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刑事大律师哪个好,绵阳刑事案件找哪个律师好一些
来源:整理 编辑:律师咨询 2022-11-12 14: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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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绵阳刑事案件找哪个律师好一些
天启律师事务所、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这老资格的律所你可以去看一下在百度上点击律师的名字,就有律师办理过的案例。北京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吴滨律师
2,淄博最著名的刑事律师事务所
山东正腾律师事务所。山东正腾律师事务所原名淄博新世纪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2004年10月更名为山东正腾律师事务所至今。

3,淄博前方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不是淄博前方律师事务所,应该是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位置在张店zhidao区新村西路133号,张店区法院对面的张店区国税局四楼。山东前方回律师事务所主任是梁立营,在淄博电视台的法律节目中经常答见他担当嘉宾~~梁立营律师还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在淄博地区是知名的大律师。
4,淄博盈科律师事务所怎么样
好。淄博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亚太最大律师事务所,于2019-01-01成立,是一所能为客户及律师提供高端、舒适的体验环境的高级事务所。
5,厦门哪个刑事律师比较知名
在厦门找知名的刑事律师,当然是推荐中国大律师网,包含全国各地区的知名律师的信息免费查询服务,可以通过按地区按专长搜索当地最知名的律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也可以采纳一下我的答案,谢谢!所谓好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有三个重要的标准:一是实践经验,即办过多少案子;二是法学理论水平,即分析问题的能力;三是拥有良好资源,即团队的力量总比个人的力量大。
6,淄博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分析:律师是一个职业,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淄博刑事辩护律师是一个律师专业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八条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7,合肥权威刑事律师在哪个律师事务所求合肥权威律师到县城办理刑
合肥权威刑事律师是胡瑾大律师。胡瑾律师是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安徽省知名刑事律师!该所是安徽省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安徽省有影响的刑事案件都会聘请胡瑾律师辩护!苏义飞律师,代理案件近千起,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各类专业知识,已经走向专业化发展,熟悉诉讼操作规程和技巧,能在纷繁复杂的情节中发现问题,能在艰难中找寻证据,在反复思量中寻求以最佳途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作作风细腻,思维敏锐,庭审中言语犀利,为人诚恳率直,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正义感。苏义飞律师深知律师服务也是服务行业,应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天职,踏踏实实的办理好每一件委托事务,在办案过程中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有效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挽回和避免委托人的经济损失,为委托人规避法律风险为终身的奋斗目标。
