罪。但是,有的行为人以有限的履约能力和他人签订大大超过履约能力的合同,就另当别论了。以超出自己履约能力的合同签订后, 合同诈骗罪行为人积极落实货源,设法履行合同,即使最终没有完全履约,也不能认定为诈骗罪。但若行为人在合同签订后,并没有设法履行合同,就有故意诈骗他人财物的企图了,此时就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二是内容半真半假的合同。就是那种行为人只具有某种履行合同的意向,就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其内容带有半真半假的性质。这类合同客观上已经具备部分履约的可能性,但要受到许多条件的制约。如果行为人有履约意图,客观上也为履行合同作积极努力,最后因种种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不能认定为诈骗犯罪。相反,如果行为人借有部分履约能力之名行诈骗之实,没有为合同的进一步履行做出努力,就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了。   三是内容完全虚假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完全没有履约能力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行为人在主观上就没有准备履行合同,占有他人财物的动机明显,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但行为人主观上无长期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只是想临时借用,待将来有收益后再行归还对方的,一般不宜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联系,天津刑事辩护大律师侯锦彬律师,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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