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律师能打刑事案件的官司么

能,不过一般都是找有刑事方面经验的律师来的...毕竟打官司谁还想输掉对吧??? 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指派的....国际刑警要跨国行动才由国家指派..
能,在我们国家这方面没有什么限制!

民事律师能打刑事案件的官司么

2,刑事拘留期间请律事能起什么作用

刑事拘留期间聘请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帮助,可以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司法机关了解刑事拘留涉嫌的罪名,查看相关法律手续。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传讯后就可以请律师,其实律师在这期间作用不大,建议到法院请律师辩护就可以。因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请律师没啥效果

刑事拘留期间请律事能起什么作用

3,大连刑事律师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作用是怎样的

委托律师代理,就是起到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哪怕是严重情节的嫌疑人)争取最大程度的利益或者量刑或者保外就医再或者保释的机会,本着对于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被告人有权选择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这是最起码的人道主义。(不要片面的认为这是帮助被告人脱罪或者洗清嫌疑)要本着客观的角度看待事件问题,这也助于当事人日后的改造,踏入社会重新做人有着关键性的作用! 鄙人希望当事人能够认真改造,重新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好人!

大连刑事律师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作用是怎样的

4,一个刑事案件的案例分析 一个刑事案件的案

1、公公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从案例中他具体的行为来看(包括使用的工具、伤害的部位、伤害的持续时间),可构成故意杀人罪。 婆婆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与公公一样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公婆侵犯的是儿媳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3、公婆的犯罪行为将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儿媳如果要求公婆对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权以被害人身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儿媳无法得到精神损害的赔偿,可以得到医疗赔偿。 虽然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时主要依据的是我国的民法,但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77条明确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注意,是物质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和2002年的《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中都进一步强调了:“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都不予受理”。 对补充的回答: 犯罪行为带来的后果不严重(轻伤)、被告人年事已高都属于在量刑时可以被法院考虑的酌定情节,只会影响量刑结果,不会影响对犯罪行为的定性。简单地说一个故意杀人的行为就算没有给被害人造成任何伤害,故意杀人罪也不可能变成故意伤害罪。 是否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全看法院裁量了。

5,我国刑事案件庭审中律师的地位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 辩护律师和一般辩护人是有区别的,辩护律师比一般辩护人会多一个半的权利  2. 其诉讼地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承担辩护职能...辩护律师有独立的诉讼参与人的身份,依自己的意志依法进行辩护,独立履行职责..在诉讼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根据对事实的掌握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而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思表示的约束..  3. 辩护律师的权利有: 独立进行辩护的权利,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获得通知权,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权,拒绝辩护权等...

6,请论述在刑事案件中检察官与辩护律师的互动

以下回答可供参考!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就可以介入诉讼,但除了律师在侦查阶段就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案件外,很少有从该日起律师就介入审查起诉的案件,因为委托律师和律师递交委托手续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大多数案件,都是在检察官审查了大量的侦查材料后,律师才将委托手续递交给检察官。律师介入审查起诉程序之后,在查阅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并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后,才断断续续向检察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一些意见和证据材料。在此之前,检察官可能已经在大量侦查材料之上建立了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确信,这种情况下,律师的意见和证据材料被检察官认可采纳的难度很大。侦查人员与律师之间这种天然的差别使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若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不重视及时介入,延误时机,其在审查起诉阶段所能发挥的作用将更为有限。所以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应当以最快的速度介入并尽快开展所有可以进行的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自己的看法和证据材料完整地提交给检察官,尽可能消除检察官可能的先入为主带来的偏见。检察官对哪些案件事实和证据已经查清?对哪些尚有疑问?对哪些事实期待有更多的证据来印证?这些对律师提出和怎样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材料都至关重要。而加强与检察官的沟通正是了解检察官对这些问题看法的有效途径。律师将自己对案件的意见和证据材料递交给检察官后,更应当与检察官及时沟通。在沟通中,律师才能推测、判断自己的意见和证据材料是否引起了检察官的重视,是否得到了检察官的认可,才能对检察官是否对侦查人员移送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产生了疑问。在与检察官的沟通中,律师应当注意方式。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某一从轻或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这些涉及法律适用和主要事实认定的案件情况,检察官一般比较愿意与律师沟通,在这些问题上,律师不妨形成系统的思路并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设计出需要沟通的重点。而对于侦查人员提供了多少证据?每一证据有什么内容和证明作用,检察官一般都会回避,不愿与律师沟通。对于证据上检察官不愿沟通意见的地方,律师应当采取灵活的方式,推测、判断侦查人员提供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比如,律师可以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检察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向其重点讯问的内容;律师还可以以申请检察官调查取证的方式判断侦查人员是否已经对该证据进行了调查。通过灵活的方式,律师有可能取得与检察官在证据上的深入沟通。
检察院是国家司法机关,在刑事案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派的出席庭审的检察官是公诉人的身份,他代表的是国家支持公诉刑事职权,维护的是国家的司法权威,并不是受害人的代理人。受害人可以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帮忙提供法律帮助,两者的身份和职权都不一样。