8,淄川区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简称“盈科淄博”)。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简称“盈科淄博”),是亚太最大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在继盈科青岛、盈科济南、盈科烟台之后在山东省设立的第4家律师事务所,全国第58家办公室。2019年2月27日,盈科淄博分所经山东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现办公室装修正在进行中,选址位于淄博市新区金融中心金融大厦17层,系淄博市最中心地段5A高端写字楼,办公区域面积近2000平方米,设有客户接待区、律师办公区、洽谈室、VIP接待室、党员活动室、多功能培训及会议室、运动健身室、咖啡厅等一应俱全,为客户及律师提供高端、舒适的体验环境。盈科淄博将依托北京总部及全国、全球一体化平台资源,在政府、公司企业、金融证券IPO、建工房产PPP、私人财富与婚姻家事、医疗健康、知识产权、破产重整、不良资产、劳动争议、刑事、刑民交叉、行政、互联网、保理、涉外法律等十六大业务领域,打造山东省淄博市强大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淄博市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9,刑事案件比较好的律师事务所有哪些
你好,刑事律师事务所是刑事律师工作的地方,提供法律服务者,是刑事律师,而非刑事律师所,本身无所谓好不好,关键是执业的刑事律师,大所有优秀刑事律师也有普通刑事律师,小律所也照样有全国一流的刑事律师,关键是你聘请的那个刑事律师如何。只要有证据,直接到刑事律师所咨询就可以得到服务。刑事案件主要还是看律师的办案能力的,往往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具备了扎实的法律知识,同时辩护能力强,接过很多刑事案件。刑事律师王学强律师接手刑事案件一定要专业对口,我们在上城区定安路地铁站附近,有需要可以随时沟通若是所里的,最好把办理刑事案件所需要的十九种文档类型都准备好,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购买。若是个人办理具体案件,要根据委托代理情况及所处的案件阶段而有所不同。各个地区不一样,比如四川的卓安,北京的尚权 盈科,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无论在哪办案的是律师,还是要参考律师的个人能力了。
10,淄博最好的律师事务所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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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咨询大家一个事情 我上个医生在山东自己开的医疗诊所 但是她没有医师执业证 我可以让她赔偿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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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损害吗
提问
形态过宽 一只眼睛睁眼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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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执业许可证,但有医师证属于非法行医吗 没有执业许可证,但有医师证属于非法行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犯非法行医罪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眼睛不舒服需要做具体鉴定才能确定
提问
我如果找她私了她会同意吗 您觉得我是找她私了 还是去卫健委举报她呢
回答
是否有损害
提问
外观没有伤害实际睁眼不舒服 估计医疗鉴定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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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如果是非法行医建议去举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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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后 她会赔我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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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您可以要求相关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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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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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东莞办刑事案件哪个律师出名 东莞好律师
