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能否复印派出所调查的证据再说律师有资格

可以

请问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能否复印派出所调查的证据再说律师有资格

2,在拘留调查期间律师可以调阅案卷吗

1. 侦查阶段,律师不可以阅卷;2. 进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阅卷了解整个案情
1. 侦查阶段,律师不可以阅卷;2. 进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阅卷了解整个案情
可以
可以的
移送到检察院才可以

在拘留调查期间律师可以调阅案卷吗

3,民事与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调阅的相关卷宗委托代理人不是律

可以,只要由合法的委托代理手续即可
法律上讲,刑事不可以,民事可以,但实践中,如果熟习的话,刑案也可以
民事案件法律工作者就可以办理,刑事案件必须具备司法考试资格的正式律师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辩护人不是律师,只能看到一部分卷宗,只有律师才能看到重要的资料。

民事与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调阅的相关卷宗委托代理人不是律

4,律师在刑事侦查案中依据法律规定可从公安办案单位调阅哪部分卷宗

什么卷宗都不能调,虽然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的身份和地位,但是除了会见权宽松了之外,其它什么毛权利都没有增加,什么证据都看不到,哪怕是鉴定报告,辩护个球。
侦查阶段,律师是没有调查取证权的。如果是技术性的材料,律师可以复印的(鉴定结论等等)。其他的要等到检察院去看了。
侦查阶段,律师无权阅卷。
您好!刑事案中被害人的律师可以调阅卷宗,也可以复印资料。谢谢阅读!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辩护人查阅刑事案卷材料规定

1、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2、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刑事案件申诉,法院不同意复印案卷材料是完全合法的。除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以外,其他任何人,包括被告人本人都无权观看、复印刑事案件的卷宗材料。《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6,在侦查阶段刑事案件律师代理权限有哪些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其他人的聘请,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具体包括:1、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会见犯罪嫌疑人以后,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主动为其申请取保候审。5、代理申诉和控告律师根据向侦查机关了解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案件情况,认为确有根据的,可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其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律师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认为侦查人员在办案中有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认为侦查机关管辖不当的,可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其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7,律师调查取证有什么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条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一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新刑诉法对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相较旧刑诉法毫无突破。但是我们需注意到:  新刑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十条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  1、辩护人提出的材料应当作证据理解,此处并没有刑事案件办案阶段的限制,就是说辩护律师如果在案件侦查阶段发现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也可以进行调取,这一规定在第四十条中得到了印证。  2、也就是说,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收集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  3、新刑诉法规定: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既然法律赋予了律师在侦查阶段以辩护人的身份,而调查取证权是辩护权利中的重要内涵之一,那么只要不影响侦查机关正常的侦查活动,辩护律师应该获得独立的调查取证权利,以期最大限度的维护司法公正,保证犯罪嫌疑人受到正确的法律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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