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属被刑事拘留怎么找律师

一、可以在网上了解机构。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请律师要到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因为律师法有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为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二、可以通过认识的人介绍。

家属被刑事拘留怎么找律师

2,自侦案件进入起诉节段家属与律师怎样沟通才能有利于嫌疑人 搜

实话实说
实事求是的向律师陈述案情,配合律师搜集证据,完成辩护。
只要检察院通知去问话,就说明案件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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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为被告如何与为自己辨护律师沟通

辩护权是指导刑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被控告、被追究的犯罪,从事实、证据、法律、处刑等诸方面进行申辩、反驳、反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得到公正合法的处理的权利;是指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因此你所说的情形,被告人不论是从事何种职业,都有权自己行使辩护权,或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为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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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刑事案件被告家属能否与原告或他律师谈案情并且写有关案情经过吗

刑事案件一般属于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受害方及其代理人谈论案情,并书写有关案情经过,这在法律上并不禁止。但这样做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未必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除非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取得受害人谅解或退让,或许可以减少赔偿金的支付数额。
被告家属可以与受害人及其代理人谈赔偿事宜积极取得受害人谅解。如果想要取得言辞证据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了解案情的人可能已经向侦查机关作过证,如果有矛盾的地方,要么是之前做了伪证要么是后面说了谎话。庭审中该证人很可能改变证言,并为开脱自己而谎称为被告人家属或者辩护人故意唆使。就可能涉嫌辩护人毁灭、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而变为“犯罪嫌疑人”。如果只是了解案情,看是否有可以努力的方向是可以的,但这需要受害人家属同意。作为受害人的代理律师,一般不会跟被告家属讨论案情,更不会写有关案情经过了。

5,上诉后律师拿到材料后家人怎么配合律师有效完成辩护

1、给法官送礼有用,但用处有多大不确定,如果你们那边已经开始适用《量刑指导意见》,里面有刑期的具体算法,那么法官只有10%的自由裁量权。2、家属可以成为辩护人,但是辩护人一共最多为2个3、民事赔偿可以减轻量刑,如果适用《量刑指导意见》,可以减轻基准刑的10%。不知道具体什么罪名,所以只能泛泛的给你说一下
你好!1.司法腐败是公开的秘密,怎么做好,你们自己决定。2.一个被告人可以委托两位辩护人。你们已经委托了一位律师,所以还可以再指定一个家属协助辩护。但,若家属不是专业人士,还是不去为好。若和律师的辩护意见不同,只会起反作用。若担心一个律师考虑的不周全,可以再聘请一位律师。3.若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征得被害人原谅,属于认罪态度好,是酌定的从轻情节,量刑时一般会减少一至二年。打字不易,采纳哦!
第一,这个要看法官的个人素质了 如果您送了之后,对方知道了,他可以申请回避。但是现实就不一定了。第二,还可以成为辩护人。因为有一到二个辩护人。三只要您单独上诉,检察院没有提起抗诉的,是不加刑的,但是民事赔偿可以看出您的认罪态度,法官会酌情考虑的,但是不会太大,因为民事赔偿也是你们应当负的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一个辩护律师一次只得为个案中的一个当事人辩护,但是当事人可以请多个辩护律师。

6,在押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通过哪些程序可以会见辩护律师需要准备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辩护人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会见中,辩护人是会见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被会见人,前者是主动的,后者是被动的。一般来说,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知道在案件办理的哪个时间主动去会见自己的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自己的辩护律师来会见的,一般会告知管教干警,由其通知家属,再由家属通知辩护律师。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一般需要提交委托书、会见函件、律师证等证明材料。
这个要签授权委托书的,只能是律师去接见被押的犯罪嫌疑人,如有问题你可到问法网这个专业的法律网站上咨询下那里的律师们吧,他们会免费为你解答的,你也可与他们在线即时沟通,很方便,希望他们的建议对解决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安徽程韦伟律师为您答复:家属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即可。
写信让家属委托律师去会见或者说要求司法机关提供法律援助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申请回避的权利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10、核对笔录的权利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12、获得赔偿的权利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7,犯罪嫌疑人家属和犯罪嫌疑人律师是否每天交流案情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也是律师依法行为。公安局要见嫌疑人家属,是通过家属了解情况,是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  第二百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是否每天交流案情,可以由辩护律师和犯罪嫌疑人家属根据需要来确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有权委托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可以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辩护律师在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后,可以向家属进行交流、反馈,但具体的接触时间或次数,可由律师及犯罪嫌疑人家属根据需要来定,在正常情况下,是没有必要每天交流案情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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