刑事案件有些涉及到政治问题,辩护主要针对实体性或者程序刑辩,当地律师一般只做实体性辩护,程序性辩护一般是外地律师。实体性辩护就是围绕犯罪的构成主客观方面进行辩护,刑事案件一般都会涉及到公检法部门,很多当地律师考虑到以后长期在本地发展问题,会不愿意过多的为难公检法部门。程序性辩护是指围绕公检法在办案过程中调查取证、询问等流程的瑕疵辩护,外地律师不受在当地展业的影响,能更好的把辩护发挥得淋漓尽致。当然、实体或者程序辩护都要讲究律师的经验、实力。浙江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是专门做刑事案件的。之前我们家的案子就是委托他们家的,所以知道。一个好辩护律师应该具有好的人品、让客户信任,做事严谨,业务素质过硬。法律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根据委托人证据材料提供处理方案建议,不得对案件处理结果作出承诺等,那种包打赢型的律师,任意亏大关系的律师要谨慎,那可能是在迎合家属以接案为目的。 找律师不要贪图收费低,相信口头承诺,要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对律师的权利义务有相应解,对授权权限应有所明确,而不应认为找了律师自己就什么不用管了,这只能害了自己。 一一一一一周乃文律师
12,淄博有没有专业执行律师
18、淄博有没有专业执行律师王瑾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债权债务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与继承、离婚、交通事故纠纷,公司法律顾问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在执业过程中,专注诉讼案件的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够与承办法官有效沟通,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严格遵守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尊重。同时,其对法律公平、正义地执着追求,也深深打动了办案人员和各方当事人,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因为专注所以专业”为办案理念,深受当事人好评。如果您遇到了上述法律问题,请立即致电王瑾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和案件策略规划,以免错失您的维权时机。法律咨询热线18265861875,相信我们会成为您身边专业、贴心的法律顾问。孙大庆,北京市京师(淄博)律师事务所,法学本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淄博电视台生活法眼栏目律师,淄博综合广播电台律师,淄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淄博中小企业商会会员单位,广州互联网法院调解会员。十多年执业过程中办理了大量民事、刑事案件及异地重大民事、刑事案件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成功处理单位集团诉讼案件,政府拆迁纠纷案件,近年来专注公司法,商法等复杂案件,始终坚信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灵活的办案技巧是寻求案件成功代理的制胜法宝。擅长: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医疗纠纷、房产及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纷、刑事辩护、损害赔偿。联系方式:13853331011.Email:sundaqing0533@163.com或者可以在网上的找法网、律师在线网等寻找当地有名靠谱的律师。
13,遇到刑事案件如何选择律师
可以在网上搜索要选择地当地的刑事律师,再到律师事务所具体面谈了解,选择刑事律师关键要重点看律师的:专业、敬业、细致。专业看律师是否专做刑事辩护业务,或者仅从事几个方面的业务,如果一个律师民事、刑事都做的的,很难做到专业,另外可以查看律师办理过的案件,敬业、细致,可通过与律师交流了解。个人觉得不要太过于信赖名气与关系,关键还是看律师的办案能力,所谓的名气与关系,有的只是华而不实、有的是虚假宣传。当然很多知名律师确实是有水平、有能力。找到自己觉得可信赖的就行。多挑选几家面谈,主要考虑专业水准和责任心,另外,必须保证他本人亲办案件,防止挂名办案——本回答由郑州专业刑事案件律师申法涛律师提供并供你参考,不懂的地方可以追问,祝好!这个问题本身就说明请律师绝对有用。因为你提不出具体的问题,就说明你现在对涉及到的案件提不出具体的问题,但又不甘心。如果有律师参与指导,就好了。你就会象其他提问者那样,会提出具体问题了。因为凡是在网上提出问题的网友,大多是咨询了一些法律知识,但并没有系统性地请律师分析的人。可以查看《赵龙英一审被判十年,二审改判三年半》案例。
14,淄博律师事务所哪个打刑事案件的官司最好
