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择期宣判法院怎么通知被告律师

按照刑诉法的规定应当送达出庭通知书,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司法实践中也有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的。总之,必须依法将宣判时间、地点送达到该案律师。
会发判决书
你好,委托律师,如需帮助来电免费咨询。
你好!打电话或者发信如有疑问,请追问。

刑事案件择期宣判法院怎么通知被告律师

2,摊上刑事案件时怎样找对律师

要想找到对的律师,必须冷静思考,切忌“病急乱投医”。能解决问题的律师就是对的。鉴于目前的司法现状,建议从以下角度考虑:1. 不考虑经济方面的压力,找当地名气较大的律师;2. 找到于主审法官或者刑庭庭长关系密切的律师;3. 得到该法院院长欣赏的律师。
是否找律师辩护,一般案件是属于当事人自愿行为,到有些案件是法律规定的强制行为。找律师代理,要结合自己的案情,及自己的经济境况定。但是,侦查阶段,只有律师才能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摊上刑事案件时怎样找对律师

3,刑事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由于刑事法律相对民事领域来说更为严格,所以刑辩律师在会见时要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律的规范。 2.律师会见时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操作,但每次会见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转达亲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问候; (2)了解并关心他们在押期间的生活情况; (3)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安慰、鼓励; (4)了解他们所知道的案件的最新进展,例如第一次供述; (5)向其介绍案件最新进展,并根据法律和实践对案件程序将来的进展可能进行预计; (6)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咨询; 3.律师会见时应当制作会见笔录,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笔录上签字。 4.切勿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递送物品,或者传授违法犯罪的方法。
我是来看评论的

刑事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4,上海刑事案件咨询对方律师很牛逼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您是哪个地区的?对方的律师应该是受害人的代理人或者其他被告的辩护人,但案件审理主要看检察院。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不管对方是否牛,法律是讲证据,人民法院会依法裁判的。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5,刑事案件如果不公开审理怎么才能见到被告人

你可以委托律师,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话,只有律师能见到被告人。
判决生效后可以接见
律师能见到被告人。
原来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旧采取强制措施。被取保的依旧被取保,中止不影响强制措施的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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