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后 律师应当怎样辩护词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的辩护意见,在案件审判程序中,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辩护律师可以依据从轻处罚的情节上进行辩护
任务占坑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后 律师应当怎样辩护词

2,刑事辩护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辩护制度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的内容有哪些

3,请问刑事诉讼书的辩护词怎么写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年龄上是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法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 2、应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不是故意杀人。即便是故意杀人,也属于激情杀人,可以从轻处罚。 3、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 4、社会危害程度小,未成年,可从轻处罚。
你好!根据刑事犯罪的四要件分个进行分析阐述。 这个案例,主要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对社会的危害性大小,犯罪后的积极配合态度以及自首情节进行辩护。如有疑问,请追问。
如果就凭题目上这三行字而没有任何案情细节当事人具体情况等等而写出一篇辩护词那我不得不说很好很强大。 你要的不是辩护词是小小说吧?
而不是故意杀人根据刑事犯罪的四要件分个进行分析阐述,犯罪后的积极配合态度以及自首情节进行辩护。 1、年龄上是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法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 2、应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也属于激情杀人。即便是故意杀人。 这个案例,主要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对社会的危害性大小

请问刑事诉讼书的辩护词怎么写

4,刑事案件的辩护提纲和辩护词怎么写在律所实习师父给我一个刑事

1、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2、根据具体案情来写辩护词;  3、结构写法: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我不得不说,刑事辩护提纲是最好写的。先看看案件定性有没有什么可写的,然后是量刑情节。自首、立功、平时表现较好,积极赔偿损失,社会危害性不大。哈哈。刑事案件是律师最不爱办的了,没钱赚。
大胆写,做律师要有自己的特色。一味的模仿别人一辈子只配给别人拎包。
具体材料拿来看看 再说

5,辩护人的辩护词

辩护词是辩护人向法庭发表的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演说词,是辩护人对所辩护的案件的结论性意见,是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实现其辩护职能的重要手段。辩护人接受委托之后依法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包括研究起诉书、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其目的都是为了全面、深入、细致地收集和分析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材料,而这些工作都是为了准备辩护词。所以,写好辩护词是辩护人的一项重要工作。 1.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辩护词必须有事实依据,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歪曲事实;辩护词中引用法律条文务必准确无误,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曲解法律。2.辩护词作为针对性、辩驳性的法律文书,应当从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出发,全面提出无罪、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意见,不能把辩护词变成对被告人的控诉书。3.辩护词中的论点要明确,论证应当充分、全面,提出重点。结构严谨,层次分明;用语应当流畅,用词准确、简洁,争取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辩护论点是在全面综合分析研究案件材料的基础上形成的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基本观点。写好辩护词,必须首先确立辩护论点。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确立的辩护论点也不一样。一般而言,确立辩护论点有如下几种情况:1.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应当作无罪辩护。2.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如果构成犯罪,但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应当作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辩护。3.对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4.对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可作减轻刑事责任的辩护。5.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的,应当从案件性质方面进行辩护。 辩护词一般包括首部、正文、结束语三部分。1.首部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和前言。前言部分应当说明:第一,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即是受被告人的委托还是受人民法院指定。实践中,还说明是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第二,辩护人在开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调查了案情等,以便向法庭表明,自己的辩护意见是有根据的。第三,也可在前言部分开门见山地提出关于办案的基本观点,对法庭调查作简要交代。这样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态度,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为进入正文部分做好准备。2.正文部分。正文包括辩护理由和辩护意见。这一部分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是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全面、系统的论证。要重点说明和论证提出的辩护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引用事实和法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反驳起诉书的指控。具体内容因案而异。概况起来辩护词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能否成立;被告人是否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无不负刑事责任的其他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起诉书对案件定性和认定的罪名是否准确,适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恰当;被告人有无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情节;有无酌情考虑的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的情节;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被告人口供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被告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是否属于意外事件;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共同犯罪案件中,对首犯、主犯、从犯、胁从犯的划分是否清楚;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也有的案件需要同时从几个方面来辩护。3.结束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自己的发言作一小结,提出结论性的意见,以加深法庭对自己辩护观点的印象;二是对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适用刑法的什么条款,向法庭提出意见和建议。结束语要求简明扼要,观点明确,切忌拖泥带水,模棱两可。这一部分应当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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