淄博律师为诈骗案嫌疑人成功辩护-----淄博的王同生律师这是2012年的案子,近10年过去了,写出来,让大家明白辩护律师也不容易,风险形影不离,时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对于依法执业的律师来说,“被调查”不是一件坏事,最起码可以证明自己清白。事情的经过是:2012年,自己办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远在几百公里之外的犯罪嫌疑人兰某被抓,其家人委托给其提供法律咨询【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之前,还是咨询律师】。经过努力,结果还可以,兰某最终是办理了取保候审,回到家中,直到现在不了了之了。作为律师,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但是,受到诸多误解、委屈:一是兰某的家人轻信其他“表态型律师”的话语,要求承办律师明确表态,当承办律师拒绝表态时,对承办律师产生误解;二是受害方不懂得律师的职责是“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理解律师,到市委市府“告发”律师;三是职能部门的个别人,先入为主,批示“调查律师”。值得庆幸的是,最终证明,律师是“依法执业”。以下是我“接受调查时”写的“案件办理说明”:兰某案件的办理说明XX领导:我是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同生,先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一、简历王同生,男,1967年生,汉族。1987年至1995年在桓台县公安局工作,1995年至2005年在山东桓中律师事务所工作,历任专职律师、副主任、主任;2006年到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现为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淄博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支部副书记,刑事部主任。二、办案过程X月XX日星期天,我没有上班。在家中接到本所律师XX的电话,说他接了一个刑事案子,想让我和他一起办,我同意了。X月XX日左右(确切时间记不清了)XX律师来到我的办公室,说兰某的家人到事务所的网站上搜了一下,没有发现他的资料,又给本所某律师打电话询问,那位律师说没记得有这么一个律师(XX律师转到本所不久,不知道也是可以理解的),怀疑XX的律师身份,并且埋怨XX律师。自此,埋下了双方合作不愉快的种子。我说:他们来了我和他们谈。X月XX日XX律师领着兰某的母亲和兰某的未婚夫来到我的办公室,我和XX律师一起接待。简单寒暄之后,我介绍了XX律师:在外地干了几年,刚来我所,很优秀。并告诉兰某家属我和XX律师一块办理,具体事宜和XX律师联系。XX律师就领着兰某家属离开我的办公室,前后十几分钟。【这是我第一次与徐兰家属见面】X月XX日上午一早8点20分左右,我和XX律师到了XX公安局交律师手续,承办警官AA不在,XX律师通过兰某的未婚夫了解到承办警官AA的手机号,联系AA,AA说在外面有事,一会半会的到不了办公室。我们等到10点左右,AA还没上班,到邮政局特快专递公司将律师手续给AA寄上,就回到办公室。X月XX日,XX律师和我说AA安排明天【X月29日】上午会见。我说:行。X月29日早晨,我开着车去接XX律师到公安局会见兰某,刚出门,XX律师给我打电话说:AA凌晨5点给他发了一个短信说在外面办案抓人,没时间陪我们会见,具体时间再定。我就开车来到办公室。上午10点多,XX律师来到我办公室,说兰某的母亲在他那儿哭闹了一上午,非得让我们去公安局会见兰某,没办法,我们说好下午一上班去。下午1点,我和XX律师在一楼和兰某的母亲集合,打的去公安局。去的时候我坐副驾驶,XX律师和兰某的母亲坐在后面。一路上,兰某的母亲因为生气,一句话也没和我们说。到了公安局,兰某的母亲和我们一起到了AA办公室,敲门,没人。问公安局的其他人,说AA出差不在家。我和兰某的母亲说:你看,AA确实不在家。兰某的母亲不说话,坐在公安局一楼大厅椅子上打了一个电话,也不和我们说话,又坐了五六分钟就往外走。我和XX律师跟在后面,到区公安局门前,打的往回走。兰某的母亲也不和我们说话。回到张店,我下车,什么也没说径直回到办公室。【这是我第二次与兰某家人见面】去时,车费我付,回来,车费XX律师付。国庆节之后,第一天上班,我和XX律师一早直接到AA的办公室,AA还没上班,我们根据公安局政务公开栏中AA的立功受奖照片,看到AA的长相。AA一到办公室,就主动说明自己的身份。AA什么也没说,打了一个电话。几分钟后,来了一个小伙子,AA说让那个小伙子和我们去会见,之后知道那个小伙子叫BB。办完律师会见审批手续后,BB叫我们先走,到看守所集合。因为我开车慢,BB赶在前面到了看守所,等我们。看守所确认有办案人员陪同,就给我们办理了会见手续。BB和我们一起到了二楼第八会见室。等了一段时间,看守所人员将兰某提了出来。我们介绍了身份,说明是其家人聘请的律师。说明了律师的职责,回答了兰某的法律咨询,简单说明了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咨询完毕,我就让XX律师按铃告诉看守所值班民警会见完毕。之后我就和民警BB闲聊。直至看守人员将兰某提回。会见兰某的整个过程,公安局干警BB都在场。之后,我们回到单位。过了几天,WWW律师给我打电话说他是受骗单位的法律顾问,看能否和兰某家人调解。我说这是XX律师的案子,我只是帮忙。WWW又给XX律师打了电话,XX律师来到我的办公室,找来兰某的未婚夫。兰某的未婚夫一听说调民事部分就非常激动,对我们意见很大。可能是因为我们正给他办案子,就说:自己做不了主,和兰某的家人商量后给我们答复。【这是我和兰某家属的第三次见面,也是最后一次。】我马上将兰某未婚夫的意见告诉了WWW。但一直没有回信。XX月25号下午,XX律师说公安局给兰某的未婚夫打电话叫去办理取保候审,兰某的未婚夫已经去了。