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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哪位最好

钟怀生律师,刑事案件专家,专业刑事辩护,专业、可靠、负责。QQ:904254726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哪位最好

2,刑事诉讼案件大家觉得哪个律师处理的好一点

樊启彪律师的刑事辩护律师很优秀。不管是多么重大复杂的形式案件,都能有很好的辩护策略和辩护方案

刑事诉讼案件大家觉得哪个律师处理的好一点

3,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哪个好

王平聚律师比较知名,其他不清楚
刑事辩护律师是在律师中专业性最强,全国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的就两家,北京的叫尚权所,重庆的叫智豪所,在网上查了,重庆智豪这家还把刑事辩护律师业务分成了五个专业部门,网友评价智豪这家是专打刑案中实力最强的。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哪个好

4,有专业打刑事官司的律师吗而且是冤案

你好,刑事律师的办案比较错综复杂,不仅需要经验丰富,还需要律师有强大的背景。好刑事律师通常在当地有关系,有经验,并且有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这样的刑事律师才是好的律师。

5,刑事律师那个的好

专业刑事,寇迪律师,三级律师,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主任。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取保候审成功率高,无罪辩护率高,具有为集团犯罪、共同犯罪做无罪、罪轻辩护的丰富经验。处理几十起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熟悉公检法办案流程,人脉资源丰富。充分为当事人着想,接受委托尽量做到当日安排会见,建议当事人遇到刑事法律问题,及时咨询。团队合作,专业的分析指导!
律师无论好坏,每个律师都有长项,能帮你解决问题的就是好律师。你应该和律师沟通,通过交流来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6,刑事诉讼诉讼律师

刑事诉讼律师,寇迪律师,三级律师,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主任。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取保候审成功率高,无罪辩护率高,具有为集团犯罪、共同犯罪做无罪、罪轻辩护的丰富经验。处理几十起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熟悉公检法办案流程,人脉资源丰富。充分为当事人着想,接受委托尽量做到当日安排会见,建议当事人遇到刑事法律问题,及时咨询。团队合作,专业的分析指导!

7,想在辽宁省找一个打刑事案件比较厉害的律师

扎实的刑事法律理论基础、缜密的办案思路、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娴熟的辩护技巧等都是一个好的、厉害的刑事律师所具备的,你可以在找委托律师的过程中,着重考察下这几个方面。辽宁行仁律师事务只做刑事辩护的律所
其实,这样的问题是比较难回答的。 因为: 一是根据现在律师的分化,某一个地方不一定有专业分化的律师,比如专业做刑事的律师,专业做婚姻的律师;、 二是什么是比较厉害,也是个模糊概念,没有什么标准。 三是建议根据律师的经验,阅历,办理某类案件的数量与质量,综合考虑。。。
扎实的刑事法律理论基础、缜密的办案思路、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娴熟的辩护技巧等都是一个好的、厉害的刑事律师所具备的,你可以在找委托律师的过程中,着重考察下这几个方面。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是辽宁省唯一一家只做刑事辩护的律所,律所的所有律师都是只办理刑事案件的。

8,打官司哪个律师好

1、选择本地律师,本地律师更熟悉当地环境,更知道怎么在合法范围内达到最佳效果,说话都能听懂,和法官也更好沟通交流。而且你也省钱啊,你还省事。2、选择参加庭审次数多的,也就是打官司打的多的律师。律师这个行业,经验是一个大优势,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更加游刃有余,更会应对突发情况。这个经验积累的重要途径,就是庭审实战。法庭就是律师的战场,天天打仗的,和1年没打仗的,肯定是前者强。3、选择擅长某个专业领域的,比如只做婚姻案件的、只做劳动纠纷的、只做刑事案件等的律师。这样的律师,其实一二线城市多一些,三线城市不多,如果你的案件特别专业、比较冷门,比如知识产权纠纷、涉外纠纷、票据纠纷,建议可以找专业律师。有的冷门案件,很多律师一辈子没做过,因为本身就少。4、选择和自己一个性别的律师,就是你要是女的,就找女律师,你要是男的,就找男律师。这样有利于你俩更好地沟通,大家也更能互相理解一些,交流起来也没什么避讳。5、选择年龄大的律师,因为打官司不仅需要法律理论、实务经验,还需要很多社会综合知识。但是这方面的知识,你没有一定的年龄、一定的经历,你很难知道,主要体现在人际关系协调、怎么会更好地办事、怎么听懂别人话里的弦外之音等,年龄大的,绝对有优势,而且年龄大的,看起来也很稳重。

