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律师费是按什么标准收的

遇到刑事案件纠纷的时候,就涉及到请律师,没有律师帮助自己的话就很难摆脱案件的纠纷,也很难争取到轻判、缓刑等。那么刑事案件请一个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呢?律师的收费不是固定的,在一定的范围内有浮动是正常的,律师收费不仅受国家政策的调整,也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还有各个地区的收费也会有所差异。律师收费的具体标准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1、案件的具体情况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指案件的复杂程度,比如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是一罪还是数罪,涉及一起犯罪事实还是多起犯罪事实,等等。案件的具体情况,直接决定着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和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是确定律师费的首要因素。2、委托人的具体要求,是确定律师费的重要因素。3、律师的具体情况: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差异,决定了其工作价值的差异,收费方面也有差异,律师的具体情况,是确定律师费的关键因素。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每个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但一般都是按阶段收费的。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5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5000—10000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10000—30000元。4.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符合当地法律援助条件的非北京市区案件,在上述标准内下浮。(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三)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刑事案件,一般的律师费几千元。 以山西为例,一般收费为三千元。 如果聘请有名的律师,或者地处大城市,收费还要高一些。 具体你可以和律师协商。

刑事案件律师费是按什么标准收的

2,诉讼律师和辩护律师的区别

法律分析: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术语,律师只是可以作为辩护人的一种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诉讼律师和辩护律师的区别

3,刑事诉讼诉讼律师

刑事诉讼律师,寇迪律师,三级律师,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主任。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取保候审成功率高,无罪辩护率高,具有为集团犯罪、共同犯罪做无罪、罪轻辩护的丰富经验。处理几十起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熟悉公检法办案流程,人脉资源丰富。充分为当事人着想,接受委托尽量做到当日安排会见,建议当事人遇到刑事法律问题,及时咨询。团队合作,专业的分析指导!

刑事诉讼诉讼律师

4,刑事诉讼三个阶段被害人委托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三个阶段被害人委托律师的职责是: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5,简述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业务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业务分为三个阶段。即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判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律师的服务内容有:(一)、公安侦查阶段的律师服务1.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3.代理申诉、控告;4.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和取保候审。(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服务1.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2.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3.向犯罪嫌疑人核实有关证据;4.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5.经人民检察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6.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处罚的书面辩护意见。(三)、法院审判阶段的律师服务1.会见在押被告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2.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3.向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4.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5.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6.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处罚的书面辩护意见。7.听取被告人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6,刑事诉讼法律师权利有哪些义务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和法律义务如下:1、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2、有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能信的权利;3、有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4、有申请延期审理的权利;5、法庭调查时有发问的权利;6、有对证人、证言询问、质证和对证据提出异议的权利;7、有申请调取新证据的权利;8、有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9、有拒绝辩护的权利;10、经被告人同意,有代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权利;11、有控告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或有人身侮辱行为的,辩护律师有提出控告的权利;12、有获得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抗诉书副本、自诉人的起诉状、上诉状副本、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副本等各种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13、有在开庭前3天得到出庭辩护通知书的权利;14、在侦查阶段有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权利;15、会见犯罪嫌疑人以及向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的权利;16、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的权利;17、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义务:1、律师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恪守律师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2、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3、律师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实,毁灭证据或制造假证据,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互串通,包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逃避应得的惩罚;4、律师在担任辩护人期间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要保守秘密,不得泄漏; 5、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严格遵守监所的有关规则;6、律师要按时出庭,遵守法庭规则,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7、律师在庭审中要尊重司法工作人员,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尊严。