然后应该是兰某的未婚夫到公安局办理好取保候审手续,和兰某一起回家了。三、几点说明1、现阶段,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侦查机关批准、办案干警陪同,否则,看守所不允许律师会见。2、我和XX律师会见兰某是经过公安局依法审批,并安排专人全程陪同、监视,律师不可能说过头的话,更不可能让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不赔偿,否则,办案民警会终止会见,并且建议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律师。我作为一个从事九年公安工作,又专业从事辩护的十七年刑事律师,这点常识还是有的。3、自始至终,兰某的家人对律师就不信任,我作为律师,对兰某的家人也很小心,我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就非常的谨慎,并且告诉XX律师千万不要说大话,乱表态,要和他们干干净净。4、接到WWW律师的电话后,我和XX律师确实做了兰某未婚夫的工作,这不单是因为WWW律师和我是好朋友,也不单是因为受害方是XX的企业。还有个原因是因为,作为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不能看卷宗,公安机关到底查了什么材料,兰某罪行轻重我们都没有数,如果和受害方达成和解,案子会处理得轻一点。5、至于公安局为什么给兰某办理取保候审,卷宗材料我无权看,不了解情况。根据时间来看,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时间是兰某被拘留的第三十七天,应该是检察机关没有批准逮捕,羁押期限又到了,公安机关才给兰某办理的取保候审。是否批捕,能否办理取保候审,不是律师说了算的事情,是职权部门的事情。6、虽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案子还没有结束,只是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仍旧在办案。7、是否取保,何时取保,何时办手续,作为律师皆未参与,是相关部门直接通知了兰某的家人,并未通知律师。取保之后,兰某及其家人并未和我联系,更无只言片语,应该是带着对我这个律师的不满走的。8、我和兰某及其家属就见过三次面【见上】,说的什么,做的什么,我已经写的很清楚。9、我没有兰某家人的电话,从未和兰某家人联系,兰某家人也从未和我联系,不信,可到邮政局查我的通话记录!10、在看守所会见时,我绝对没有说过让兰某不认罪、不赔偿的话,不信可看会见笔录,认为会见笔录不可信,可到市看守所调当时的会见录像!作为一个老党员,这点觉悟我还是有的!作为一个从业近二十年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这点风险意识还是有的!本案兰某的家人早已经对我们不信任。听XX律师说兰某的家人已经找了其他律师,曾经想不用我们,并且守着XX律师和其他律师研讨案情。11、很庆幸,真的很庆幸,很庆幸这件事情不是发生在明年一月一日之后;很庆幸现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必须经过侦查机关批准;很庆幸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必须有办案人员陪同、监视,很庆幸,真的很庆幸,否则,我会跳到黄河洗不清!新刑诉法修改后,律师在侦查阶段就是辩护人,不再是咨询律师,律师会见,再无需办案人员在场,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明年一月一号之后,再出现这样的事情,律师怎么办?不知道领导们是否想过,是否有高招。我在单位总结时,讲的题目是:做一个让父母放心的律师。主要是风险防范,提醒我自己,提醒年轻人注意职业风险;作为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我提议起草刑事案件风险防范规则,得到大家的支持;我专门写了“管住自己,防范风险”一文,登载我的个人网站:“淄博刑事辩护大律师网”,你们可以问一下,看一下。我办理的刑事案子比较多,你们可以到公、检、法问一下王同生是不是那种胡乱倒蹬的人!说这些,没有别的目的,我只想说明,我,王同生,一个老党员、老律师,最起码的防范意识还是有的,这种再低级不过的错误,是不会犯的!各位领导:我知道,没有紧箍咒,大圣难成佛的道理,我一直时时约束自己,用律师法,用部颁规章。在办理兰某案件的过程中,因为其家人对我们不信任,我一直小心谨慎的应对每一件事,不多说一个字。未曾想,只注意眼前的风,屁股上却着了火。各位领导:我是一个老律师,是一个专业从事刑事辩护的老律师。在全国律师因为刑事办案风险大,都不敢办理刑事案件,远离刑事案件的时候,我仍旧坚持只办理刑事案件,就是因为当今中国社会需要真正的刑事辩护律师,法制建设需要真正的刑事辩护律师,社会和谐需要真正的刑事辩护律师,经济发展需要真正的刑事辩护律师。我还将继续坚持我的刑事专业思路,刑事专业品牌,刑事专业理想!各位领导:我同情、理解上访者的行为;我感谢他们,磨练了我的心志;我感谢他们,增进了我的见识;我感谢他们,强化了我的能力;我感谢他们,助长了我的定慧。我乐意接受调查,我从不认为花钱的是别人,中奖的是自己。这将是我人生的一个宝贵的经历,是金子,会越擦越亮。我静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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