9,刑事律师深圳刑事律师哪个好该找谁

可以明确的说明一点,在广东省深圳市有很多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可以代理当事人的民事或者刑事以及其他诉讼。但是,由于“百度知道”是一个答疑解惑的平台,根据“知道规范”规定,不允许带有广告宣传性质的回答内容,所以无法给提问者推荐具体的律师,同时,根据《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只要有工作经验以及做事认真负责的律师就是好律师,你上淘法网找找看
刑事辩护是一个非常系统和复杂的问题,个人认为一个专业的、好的刑事律师应该具备以下几点:1.精通刑法常见罪名和诉讼流程;2、具有丰富的刑法理论和实务经验。3、对当事人认真负责,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敢于和公权力机关据理力争。4、具有一颗怜悯的良知。
你的理解有误。一般刑事案件有以下三个阶段。侦查、审查、审判。律师介入的越早,办事越多,那么收费也越多。在第三个阶段,审判阶段,就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负责审理宣判。律师在任何一个阶段都能为当事人辩护,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又称为“辩护人”。这一整套流程走完,称之为一审。对一审的判决不服,可以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但那不叫提起诉讼。你问律师费哪个高,当然是越早介入越高。但是,等到一审宣判,生米煮成熟饭了,再找律师上诉,为时已晚。法院是讲证据的,律师收集足够多的证据才能打赢官司。
其实,判断刑事律师的专业性是很难的,原因很简单,让一个不懂音乐的人,去评价一首作品的好坏,是不可能准确判断的。唯一的办法是自己变成专业的,这个就难了。可以建议的,就是,多看看吧。。。货比三家

10,北京做刑事案件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

作者今天继续为大家讲解一下北京刑事案件好的律师事务所有哪些,作者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又询问了专业的人士,旨在帮助大家在寻找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的时候少走弯路,让大家直接找到合适自己的精品刑事诉讼律师事务所。北京是一个千万人口级别的大城市,律师行业发展迅速,有很多的律师事务所,作者挑选出哪些以客户利益为主的,专注于业务方面,不断严格要求自己,提升服务质量的律师事务所,值得大家关注。北京刑事案件好的律师事务所有哪些(精选刑事案件精品律所,排名不分先后顺序)1、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雷海军律师刑事诉讼知名律师:吴芳律师、洪伟律师、李静山律师、王天阳律师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注重办案效果,评估后再接案,不盲目接案;代理刑事案件的数量不多,但一般都是主任亲自参与,选择少量优质案件参与;该所重办案质量,轻办案数量。敢对抗,真对抗,不做形式辩护,不惧怕司法机关,不务虚,不胆怯,勇敢、坚决、坚定。不炒作客户案例,只以客户利益为准,保护家属的安全。以无罪辩护为手段实现最轻辩护的效果。对抗性辩护中,进退自如,把控尺度,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关多久判多久、尽量取保候审等作为实质辩护目标。2、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张青松律师、毛立新律师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所。刑辩界一直有“京城四少”一说,他们分别是15年前为刘晓庆涉税案成功无罪辩护而闻名的许兰亭、钱列阳、李霄林和张青松四位律师。其中,张青松律师是尚权律师所主任。尚权律师有一些特点:(1)首创刑事专业律师所。张青松律师创办了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所。这一创举在起初导致律师所人才及运营存在诸多问题,后成功在业内脱颖而出并被业内模仿及效仿。全国各地后出现了很多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所。(2)开创了主任禅让制度。尚权律师所的主任,后由常铮律师担任。现由毛立新律师担任。不同律师担任主任,给律师所发展带来了新思维及新路径。(3)持续热心公益。业内传播刑事辩护的经验。出版刑事辩护书籍。银雷律师事务所给广大客户提出一些小小的建议,告诉客户在选择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从哪些方面进行考察。一、考察该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多久,成立越久的,更加可靠二、考察是否有知名律师,如果有知名律师,值得信赖三、看看其打官司胜诉率怎么样,胜诉率是客户最关心的问题四、看看其大家反馈怎么样,也就是好评率如何五、考察其胜诉案例多不多,如果一家律师事务所只有几个胜诉案例,那就是不可信的六、考察其服务态度怎么样,前期服务好,后期不理人的律师事务所最可怕温馨提示:北京刑事案件好的律师事务所有哪些现在就为广大客户介绍到这里了,客户真正需要的刑事律师事务所,是哪些把客户利益放到心上,不断努力提升业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文章中讲到的刑事案件好的律师事务所值得参考。