7,律师的作用是什么请到好律师就能打赢官司把不公平说成公平

你是针对某事有感而发泄泄私愤,还是真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就我的经验来讲,一个合格的律师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比较专业,对法官判案的心理把握较好,且能有效的利用证据材料说服法官。法官判案的依据一是法律依据,一是法律事实(这个是用证据支撑的事实,有时区别于事实真相)。没有出庭经验的人经常抓不住重点,其陈述与主张也就不容易取得法官的认可。还有,证据材料的运用,证据材料的效力问题,还有如何质证,律师毕竟是吃这碗饭的,他们会有一定的技巧。好律师与坏律师的区别,不是打不打得赢官司,而是能否为当事人尽量多的争取权益。
1. 根据《律师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2. 诉讼的输赢并不取决于律师,但是一个熟习各项法律法规,业务熟练的律师,会使得复杂案件的胜算要高很多。3. 根据《律师法》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由此可知,律师执业并不是颠倒黑白,是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
律师的作用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好律师是不好定义的,我个人认为能帮你打赢官司并合理收费的就是好律师,不管用什么手段,不管合法与否,毕竟你只是为了打官司才请律师
1、律师的工作是为本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竭尽所能维护本方当事人的利益。因为打官司一定是原告被告双方,律师只可能为一方服务,因此在另一方看来,对方律师一定是说自己的坏话,把不公平说成公平。2、好律师坏律师没有严格标准,全看你怎么看待。有人认为只要能打赢官司的就是好律师,不管他采取什么手段,哪怕是违法犯罪手段都行。打不赢官司就是坏律师。不过我认为,能够精通法律条文,富有经验,忠于职守,尽心为委托人办事的律师,就是好律师。对委托人敷衍了事的律师,哪怕能打赢官司,也不是好律师。3、律师当然要收钱的,因为律师是靠为委托人代理案件吃饭,委托人不支付律师费,律师就得饿死。如果有人让你白给他干活你愿意么?律师不是法官,不是追求公平正义的司法机构,律师只是为委托人办事的代理人而已。你找人帮你办事,当然要支付费用。
你是针对某事有感而发泄泄私愤,还是真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就我的经验来讲,一个合格的律师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比较专业,对法官判案的心理把握较好,且能有效的利用证据材料说服法官。法官判案的依据一是法律依据,一是法律事实(这个是用证据支撑的事实,有时区别于事实真相)。没有出庭经验的人经常抓不住重点,其陈述与主张也就不容易取得法官的认可。还有,证据材料的运用,证据材料的效力问题,还有如何质证,律师毕竟是吃这碗饭的,他们会有一定的技巧。好律师与坏律师的区别,不是打不打得赢官司,而是能否为当事人尽量多的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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