7,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律师作为辩护人,他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的意见,维护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辩护中必须依据事实和法律履行辩护职责,提出有充分说服力的材料的意见。材料来源一般由(1)正确运用司法机关侦查,调查的材料。(2)同被告人会见及通信中获得的材料。(3)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研究,获取的材料.辩护人没有侦查权.辩护人非法使用侦查手段获取的材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对于在实际中律师作辩护人时,对被告人进行教育,促使他端正态度,坦白交待,认罪服法,收到良好效果,这实际上与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是完全一致的。律师在履行辩护职责时,对于被告人没有向司法机关交待的罪行应当 分别不同情况处理:(1)如果在阅读券或是向民法院了解案情时,发现被告人隐瞒了重要罪行,或是在自行调查中发现了司法机关坦白交待,否则律师可以拒绝接受委托或解除委托.但绝不允许向被告人泄露司法机关或律师本人掌握的有关情况.(2)如果被告人主动向律师陈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重大罪行,律师要鼓励被告人向司法机关坦白交待,争取从宽处理.如被告人拒绝向司法机关权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地进行辩护,不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和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2.辩护律师可以查阅和摘录本案卷材料,了解案情和证据材料.律师阅卷,法院应当给予必要的方便,并提供阅卷的处所.其他辩护人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也可以了解案情。3.辩护律师可以与的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可以赁法律顾问处的工作以及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在看守所或其监管场所会见被告人,看管场所人员要注意方式,尽量避免增加被告人谈话的内容,以免影响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4.辩护律师可以持法律顾问处的介绍信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访问,调查本案案情;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给予支持。5.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对开庭日期的确定,应当留有辩护人准备出庭所需要的时间.辩护人有权申请法律延期审理,法院应在不影响法定的结案时间内予以考虑。6.在法庭审理阶段,辩护有权参加法庭审理,可以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也可以经审判长许可直接向证人.鉴定人和被告人发问;可以对当庭宣读和出示和各种证据材料提出质证;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可以同公诉人进行辩论,等等.7.凡属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附起诉书副本一份,交由法院转交辩护人,第一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依法堤起抗诉,也应附书副本交由法院转交辩护律师,凡有辩护律理由参加的案件,第一审和第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书,裁定书,都应发给辩护律师副本。8.在判决,裁定生效以前,辩护律师认为必要时,可以会见被告人,询问对判决,裁定的意见,经被告人同意,可以对判决,裁定提出上诉。9.辩护人发现被告人隐瞒重大罪行,经辩护人耐心教,指明利害,仍不肯坦白交待的辩护人可以拒绝继续为其辩护。10.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和指定为辩护人以后,除非被告人坚持拒绝让其继续辩护以外,就有义务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并负责到底。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充许伪造证据或者串通被告人弄虚作假,曲解法律对抗审判,逃避惩罚.对在辩护中接触到的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有义务严格保守秘密,交有义务按时出庭,遵守法庭规则。

8,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起什么作用

以下文章,供你参考辩护律师的作用,常见的几个错误认识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作用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根据事实和法律找到有利的理由,说服办案机关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决定;2监督办案部门依法办案,为当事人争取公平公正,避免冤假错案;3传递亲情。但是,不见得每个委托人对以上作用都能正确认识,甚至存在以下常见错误认识。 错误认识一:辩护律师是万能的 律师,可以将死的辩成生的。这是不少人对辩护律师的看法。诚然,辩护律师通过扎实的工作,一旦找到有力的有利理由,确实可以让死刑案件的当事人免于死刑甚至无罪释放,但是,达到这样效果的前提案件确实存在这样的理由。罔顾案情,对辩护律师有超出法律范围的期待,是不现实的,李天一等五人强奸案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错误认识二:辩护律师没什么用 辩护律师没什么用,现在对辩护律师持这种观点的人很少,但还是有。持这种观点人,一般是不相信法律,或者迷信关系,或者不相信律师。这类人,不了解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工作,对近年刑事司法现状不了解,也无视很多通过辩护律师的努力取得很好辩护效果的案例,辩护律师遇到这种当事人,最明智的做法谨慎接受委托。 错误认识三:以结果论英雄 以结果判断辩护律师的作用,持这种观点人很多。在这些人眼里,辩护律师如果能达到他们的预期结果(通常是无罪释放、取保候审或者缓刑),就是有用的,否则就是无用,甚至在侦查阶段无法取保候审或者无罪释放,就立即下结论:辩护律师没什么用。案件结果,确实是衡量辩护律师作用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首先,通过辩护律师的努力,如果案件结果是公平公正、符合法律的,就达到了辩护的目的,而不是以委托人罔顾案情的主观愿望为标准;其次,辩护律师通过参与诉讼程序,监督公检法的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这本身就是辩护律师作用的体现之一。 错误认识四:追求立竿见影的效果 人生病,通过一个治疗过程才能完全康复,只是病情不同,过程不同而已。辩护律师作用的体现,也需要一个过程,只是有的案件很快就能获得很好的效果,有些则要持续一些时间。 委托人希望尽快能达到预期,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恨不得辩护律师一介入程序,就立即让当事人获得释放,这只能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刑事诉讼,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辩护律师在每个阶段能发挥的作用不同,一些案件可能很快就能实现预期效果,比如侦查阶段无罪释放,但是不是每个案件都能这样,大部分案件必须走程序,在后续阶段解决问题。 错误认识五:罔顾律师工作的阶段性 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特点就是阶段性(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执行阶段),在不同的阶段,辩护律师可以做的工作不同,工作的侧重点不同,比如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侧重点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主要是程序工作,比如会见、取保候审。 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并没有阅卷权,只有等到侦查机关侦查完毕,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才有权阅卷。但是有些人以为,辩护律师侦查阶段就有权阅卷,并且提出要求律师阅卷等诸多要求,甚至要求辩护律师开展全面辩护,这是不切实际的。理由很简单,辩护律师的“辩”是针对公权力的“控”,侦查阶段,侦查机关的侦查工作尚未结束,证据尚未收集完毕,甚至指控也还没明确,辩护律师又如何能开展全面辩护。 涉嫌犯罪,最明智的选择是获取合适的辩护律师的法律帮助,但要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首先要正确认识辩护律师的作用,只有正确认识其作用,避免错误认识,才有可能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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