11,打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谋杀"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2011年5月24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0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刑法修正案》9中:执行死刑条件由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等发生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杀人,勒索绑架,抢劫,强奸,等危害国家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如果遇到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可以参考北京办理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名单。第一、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之:北京八通律师事务所八通律师事务所建所以来,就在其内部专门设立了专门处理刑事业务的专业团队研究院,团队吸纳了一批具有公、检、法等工作经验的律师加入,该团队凭借着在行业内的影响力,承接了很多著名的大案,尤其是重大涉黑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涉及到的罪名涵盖了刑法的各个章节,在很多有影响力的案件中都能看到八通律师的身影。第二、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之: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是有着各行业丰富经验的精英律师组成刑事律师团队。大硕刑事辩护律师不仅在检察院阶段、审判阶段全力以赴,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就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大硕刑辩律师通过律师会见,分析无罪或变更罪名的可能。进行调查取证,争取找到无罪证据并申请撤销案件。为了当事人获得自由,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申请,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并且在各阶段多次提交辩护意见。大硕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求少批捕、早释放、减刑期、从轻判、防止刑讯逼供、减少冤假错案。凭借较高的服务质量,获得委托人良好的口碑。第三、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之: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尚权律所是第一家创办刑事业务的律所,“只做刑事业务”是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的办所宗旨。十多年来,尚权汇聚了一批富有理想、挚爱刑辩的专业律师。良好的教育背景、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娴熟精湛的业务技能,以及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使尚权律师在刑事业务领域享有良好声誉。第四、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之: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革是是中闻刑辩业务的灵魂人物,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在刑事辩护领域融入了人权派打法。在主任的带领下,不仅在刑事业务方面有优异的成就,而且也为业界提供了不少刑事辩护人才。第五、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之: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京都所成立以来,秉承“追求卓越,不负重托”的事务所文化,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第一位,凭借“卓越的项目管理能力、顶级的律师专业能力、一流的市场资源能力”三大核心竞争力,经过25年的稳健发展,已经从以优秀刑事诉讼业务为主导的律师事务所,发展成为中国甚至亚洲领先的大型综合化律师事务所,也是“客户最信赖的律所”之一。第六、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之: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炜衡律师事务所是以司法部原“中国法律事务中心”部分骨干律师为核心于1995年初组建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二十五年风雨一路歌,炜衡律师事务所现已成长为中国知名的大型律师事务所。系统化的管理制度、行之有效的办案质量管理监控制度、优秀的律师团队第七、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之: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润”)系1996年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设立肇始至今,嘉润始终秉持精益求精、至诚尽善的发展理念与服务宗旨,经过近20年的不懈拓展、业内整合,目前已发展规模大的律所。第八、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之: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商业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保险与再保险、知识产权、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争议解决、收购与兼并、境外投资、资本市场与证券、银行与金融、能源与矿产资源、国际贸易、外商投资、信息通信与传媒、私人财富管理、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文化艺术与娱乐体育、劳动法等领域有着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和卓越的业绩。第九、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之: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银雷是一家旨在为公司客户提供法律、媒体、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第十、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之: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是瀛和律师机构的旗舰所,律师团队成员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律院校。

12,打刑事官司找律师可以简单说下吗

  第一,各地有很多优秀的律师可以代理刑事诉讼。但是,由于“百度知道”是一个答疑解惑的平台,根据“知道规范”规定,不允许带有广告宣传性质的回答内容,所以无法给提问者推荐具体的律师,律所。  第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第三十四条 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三十五条规定,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规定,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 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规定,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三十九条规定,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条规定,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一条规定,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二条规定, 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第四十三条规定,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第四十四条 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四十五条规定, 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规定,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第四十七条规定,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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