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刑事辩护开庭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首先是充分查阅卷宗,会见当事人,对整个案件有充分的了解,有必要的话书写辩护词。

律师刑事辩护开庭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2,律师刑事辩护的基本理念和原则有哪些

你好 手写 应该是以有效辩护为原则 可以进行无罪辩护 罪轻辩护 免除、处罚的辩护 可以从程序 证据等方面入手

律师刑事辩护的基本理念和原则有哪些

3,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

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难于上青天。首先,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第二,要有不屈不挠的的敬业精神;第三,要有相当好的人际关系。这点很重要,因为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都是案发当地的律师。论资排辈、人情介绍。还有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未必听得进你的意见和建议,稍有不慎,会把自己陷进去!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

4,贵州最好的刑事辩护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专门做刑事辩护的,据我所知贵州目前没有!
刑事辩护律师是在律师中专业性最强,全国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的就两家,北京的叫尚权所,重庆的叫智豪所,在网上查了,重庆智豪这家还把刑事辩护律师业务分成了五个专业部门,网友评价智豪这家是专打刑案中实力最强的。
建议你还是多跑跑律师事务所贵州刑事辩护律师很多,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刑事辩护是否成功,关键在于律师对材料和案情的分析理解的准确度,和律师的实践经验有关,与律师交流沟通。请不要相信律师的名气,多跑跑,多接触,从众多律师中选择出自己满意的律师

5,谈律师的辩护工作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您是要演讲?这个题目够出版一个系列的辩护丛书了..如果是一次演讲,您可以选择一个更细致的题目,比如**罪的辩护工作、**鉴定意见的辩护工作;如果是一篇万字以上的论文,比演讲题目略大一些,比如诈骗类犯罪的辩护工作...鉴定意见的辩护工作...
律师的辩护工作,首先从熟悉案情入手,如果不能将案情捻熟于心,很难深入的思考其中的问题。一般而言,辩护在实体和程序方面是并重的。实体方面,被告人的主体身份问题,是否符合无罪、罪轻、免于刑事处分的主体。主要是年龄和精神方面,身份是否符合罪名的特殊要求;案件情节问题,有无无罪、罪轻,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法定和酌定情形。程序方面,主要是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羁押是否超期,被告人的权利是否收到侵犯。总之,刑事辩护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如果想获得良好的效果,最好是和同事之间就辩护细节好好谈一下,群策群力,这样就一定会有一个比较好的效果。
就4条 一、接受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和代理人; 三、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四、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不怕辛苦寻找证据,证人.具有正义感,明辩是非.全心全责为自己当事人做好辩护准备.克守职业道德.
程序,比如羁押期限,还有实体方面,罪轻等方面进行辩护,要看具体案情的。

6,律师刑事辩护开庭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一、做好会见工作,奠定刑事辩护的基石。会见被告人应当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细致的听取被告人陈述案件事实。   2、认真分析犯罪原因,查清有无排除犯罪的事由。   3、了解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态度,区分故意、过失或意外。   4、了解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   5、了解被告人个人及家庭情况二、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掌握案情,从中找出问题。 (1)做好阅卷笔录,详细摘录案情;⑵全面审查证据,发现疑点,找出疑点,予以突破。审查证据要注重细节,凡是涉及案件性质、情节、危害结果、悔罪表现的一切方面都得引起高度的重视,不得敷衍塞责。(3)拟好庭上向证人、被告人、被害人发问和质证的提纲,从发问当中揭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和事实。   三、精心制作庭审辩护提纲。辩护提纲制作要注意:1、立足全案证据。包括控方的证据和辩方的证据。司法实践中,完全忽视案件的证据、脱离案件证据的辩护方案,没有哪一个法院的法官敢支持,其辩护效果可想而知。2、辩护方案应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辩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辩护方案涉及实体法、程序法以及证据,无论是无罪辩护还罪轻辩护,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辩护方案不能脱离法律规定而自行其是。3、注重实效,确保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四、为了提高刑事辩护人在庭审时的应变能力,还要搞好庭前预测,增强庭上抗辩能力。庭前准确预测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对公诉意见做好有针对性的准备,对刑事辩护人的成功辩护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刑事辩护人的庭前预测应做到“知己知彼”,只有这样方能保证庭上的辩论的“百战不殆”。    总之,刑事辩护人的庭前准备工作是刑事辩护人的基础工作,其重要性是毋庸置疑。刑事辩护人只有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才能在庭审中做到应付自如,才能更好地体现法律的尊严,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刑事辩护人的神圣职责,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最基本的是对案件有系统详细的了解。那么你必须充分接触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的想法和当事人所交代的事情,同时也要对比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所掌握的情况,再就是对案件关键问题法律规定的系统性的熟悉。辩护代理词也应当非常有逻辑与道理!关键是要要影响法官的看法,就是要非常的符合法律的规定,最好是能当场呈现出案件事实!那就更有折服力了! 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学问
你现在时被羁押了,可以请律师。如果你不想请的话,法院在审理阶段会给你指定法律援助的律师,效果嘛,花钱和没花钱办事肯定不同。

