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洛阳森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孙瑞红京城四少到底代表了什么

代表个鸟,只是他们自己而已
一个律师怎么样,不应该问同行,因为“楚河两岸硝烟障,暗箭从来出同行。”最好是问委托过他办事的人。这些人才有切身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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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赚钱肯定要比办理其他案件的律师少么

1.专门做刑辩律师的话,除非是名律师,不然收入不会很高。而且不是名律师也不会专门做刑辩律师,一般都会接一些民事案子。 2.一般来说做民事案件的律师收入会高一点,像我们所在上海算一般的了,但是标的百万以上的案子占了一半多。所里十几个律师只有一个做刑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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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刑事辩护律师贵吗有些财务上面的问题非常急这个事情请各位

您好,请问您具体需要什么帮助,可以联系我们。其实律师的服务没有贵不贵,这个是您自己来衡量,您觉得为您提供的服务满意,与您预期承担的费用相匹配就可以。主要是看律师能不能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
刑事辩护律师是在律师中专业性最强,全国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的就两家,北京的叫尚权所,重庆的叫智豪所,在网上查了,重庆智豪这家还把刑事辩护律师业务分成了五个专业部门,网友评价智豪这家是专打刑案中实力最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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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什么判案时不能让法官直接判了法律不都是很明确的么为什么还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是从法律上、证据上为犯罪嫌疑人罪轻、无罪做辩护的,这个是犯罪嫌疑人不知道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找专业人士为他提供法律帮助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利益
法官判案不是必须要有律师,但由于律师对于法律比当事人熟悉,所以有律师的话,诉讼可以少走弯路。辩论是为了充分听取双方的观点,因为有的书面证据不一定能充分体现当时的事情,所以法官还要从双方的言辞中获得相应的信息,以便与书面证据相互印证,这样也能更好维护双方的利益。