7,如何做刑事辩护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一是刑法不认为犯罪的,如《刑法》第三条法无明文不为罪,《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二是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如《刑法》第十六条年龄方面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三是刑法不予追究的,如《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自诉案件受害人不起诉或撤回起诉的,不予追究。 2、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的法定理由。在犯罪主体刑事责任能力方面的有:年龄方面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岁的,精神方面间歇性精神病人,生理方面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等;在主观方面恶性程度较小的有: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等;在犯罪作用方面较小的有:从犯、胁从犯;在犯罪后将功折罪的表现有:自首、立功等。此外,还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刑法》第十条规定在国外受过刑罚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或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等。 3、罪轻辩护的法定理由。通过此罪与彼罪之辩改变定性,将重罪辩成轻罪,最终提出罪轻辩护观点。主要有:一是主观上的重罪变轻罪,如将故意杀人罪辩成过失杀人罪:二是单一主体上的重罪变轻罪,如公职人员的贪污罪辩成非公职人员的职务侵占罪;三是单一主体变成双重主体,例如将自然人犯罪辩成单位犯罪,我国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是对单位适用财产刑,对自然人则刑减一等,特别是没有死刑;四是时间差上的罪轻,《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修订后的《刑法》实施日1997年10月1日为界,在此前所犯罪行,按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五是多人犯罪中的罪轻,如前所述共同犯罪或犯罪集团中的从犯、胁从犯;六是多罪中的罪轻,根据数罪并罚原理,将数罪辩成一罪,以达到罪轻而从轻、减轻处罚的目的。 4、注重抗辩从重处罚的理由。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的累犯。实践中公诉人要求酌定从重处罚的还有:(1)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相对于主犯,(2)教唆犯相对于被教唆犯,(3)惯犯相对于偶犯,(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重新犯罪(又不构成累犯)相对于初犯,(5)拒不如实坦白供述罪行的,(6)拒不退赃或拒不交代赃款去向的。 二、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三、要敢辩、善辩和明辩 敢辩与善辩、明辩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敢辩而不善辩,就会造成辩护可听不可取;善辩而不敢辩,人们听来会感觉辩护观点圆滑有余,份量不足;善辩而不明辩,其辩护结果则让人不知所言何意,所指何物。若把敢辩、善辩、明辩结合在一起,则会让人感知你的辩护既有独立见解,又言词得体,更是目标明确。据我所知,当事人对辩护律师最有意见的是不敢辩,最抱怨的是不明辩,最挑剔的则是不善辩。 四、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 所谓歪辩,就是歪曲事实、曲解法律、颠倒是非的辩护。举个例子讲,在某特大走私案中,公诉人指控被告的走私行为冲击了国内市场,给国内同类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害。而某辩护律师居然说,封闭国内市场不利于我国企业开展国际竞争,被告的走私行为让老百姓受到价格优惠,以较少的钱购更多的物,因此这种走私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有益无害的,甚至走在了开放市场的前头……辩护律师这种“走私有功论”的辩解,显然就是一种歪辩。如此歪辩,不仅公诉人、法官无法接受,连被告及其亲属也认为是徒劳的无聊辩护。 五、律师辩护应尊重委托人或被告意见 违背被告意志辩护常见的情况有:被告要求作无罪辩护,而辩护人坚持作有罪但罪轻的辩护;被告要求作改变定性之辩,而辩护人坚持按起诉之罪作罪轻之辩。

文章TAG:贵阳律师如何做好刑事辩护贵阳  律师  如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