5,为什么感到田参军律师有点弱

(有点记不清了,有清楚的朋友提醒一下)田律师发了一条信息给李家。田律师这是想干嘛呢?想私了吗?此为刑事案件,报案后,撤诉的可能性不存在了。想要对方赔偿吗?对方走无罪辩护还是轻罪辩护都不知道呢,就直接想要对方赔偿啦!除了授人以柄,什么也得不到。田律师大可找一家有影响力的平台宣布自己已成为被害人的委托代理律师,对方如果想走轻罪辩护路线,你还怕对方找不到你啊。对方如果走无罪辩护路线,你就是天天发信息给对方也没用啊。所以田律师的这次出手绝对是个败笔。看过一篇文章,有个被告的律师找到你,说要赔偿,求得被害人谅解,你当时没收钱,说是怕此时收钱会被外界留下原告方敲诈勒索的印象,呵呵,哥看到这,喷了。王冉律师,除了一份泄露的辩护词,给专家评述为不专业外,只有一开始和陈枢律师发表的被骂的狗血喷头的公告,没有其他资料,不评。还有两个被告人的律师,曝光度不高,不评。其他几个律师,让我们看看他们。赵运恒律师,评价:专业、强人。看看赵律师的辩护轨迹吧,在庭审前,一直保持低调,绝不参与口水战,也不透露自己的辩护策略,最大程度的保护了他的委托人和自己。庭上,一语惊人,认罪,赔偿。前面我去送钱,你没收,在庭上我送钱,你不能不收了吧,被害人不是进医院了吗,缺钱,我再加5万,算是医疗费吧,够意思了吧。即使你现在不收,我也给你和法官留下了好印象。可以说,赵律师的委托人的轻罪条件是最好的。调过来说,即使李某某判无罪,也没什么,你李某某都判无罪了,我的委托人还会有罪吗?庭审后,高调亮相,大赚人气。现在谁不知道赵律师啊,呵呵。可以说,赵运恒律师对策略,对出手时机的把握都是无懈可击的,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必中。委托人的利益,自己的人气、名声,想达到的目的全达到了。高,实在是高。陈枢律师,评价:专业,老狐狸。在庭审前,除了发布一个公告,随后就消声了。你们打口水战你们打吧,反正前面有兰律师挡着呢(我现在都怀疑把兰和律师请来是不是你的主意)大大减轻了自身压力,即使辩护失败,也有个挡箭牌是不。受困于做无罪辩护,辗转腾挪的余地较小,盯住被害人主动卖淫和无精斑两点入手,想打断证据链,出手很专业。即使失败,被告人被控有罪,也不影响自己专业的形象。出手之前先想好退路,一击不中,全身而退,高手一个。李在珂律师,评价:专业,高手但有弱点。从辩护目的来说,他的目的达到了,这可以说他专业。但在庭审前过于高调的亮相,使之落下了话柄。庭审前,他攻击被害人,说要做无罪辩护,但其准备了两个辩护方案。一看苗头不对,立马改为轻罪辩护(当然这是他和委托人定好的辩护策略,但正因如此,给人一种讼棍的感觉)。高手,能审时度势,随机应变。如果不是庭审前的过于高调,绝对高分。兰和律师,是个强手,可能有人对我这个评价不敢苟同。其实这要看从什么角度看了,从法律专业的角度看,确实给人不专业的感觉,不是高手。兰的两大功能,辩护方案的策划和舆论导向。因为是无罪辩护,庭内的事交给陈枢律师办,庭外的配合,就要交给兰来做了,这里面有失败的地方,但也有成功的地方。失败的地方很多,比如让李母申请公开庭审、组织专家讨论等等,这给了大家此人不专业的印象。当然这也是为了配合舆论导向而做的。我说他成功的地方,是指在舆论导向方面(在这方面,他绝对是强手。当然很多时候也是失败的,比如李家的言论很多时候都引火烧身。)(不谈违法不违法的事)在这方面,他确实搅浑了一潭水。(而这,就是我说的为什么觉得田参军律师有点弱的原因。)本来,受害人的身份对于强奸案来说,根本不是问题,但李家要做无罪辩护,那被害人的身份对李家来说,就变成了一个必要条件。想想看,案件刚刚开始的时候,舆论是一边倒的站在被害人这边,而现在呢,不是也有人说被害人本身也有过错吗。即使最后李家不能翻盘,但对兰和来说,他已经达到了目的。(不过如果请他做辩护律师,还真替委托人捏一把汗)反观之田参军律师,在舆论战方面可说是完败给李家。(我不是说现在的舆论倒向李家,而是说田律师在利用、引导舆论的能力方面。本人虽极不赞同利用舆论影响司法,我的前一篇博文《关于李某某案的一点看法》表明了我的观点,但在李案舆论纷飞的情况下,律师不利用舆论,几乎是不可能的。虽然有部分律师,因为有李家这个挡箭牌,可以遁身,但作为原告方的代理律师,想要置身事外,是不可能的。)要知道,站在你身后是占压倒性数量的屁民(包括我一个,呵呵),压倒性数量的媒体(不是说媒体仗义直言,而是媒体喜欢揭短,而李家提供了绝好的题材),公检国家机关(不包括法院,他是第三方,是仲裁者,必须中立),以及部分的被告人(做轻罪辩护就是认可了案件性质,只是要想尽办法劲量减刑),你没有好好的利用这些资源。刚开始,李家挑战的时候,你还接了几招,后来招都不接了。任由李家在那里发挥,无语。当李母揭露被害人隐私的时候,你连发律师函都不会吗?不错,遵纪守法,不胡乱发言,是个好学生,但好学生未必是个合格的学生。当李家把火烧向你的时候,你不挡就算了,还发表声明不谈案件了,晕。你就不能把火烧过去吗?李某某是未成年人,不能多谈,谈多了言多必失,容易授人以柄,那就不谈他,你可以谈人生观啊,你可以谈教育观啊,你当别人都是傻子,会读不懂其中含义吗?这样既不违法,又把火烧向了对方。对方出招,你挡了,对方不会有损失,你不挡,对方更不会有损失。只有借助外力,把火烧向对方,才能减轻你和被害人的压力,进攻永远是最好的防守。被害人因压力过大住院,对你来说,是柄双刃剑,一方面,被害人获得了更大的同情,但另一方面,这不也说明你没有更好的保护你的委托人,不是吗?(本来一场可以绝对KO对方的比赛,最后只能点数获胜(还不一定,因为裁判还没有宣判,虽然从我们观众的角度来看应该是你赢的),呵呵。)(个人观点,希望网友指正)
律师在能力上是有差异的,这个并不稀奇。我不认识田参军律师,若你认为自己所聘请的律师没有做多少事情,或者说能力不足,可以与其协商解除委托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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